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考情分析】
本章在近年考试中所占的分值为7分左右,是历年考试考查的重点章节。本章可以和《合同法》相结合,出案例分析题,往往与合同法等相关的部门法结合,增加试题难度。
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种类
【基本概念】物权法的物指的是有体物,除人身之外,凡是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之物。具有“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的特点。
1、动产与不动产
2、主物与从物
3、原物与孳息物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5、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6、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7、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例-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
A. 母牛腹中的小牛
B. 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 母鸡生的鸡蛋
D. 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孳息物与原物在物理上是相互独立的,选项AB:孳息物还未独立于原物,选项C:属于天然孳息,选项D:属于法定孳息。
【例-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海域属于不动产
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
D.牛属于可分割物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
(1)选项B: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
(2)选项C:金钱属于消耗物。
(3)选项D:牛属于不可分物。
【例-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
A. 房屋
B. 林木
C. 海域
D. 船舶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二、物权的种类
【解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具有“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特点。
1、自物权与他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例-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独立物权的是( )。
A. 地役权
B. 建设用地使用权
C. 质权
D. 抵押权
网校答案:B
网校解析:选项ACD:属于从物权。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物权种类时,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设定,只可解释为法律禁止当事人创设此种物权,例如,设定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权(质权必须转移占有)。
【解释】
(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2)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1)多人共同对一物享有一项物权,因为多人只涉及多数物权人,而一物一权表现的是物权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关系。
(2)在一物之上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共容等。
3、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必须依据法定的公示方法公诸于世。
“公诸于世”,是指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通过法定的方式公开,如不动产进行登记,动产进行交付。
【例-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 物权相对原则
B. 物权法定原则
C. 物权公示原则
D.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网校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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