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崔被临时通知出差,二班的英语课暂时由一班的男英语老师“小明”接管。
小明是学美声出家的,因此说英语字正腔圆,且上课从不抽背从不提问。一节课下来,苏荇的耳朵受到了净化,李书夏也庆幸逃过一劫。
因为小明是和这届学生一起从高一上来的,班里有一部分人是他以前的学生。下课后,那些以前的同学都聚在一起唏嘘不已。
“小明一开口就有那味儿了。”
“是啊,impor~rtant哈哈哈,不过小明的课倒是没有以前那么轻松了,毕竟我们也高三了嘛。”
“还记得以前他还在课上给我们唱歌来着,那美声,真的绝!”
“哦哦哦我还想起那次他邀请程冬一起唱歌,程冬唱的还挺不错。”
听到程冬的名字,正在写数学的苏荇顿了顿,耳朵竖了起来。
“那是,程冬虽然人痞了点,但确实是是我们这届的唱歌扛把子,哎我跟你们说,”说话的女生突然放低了音量,语气很明显是要说八卦,“我和他初中一个班的,当时他和他老婆可是双剑合璧,两个人合唱了一首什么歌来着,好听到爆。”
虽然她放低了音量,苏荇还是听到了大半,脑子里全都是“他老婆他老婆他老婆......”
所以那天他唱歌的时候一定想到了。
“那他老婆现在还在我们学校吗?”吴倩的座位刚好在那群人旁边,听到程冬的事,帮忙问了一嘴。
“在啊,就在老秦的四班,他们高一还在一起呢,不过好像最近没什么联系了,估计分了。”
“哦这样啊。”说完,吴倩回过头来,看了眼正好也回过头看她的苏荇,挤了挤眼睛。
一整个下午,苏荇的气压都有点儿低,于是傍晚又约了李书夏跑步。
一抹斜阳照在趴在双杠上的俩人,苏荇转头看了眼李书夏,只见她正微笑着看向足球场正中,将本来要说出口的话咽了下去,又随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
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短袖,深蓝校服裤的男孩正在奋力奔跑。一瞬间苏荇就认出他是那天被李书夏“劫球”的人,也是那个李书夏递过来的纸条上写的人——陈清氧。他奔跑起来毫不费力,身材不十分高大却十分灵活,动作张弛有度,仿佛就是为了球场而生。就算是足球门外汉的苏荇也能看出,他基本上是其中一支队伍的主力。
“他真的很有天赋。”苏荇忍耐不住赞叹。
“是啊,他也很爱足球。虽然他平时也很潇洒,但我总觉得,只有在球场上他才完全释放了天性。”李书夏一提到陈清氧就两眼放光。
“你知道吗荇菜,陈清氧他曾经为一个女孩哭过。”李书夏的眼神突然复杂起来,“那个女生向他提出分手时,他在宿舍整整哭了一夜。明明是这么潇洒的一个人啊。”
“那你听到这个的时候,心里什么感觉呢。”苏荇想到什么,忍不住问。
“我当时就觉得,不愧我喜欢的人,爱一个人能爱得那么深。但是.....”李书夏停顿了一下,又看了一眼球场上的人,“但是我又有点嫉妒,而且,那个女生现在已经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不知道他还是不是继续喜欢着。”
这时候夕阳已经快要完全落下了,只从操场边上的树丛中透出一个朦胧的红色光影。红色完全不会被绿色打扰,即使微弱,也在发着它的光。
足球场上的比赛已经结束,人都散了,只剩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短袖的足球少年,他正对着夕阳换下足球鞋。
那句“不愧是我喜欢的人”仿若圣光,洒在苏荇纷乱的发丝间。
是的,喜欢一个人也一定意味着要接受他的过去。而他的深情,正是你更喜欢他的原因。
至于嫉妒,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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