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七岁的时候,因病休学在家,在母亲的鼓励下,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赏赐的一块美金奖励。从此,斯蒂芬.金以写作为乐。十四岁时,把恐怖片《陷阱与钟摆》改写成了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卖,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赚了九块钱,让他感到“钱”途有望,可下午被老校长叫到办公室,要求把钱退还给同学,还狠狠地训斥了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些垃圾东西,浪费时间,白白糟蹋天分”。老校长的话,成了斯蒂芬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一块挥不去的阴影。
恐怖是斯蒂芬.金,一生的最爱,外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这些越血腥和恐怖的电影和书籍,越能激发他的兴趣。斯蒂芬金曾解释他的写作嗜好,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当人们担心斯蒂芬金被定格为“恐怖小说家”时,他出版与恐怖不沾边的《肖申克的救赎》时,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他想自己所想,写自己所写,对于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事情是“忠于自己”,当然,斯蒂芬.金做到了。
大学毕业后的斯蒂芬.金,一边工作,一边从事着写作。挣来的稿费,全家大吃一顿,带来了意外的欢乐。在老婆的鼓励下,从垃圾桶里捡回了《魔女嘉莉》,抖掉烟灰,重新修改,《魔女嘉莉》的出版,让斯蒂芬金一鸣惊人,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他拿到了二十万。斯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至少要写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生日,圣诞节三天休息。斯蒂芬金曾说过“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了,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我知道我有多么认真。”据统计,在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二十五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七本,当真空前绝后。斯蒂芬·金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
斯蒂芬金写得快,卖得又好,名利双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一九七九年,在他三十二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曾搬上过银幕。据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的确很多人虽然没读过他的书,却为他的电影痴迷过,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
二零零三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宣布,斯蒂芬金获得了“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悲惨的道德真相。”斯蒂芬挣得了他最想要的那一块功碑,对老校长有了交代。斯蒂芬终生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时间和心血,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二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诗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的作品”。
正如斯蒂芬.金在《午夜时分》的一段话,对写作做了更好的诠释“我依然喜欢好故事,也爱听好故事,也爱讲好故事。你也许知道或在乎,也许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这本和下面两本书,赚了大钱。如果你在乎,那你也应该知道,在“写”这件事上,我并没有得到一文钱。正如其他自发性的事情一样,写作本身是超乎金钱之外的。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这种想,只会让创作过程便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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