以下面一段文字举例:
“囚车沿着崎岖颠簸的公路急速前行,有时候很快地紧急转弯,避开那些正面撞向泥乎乎的挡风玻璃的又大又胖的飞虫。炎热,潮湿,憋闷的天气从打开的窗户里灌进来滚滚热浪,让人们不得不不用脏兮兮油腻腻的抹布擦拭满是汗水黏糊糊的额头,在脏兮兮的额头上留下了黑乎乎的印记。罪犯正在迅速逃窜,在让人视力模糊的薄雾中越来越难以看清了。
最后他们把他拉到公路的左边,汽车急刹车时发出嘎吱嘎吱的尖叫声。他们迅速地跳下车,飞快地跑向那辆加长的深色的破旧的卡迪拉克。他们慢慢地掏出手电筒,明亮的光柱照向汽车里那些面色苍白困惑的大惊失色的人的脸上。一名警察掏出他那支大大的沉重的金属制的枪,高高举过头顶,另外一名警察摸出光溜溜的银光闪闪的手铐,在汽车里面的人那警惕的恐惧的脸面前危险地晃动着。他们高声命令汽车里的人下车,汽车门慢慢地小心谨慎地打开了,发出吱吱声,咔嗒咔嗒地,还在不停地摇晃。”
读起来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不清晰,很累赘?
什么原因呢?这段文字所使用的修饰性的形容词和副词太多了。
下面我们逐句进行分析:
(1)“囚车沿着崎岖颠簸的公路急速前行,有时很快地紧急地急转弯,避开那些正面撞向泥乎乎的挡风玻璃的又大又胖的飞虫(蝗虫)。”
这句中的“急速前行”可以更简略的词“疾驰”。
“崎岖”和“颠簸”这两个词虽然意思有差异,但是表达的目的是一样的,因为“崎岖”必然“颠簸”,所以可以删掉一个。
如果汽车在公路上疾驰而且“急转弯”,我们肯定知道这很“紧急”,所以“紧急”这个副词多余,删掉。
如果飞虫“撞向”挡风玻璃,肯定是从“正面”撞,所以“正面”这个副词是多余的,删掉。
如果这些飞虫正在撞向挡风玻璃,玻璃上肯定是“泥乎乎的“,所以这个形容词多余,删掉。
“大”和“胖”表达的效果是一样的,可以删掉一个。另外,写作中描写要具体,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不要写“飞虫”,写“蝗虫”就让人印象深刻。比如,不要写“窗外飞进来一只鸟”,而要写“从窗外飞进来一只麻雀”。
(2)炎热,潮湿,憋闷的(闷热的)空气从打开的窗户里灌进(来)滚滚热浪,让人们不得不用脏兮兮油腻腻的抹布擦拭满是汗水黏糊糊的额头,在脏兮兮的额头上留下了黑乎乎的印迹。
“炎热,潮湿,憋闷”这三个词可以用一个常见词“闷热”就说清楚了。
如果空气涌入汽车,那么就说明车窗必然是“打开的”,所以“打开的”可以删除。
“热浪滚滚”是老套的说法,没有必要。
“抹布”肯定是“脏兮兮油腻腻的”,删。
“汗水”肯定是“黏糊糊的”,删。
用抹布擦满是汗水的脸,当然会是“脏兮兮”的,删。
写作中,有些字词不需要全部交代,许多场景读者能想象出来,读者不是傻子。
写作时,要避免老套的说法。如果一个俗不可耐的词能用一个新鲜词代替,就要想方设法替换掉。假如一个作家写的字词句全是老套的东西,那读起来还有新意和味道么?
当你写一个老套的词时,脑海中要想着,我可以用什么把这个替换掉?你可以找几个词来替换,然后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新鲜和符合上下文语境的新词。这种训练需要长期练习,遣词造句的功力绝非一日可以炼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3)罪犯正在迅速逃窜(脱),在让人视力模糊的薄雾中越来越难以看清了。
“罪犯”要逃肯定被兔子还“迅速”,所以“迅速”这个词多余,删。
薄雾中,人肯定觉得视力模糊,多余,删。
(4)最后,他们把他拉到公路的左边,汽车急刹车时发出吱吱嘎嘎的尖叫声。
汽车刹车的尖叫声谁都知道“吱吱嘎嘎”,俗套啰嗦,删。
(5)他们迅速地跳下车,飞快地跑向那辆加长的深色的破旧的卡迪拉克车。他们慢慢地掏出手电筒,明亮的光柱照向汽车里那些面色苍白困惑的大惊失色的人的脸上。
“加长的”,“破旧的”这些词与文意无关,只能是句子变得累赘啰嗦,删。警察抓逃犯,“掏手电筒”的动作不可能是“慢慢地”,手电筒的 “光柱”必然是明亮的,
“困惑”和“大惊失色”这两个词要表达的效果是一样的,留下其中一个词就行。
“面色苍白”与“大惊失色”的两个词的意思不一样,但是作者不能把什么东西都写进作品里。作者要思考,在他要写的那个场合,他是要传罪犯们“大惊失色”,还是要说他们“面色苍白”。逃犯被警察追上了,被手电筒一照,应该是“茫然无措”比较贴切。
(6)一名警察掏出他那支大大的沉重的金属制的枪,高高地举过头顶,另外一名警察摸出光溜溜的银光闪闪的手铐,在汽车里面的人那警惕的恐惧的脸前面危险地晃动着。
这里警察用的枪显然是手枪,不会是驳壳枪。手枪读者心里都有数,所以描写手枪的“大大的”“金属制的”,是在侮辱读者智商。警察拿手枪,不可能“高高地”举过头顶,用词不当。“手铐是人都知道是”光溜溜的银光闪闪的”。“警惕的“和“恐惧的”表达效果差不多,就看哪个词用在此处比较顺畅,显然“恐惧的”较好,删“警惕的”。“危险地晃动“,用词不当,删。
(7)他们高声命令汽车里的人下车,汽车门慢慢地小心谨慎地打开了,发出吱吱声,咔嗒咔嗒地,还在不停地摇晃。
警察命令犯人不可能是柔声细语,此处“高声地”是俗套的词,删。
汽车门“慢慢”被打开,说明罪犯肯定是“小心谨慎地”,这个词可以删。“吱吱声”和“咔嗒咔嗒”都是描写汽车打开的声音,表达效果差不多,留一个词就行。“不停地摇晃”,显然是多余的表达,累赘,也愈文意无关。
全文修改之后是这样的:
“囚车在颠簸的公路上疾驰,时而急转弯避开那些撞向挡风玻璃的大蝗虫。闷热的空气从车窗里灌进来,让人们不得不不用抹布擦拭额头,在额头上留下了黑乎乎的印记。罪犯正在逃脱,在让人在薄雾中越来越难以看清了。
最后,他们超过了他,汽车刹车时发出尖叫声。他们迅速地跳下车,飞快地跑向那辆深色的卡迪拉克。他们掏出手电筒,照在汽车里茫然无措的人的脸上。一名警察掏出手枪,举过头顶;另外一名警察摸出手铐,在那张恐惧的脸面前晃动着。他们命令汽车里的人下车,汽车门慢慢打开了,发出吱吱声响。”
你看,这样是不是清爽多了,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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