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读「水浒」,每个章回似乎都少不了酒肉,故常与人言,此书开胃。读之,颇能勾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之快意。
一日读到"风雪山神庙"一回,兴之所至,乃买回大肉亲自烹之,实则为一通乱炖。滋味很是一般,但足可配得此章回。酒是自然少不了的,热天多数为冰啤,解渴消夏。一回书,两盘肉,三杯酒,虽是一人食,也是有味。
古之浑酒,酒精度数不高,不似今之白酒高烈,而更接近于如今米酒、啤酒的度数吧。因此这酒很适合大碗畅饮,冬宜热筛,夏可凉饮,行者武松也能在喝完十八碗后继续走直线上山。
「水浒」之大块肉,大有学问。山野小店,多牛肉。初读时很是不解,牛肉在大宋如此寻常?而「水浒」以外的大宋,似乎很少见牛肉出场。后来细查才得知,牛肉之于「水浒」,是大有讲究的。
宋时,牛是耕地之物,且数量有限,国家有法律专门保护耕牛,老百姓不可私宰,宰之则为犯法。「水浒」者,讲的就是聚众犯法的事,因此吃牛肉就成了好汉们的一个反叛标签。且穷乡僻壤的小店,多牛肉,而闹市的酒肆中,牛肉是上不得台面的,就是为了不犯法。
武行者过景阳岗,山林小店,筛酒十八碗,可以切好几斤的牛肉大口吃。林教头初到草料场,去没人管的乡间小店沽酒,不光在店里吃了盘牛肉,还能打包带走。而宋押司在浔阳楼喝酒,菜肉很是精致,有肥羊、嫩鸡、酿鹅、精肉,唯独不见牛肉。一来浔阳楼名扬江州,酒肆断然不敢公然卖牛肉;二来宋押司此时还属守法良吏,自然也不适合吃牛肉。等到后来宋江上得梁山,落草为寇,则是杀牛宰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何等热闹。
地方对了,身份对了,牛肉自然就端上来了。小小之牛肉,润物细无声,足见魔鬼都藏在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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