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喜欢书中的每一段精妙绝伦的文字,喜欢文字中每一个鲜活的灵魂。特别喜欢读名著,每一部名著都浓缩着精华,都闪烁着智慧,都流露着情感,我常常认为之所以能够成为历久不衰的名著,一定有他独到的味道。
带着这种对名著的尊崇,我和学生们细细品读了塞尔玛·拉格洛夫的《骑鹅旅行记》的片段。 深入地去研读每一句话,分析每一个细节,感受每一处描写,想象每个场景,在对比比较中一次次的感受动物的愤怒,以及尼尔斯顽劣的本性,以及 最终认清自己现状后的孤独无助,从他坐在高高矮墙上的孤独背影中,我们感受到他内心的后悔自责。 文中还有精美的环境描写, 天美,水美,耕地美,无不透露着作者对自己家园的热爱, 那是一种浓浓的怀乡情结。当然还有家鹅的象征意韵,那腾飞而起的雄鹅正是要告诉我们要有理想,心向目标,并且从那一刻就开始行动,总有一天你会飞向属于自己的蓝天。文中的每一句语言都有灵魂, 每一个场景都充满情感, 而这一切,仅仅只是这本书的开头, 接下来尼尔斯在鹅背上追随着大雁,去游历,去感受,去成长, 去经历风雨, 去战胜磨难, 去感受快乐, 去欣赏世界,而这一切又将会向我们展现一个怎样美妙的世界,如若细细研读每一段文字背后的意蕴, 我们不得不感叹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
塞尔玛.拉格洛夫——她绝对算是北欧儿童文学界与安徒生比肩的传奇人物——1906年出版《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本打算为瑞典中学生写的这部教科书风靡全球,100多年来被译成50多种文字;凭借此书成为首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当选为瑞典皇家科学院首位女院士;第一个肖像登上瑞典钞票的女性…… 如此殊荣,如此文笔,如此灵魂都分外丰盈, 于是忍不住在风清云淡的午后,在乍暖还寒的初晨,在寂静无声的夜里, 翻开书细细看,慢慢品, 久久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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