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的暂时告一段落,我毕竟才20岁,以后有了再说。
现在谈谈我在超市打工的经历。
2018年年底的那个寒假,我正上大一,没有寒假作业的支配,我终于可以兼职赚钱了。
我的妈妈托人在当地A超市给我找了一个寒假工。上班时间为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但是早上7点半左右到超市。一天40元人民币,不管饭。
作为大学生来说,这是廉价的。可是当时没有人需要寒假补课。
我本着体验打工的心态高高兴兴地上班。
我想着应该有培训的,结果没有。
这工作还真是劳动力导向型,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一开始,我在仓库包干菜、包枣、包粉带等,干这些杂活。
没过几天,快年关了,人流量大。我是哪里需要往那里搬的类型。我这样想。
经理把我安排在瓜子区,负责添货,指引,以及监督顾客不要将不同价格的瓜子混装。
我循规蹈矩,没出大问题。
一次,店长来了。她批评我不够礼貌,当顾客问我方向是,我应该伸出整只手指引,而不是一只手指头。
我认为我的手指头指的是货物,不是顾客,不存在侮辱行为。另外,我对顾客称呼为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等,并用“您”字交流,非常礼貌。
当然,我觉得店长说得也很好,我照做了。服务业当然越礼貌越好。
我并不生气。
可是,有一次,经理让我把东西搬到二楼,我照做了。
店长看见了骂我,让我搬到地下室。
他们都是老爷,我都得罪不了。我也不知道该听谁的。
傻傻的我并没有说出来他们的指令不一,而是默默承受了委屈。
不对,我告诉了妈妈,惹得妈妈生气和心疼。
店长让我去地下室搬货物。
我去了。
我惊呆了。
在那里,几个壮年男子在一起抬货物。
我一个人怎么抬得动,我是个女生。
店里那么多大人,那么多女生,为什么是我。
招工要求没说让我干这个。
我感觉自己被针对。
我很难过。
我特别想辞职不做。
超市规定不能请假。我便发着烧劳动。
我敢说,我从未偷懒,一分钟也没有。
可是我不能走,我走了,就是半途而废,店长巴不得我走呢!
我坚持到大年三十,工作了14天,赚了560元。最终离开了。
我当时决定,这辈子也不要去超市上班。不要被店长欺负。
我觉得超市的店长把自己当人上人,超市的某些员工也是,都是打工的。没有谁比谁强,平等待人才是王道。
总有些员工瞧不起穷人。在超市期间,我曾在收银台负责帮顾客装商品,目睹了人世冷暖。
有人付钱慢,可能因为网络较慢,付款码更新慢,有些收银员就不高兴了,给顾客脸色看。“快点!付钱!”好像谁会欠了钱似的。
要命的是那次被甩脸色的是年轻人,如果是老人怎么办。他们可能听不清楚,行动缓慢,岂不是要被无尽嫌弃?我不敢想。
收银员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也是打工人。不必看不起普通人,对老百姓趾高气昂。
愿树立平等的职业观,平等待人,这世间就会更温暖。
当然,有些蛮横的顾客瞧不起收银员,这也是有的。
第二个塑料袋是需要付费的,有些货物不需要塑料袋,就不给顾客袋子。
有个中年男子拿了几根胡萝卜,是捆着的,可以提着。
他索要袋子。收银员拒绝。
两人发生了口角。收银员抗争,不想浪费一个袋子。顾客抗争,买了商品就是应该有袋子,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说:“你tama不就是收银员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语言极其粗鲁。
闹到最后,经理出面。
顾客是上帝,他最终要到了袋子。收银员委屈地流下了眼泪。
我想说,顾客是上帝。但顾客不是老爷。顾客可以维权,但不能看不起收银员,并且恶语相向。
收银员为顾客服务,平等待人,并为超市打工,为了超市利益。但是适可而止,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一个塑料袋而已,本身在乡下,买东西是要给袋子的,这也是超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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