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春节为职工办福利,本来是好事,但是引发很多矛盾,有些群体职工不满意,吵吵闹闹不开心,而办事人员自觉委屈很难过,窝了一肚子气。
事情是这样的。单位有福利费,给职工办理福利很正常,但是,职工群体各种情况都有,哪些人可以享受呢?这个单位有原来遗留下来的惯例,后来领导想让更多人享受,就开了一个小口子。有的职工原来没有享受过,今年享受福利,很高兴,四处宣传,与这类职工相近情况的职工不愿意了,就过来找办事员,然后找领导吵闹,弄得很不愉快。
单位职工有正式的合同工,也有劳务派遣工,身份不一样。有在册在岗人员,有在册不在岗人员,有刚刚退休人员,有年初退休人员,还有调出人员,返聘人员等等,性质不完全一样。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福利?享受比例是多少?考核月份从什么时候开始,病事假、旷工缺勤等如何发放?这些具体的情况,每个单位的待遇并不完全一样,法律并没有和工资待遇一样特别明晰的规定。
很多单位是某些个人或者群体来找了,为了息事宁人,就给了。结果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其他类似人员不满意也过来争取福利待遇,吵吵闹闹,伤了彼此感情。
诸如这种情况,在很多单位不断上演。随着职工福利的数额(含实物)不断增大,有些单位因为福利发放而引发的矛盾更加突出。有的单位给予当年光荣退休的职工视同正常在岗职工给予同等福利待遇,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拿了企业经济补偿,还要享受职工福利,条件不答应就去上访。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福利发放的问题,某企业选择把企业福利发放的惯例整理成文稿,结合其他单位的一些做法,形成自己的制度,然后报请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一个考虑全面的效力的《职工福利发放管理办法》,之后,企业组织全员学习,并签字。从此之后,这个企业的福利发放风平浪静,没有人再提异议。因为制度是民主产生的,通过办公会和职代会,是合法的,并且组织学习,人人知道,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样就有章可循,没有人有异议。
这个案例就充分说明制度产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制度为管理服务,凝聚智慧,保证公平正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大家感觉公平。
其实,企业需要制定各种制度为企业有效管理服务。国家依法治国,企业按照制度办事。当然,企业的情况会不断变化,制度应该根据形势变化而不断修订完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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