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责自负!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钱是我妈的,凭什么给他?”张亮激动地说。
“你妈哪来的钱,她退休工资就2000多,这100万就是老爷子的工资……”
“不要脸,跟孩子抢钱……”
注意法庭纪律,都不要说了,我问谁再回答。
陈平嗓子有点哑,这个案件第二次开庭了,之前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吵闹,大打出手,庭审无法继续。这次提前通知了法警维持秩序,双方仍是很激动,不受控制。
原告刘光荣93岁,一直和二女儿刘梅共同生活,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可平日身体一向很好的女儿突发疾病走了。伤心之余,刘光荣的生活也成了问题,其他子女不在身边,就考虑去养老院生活,这时才发现工资卡里只有几十块钱。刘梅原是会计,会理财,曾告诉老父亲帮他把工资的钱,除去花销做理财,收益高。老爷子知道女儿懂,也放心,就同意了。可并不知道女儿是怎么操作的。小儿子领他到银行去查询了工资流水,原来每月的工资到账后都取出来了,有现金取的,有ATM取的,这么多年一共有100多万。
女儿与女婿虽没办离婚,但女婿早就回老家生活,十多年没在一起。外孙张亮也只是过年过节来看看,平时也不来。女儿走了,后世是外孙张亮一手办理的,女儿的东西也是他收拾的。只好把他找来,问他知不知道钱的事。
张亮一口否定。“银行卡都是我妈的,里面的钱是留给孙子张小宝的,还有遗嘱。”
看张亮的态度,可以肯定钱被他拿走了。两个儿子也没和老爷子商量就去找了律师咨询,决定通过诉讼把钱要回来。
钱是老爷子的,还得老爷子自己点头才行。回去和老爷子说了律师的意见,而且他们的假期到了还得回去工作。老爷子一宿没合眼,他不想走这条道。哪有和自己家人打官司的。老爷子当过兵,打过仗,只能打敌人,张亮咋说也是自己的外孙。
第二天一早,老爷子早早地把两个儿子叫起来,让他们领着去找张亮,他要亲自去把自己的钱要回来。见到老爷子自己来,张亮还是有点惊讶。老爷子虽说90多岁了,但意识清楚,说话也很清晰。“你妈生前帮我管钱,现在她走了,我来把我的钱拿回去。”
“没有,这都是我妈的银行卡,钱都是我妈的,她还立遗嘱了,把钱留给小宝。”
“什么遗嘱?”
张亮把一个花皮的日记本拿出来,里面有一张折叠的纸条。他用手把纸条打开拿到老爷子眼前。老爷子没带花镜,看不清。但老爷子不糊涂,就和他说,你妈的钱爱给谁我管不着,我就要我的钱。张亮坚持都是他妈的钱,没有老爷子的。“你妈一共有多钱,我有权知道吧!”
“这钱都留给小宝了,和你也没关系,你不会要和孩子争吧。”
这下把老爷子气的直哆嗦,说不出话来。回到家里直接躺床上,两天没起来。两儿子后天就得回去上班了,他不想和随儿子去外地生活,都说落叶归根,老了老了还要背井离乡,打死也不愿意。
虽不情愿打官司,但也没有别的途径,也就默许了两个儿子的建议。儿子回去工作前,找好了律师代理,他只在起诉书上签名,同意起诉就行了。
原以为两、三个月就能解决,因为yq,庭审一拖再拖。原打算通过线上庭审的,但老爷子坚持要出庭。
第一次开庭,老爷子的两个儿子就和张亮在法庭上打起来了。张亮说起诉不是老爷子自己的意思,是两个儿子逼的,就是要分她妈的钱。
老爷子耳背,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坚持要拿回自己的钱。
其实,这已经足够说明老爷子作为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了。但双方争吵激烈,考虑到老爷子的身体状况,决定休庭。
老爷子毕竟是90多岁的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再加生气上火,经不起折腾,又病倒了。这一来,两个儿子发誓要把官司打到底,要为老爷子争一口气。所以每次开庭都如仇人相见。
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陈平慎重又慎重,仔细再仔细。从法官的直觉,老爷子说的情况属实。但却没有直接的证据显示老爷子工资款项进入了刘梅的账户。老爷子90多岁,她女儿也不会想到自己走在了老父亲前面,也没有什么书面的材料证明钱是老爷子的。
原告,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我们补充新证据,是原告二女儿刘梅的日记。里面记载着2015年3月至2018年底的流水账,取款、买理财、支付生活费、随礼等等。可以证明原告的钱由刘梅取走,并存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理财。”
张亮看都不看说:“这不是我妈写的,我妈的日记都在我手里,肯定是原告伪造的。之前开庭为什么没有,这么长时间了才拿出来,一定是假的。”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就打算出判决了。但前不久原告律师向陈平提交了申请和证据复印件。
原告,这份证据为什么在第一次庭审没有提供,说明情况,同时说明证据来源?
“我妹妹生前一直和老父亲生活,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所以这些日记都是在家里放着。妹妹去世后,张亮给妹妹办后事时把这些拿走了。为了照顾老爷子的生活,离开这里,我们把房子卖了,买房的人收拾屋子,在床底下发现了日记本交给我们的。”这是老爷子的大儿子刘强国,也是代理人。
被告,对这份证据还有什么补充吗?
“这份证据里面的内容太多,我们需要时间核对。”对方代理人一边看一边说。
7天内向法庭提交书面质证意见,逾期未提交需承担对你方不利的后果。
这么厚厚的一本,陈平也需要时间仔细查阅。好在原告的代理人已经按着时间线把取款、存款、理财制作了表格,这样看起来节省了不少时间。作为法官,很希望代理律师都能将证据整理的井井有条,一目了然。
陈平仔细地翻阅了日记,里面的取款时间与原告工资取出的时间是吻合的。在取款之后又将款项进行了理财也记录的很清楚,从2015年至2018年底近四年的时间,陆续有50万,还不包括理财的收益。
这个数和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有差距的,但其它部分确实也没有证据支持。钱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不好推定。分别再找原、被告谈谈,看能不能调解,陈平心里琢磨着。
五天之后,张亮的律师给陈平送书面的质证意见。
陈平一边看质证意见,一边问有啥想法?“我们就是代理人,具体意见要看当事人本人。”通常情况,代理律师这么说,就是知道证据对他们不利,碍于代理人的身份不好随便表态。
回去问下张亮,看他什么意见?是老爷子的财产需要返还,她母亲刘梅的遗产,老爷子也是继承人,也有权分。这个情况你要和他说清楚,自己算算账。
陈平庭后找过老爷子,看看老爷子对调解的态度。“我本不想打官司,张亮要是和我好好说,我也不起诉了。这小子混,对她妈也不好,平日地也见不着人,现在口口声声说我要和小宝抢,我这么大岁数要那么多钱有啥用?”
你女儿还记日记吗?“记,家里四个孩子就她在我身边,她怕钱上的事说不清楚,就把每笔花销都记上。银行卡、密码也都记在上面,说有事好找。”
“陈法官,我的钱能要回来不?”
老爷子,案件没有出结果,我们是不能和当事人说案件的情况的。你的情况我们清楚了,肯定会秉公审理,您放心!今天想问问您,要是调解愿意不?
“行,能把钱要回来就行。”
老爷子,你起诉的是100多万,要是调解没有这么多,你能接受吗?陈平试探地问。
老爷子半天没说话,眼里泛着光,使劲地搓着手,哽噎地:“丢人啊……。陈法官,你别为难,律师和我说打官司要证据,你按证据办吧。”
第一回合,张亮就同意返给原告50万。坚持自己有母亲的遗嘱,刘梅的遗产别人不能分。
对方质疑遗嘱真实性,先不说鉴定的事。上面明确把财产留给张小宝,张小宝不是法定继承人。是刘梅的孙子,在法律上这叫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张小宝满18岁,从刘梅去世至今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按法律规定视为放弃。
“遗嘱肯定是真的,我们一直都表示接受,他奶死后孩子就接受,上学没时间,我让他写个证明材料。”张亮瞪着眼睛看着陈平。
这份遗嘱是一张日记纸写的一行字,只有签名也没有日期。对它的真实性,不鉴定很难确定是否为刘梅亲笔书写。
刘梅是突发疾病死亡,没有先兆。提前写好的,不会没有时间。要是临时写的,又用的日记本纸,总觉得哪里说不通。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几翻下来,张亮终于同意返还65万给原告,原告放弃对刘梅遗产的继承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总算圆满解决,陈平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后记:调解协议中的款项是三天后,张亮转款至原告刘光荣的工资卡内。刘光荣随儿子刘强国去外地生活。临行前刘强国特意跑来代表老爷子感谢陈平。
审理婚姻家事案件有8年了,看得多了,夫妻之间、父母之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争来争去就是一个利字,既可怜又可悲。这大概就是人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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