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经】
17.1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17.2 夏,灭项。
17.3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
17.4 九月,公至自会。
17.5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传】
17.1 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
17.2 夏,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
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
17.3 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
17.4 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
17.5 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郑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于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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