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或者,再也不见。
只是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向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拜伦的这句话一直徘徊在我的脑海,带着惴惴不安的情思,小心翼翼的隐藏着,怕被任何人发现。
这些年来,她总是时不时的出现在我的梦里,或以久别重逢的场景,或以肝肠寸断的离别。
第一次见她是在中学时期,她最爱的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我翻阅了无数次的书,一本书皮已伴随着我的记忆泛黄的书。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笑起来时的模样,即使用尽世间所有赞美女子的词语也不足以表达我印象中她的容颜。我记得她第一次穿裙子时的场景,惊艳了我整个青春。她的酒窝,好似黑洞一般让你无法脱离其中。“
毕业以后,除了梦以外的地方,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什么是喜欢?
古人曰: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贾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经见过的。
李宗盛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如果要我说,我会把生命比作一场电影,而她,就是最美的几帧。
我始终相信,会在一起的人终究都会在一起,地球是圆的,无论怎样背道而驰,最后都会重新相遇。而我和她,终究有缘无分,强求不来。因而我也看轻了所有,在给她发了最后一条消息后,把她删了。
但我始终相信,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青春真的是让人怀念的东西,那时的我们,拿起扫把就是电吉他,下课铃还没响就抱着篮球往篮球场冲,下雨了也要骑着脚踏车在雨中狂奔,每节下课都要去一趟卫生间只为看一眼隔壁班那个扎马尾的女生...
不忘初心,认真生活。
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而这句话,已然深刻我心,时刻照亮我前进的道路,让我向死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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