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奇特另类的书。
打开书的第一页,是这样一个题记:我们何时能生出父亲。这样一个题记让我不明觉厉。虽然到最后我也不明白这个题记是什么意思,这大概是因为我的思想还很浅薄。(如果有人知道这本书,可以跟我讲讲这个题记的意思。不胜感激)
主角马格特别喜欢福尔摩斯,经常观察周边的一切他认为反常的细节。最终他把目光放在了自己家,他怀疑自己不是父亲的儿子,还因此刺激了母亲的精神病。
马格是一个即将面临高考的学生,有着优越的家室,稍加努力就可以上北大,可是他却选择了令所有人惊讶的一条路:踏上远方的路。高考成绩出来后,他的成绩差到了极点。父亲调出了他的卷子,发现他的外语和数学得分很高,但其他的一塌糊涂,还有0分的。父亲很生气,质问他为什么。他只说是一时糊涂。事实上谁知道呢。接着他就走了,离开了他的好友,离开了他喜欢的人何萍。
“我一直在说服自己,认识自己,有时想入非非,可我还算克制吧?我知道我是谁,我是一个只有道路没有方向的人,只能顺着路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与陌生人相遇,在一个地方停下来,我看到很多东西,但我还是得出结论,这世界善良的人多,所以我才能继续走下去,我有感动,甚至有爱情,但我不可能真正拥有爱情。我爱这个世界,这就够了。”
“为什么不会真正拥有?”
“因为我是一个“零”人,一个没有止境的人,同时也是没有源头的人。”
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马格说的,个人觉得他对自己的定义很准确。他一直在流浪,谁也不知道他下一站在何方。
他去过西南,也去过深圳,当然他本来是北京人。他做过工人,参加过一个乐队。他可以拥有一切,可他却选择放弃一切,但他却在另一种层面上拥有一切。
他与成岩是完全对立的人,两个世界的人。成岩就像我们大众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努力,渴望成功,渴望名利。反观马格,出生在北大,父亲在北大教书,貌似是校长,兄弟姐妹都学业有成,环境如此之好,他却选择抛下这一切,抛下前途。这也是为什么成岩一直针对马格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想要拥有的马格唾手可得,可马格却弃之如履。
后来马格到达深圳,在这里他展现了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站在台下听马格唱《蒙面天涯》。相信,当马格唱着这首歌时,他周围的一切都会淡去,只余台上唱着歌的他。
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大概就是马格对待人生的态度。他的另类不得不引起我们所有人的思考。我因思想境界达不到而无法很好地道出其中的深刻内涵。
我所能感受到的就是内心的震撼,感觉自己心里有很多的话说,可话到嘴边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百度了一下发现这部小说当时多次被出版社拒稿,可在网上连载后点击量惊人,最后还获得了不得了的奖项。
相信很多人都崇拜马格,崇拜那个因流浪而阅历丰富而满身魔力的男孩。
最后借用一下别人对马格的评价:他像狼一样生存,又像隐士一样与所有人江湖相忘。
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所以就想到哪说到哪,很抱歉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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