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网约车(专车)行业自2010年诞生以来,因为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巨大冲击、疯狂的烧钱补贴、偶发的恶性安全事件等备受关注和争议,同时也一路伴随着政府的严格执法和监管。
2016年7月,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网约车《管理办法》,赋予了网约车行业合法的身份地位。网约车新政的出台,是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传统出租车行业、网约车平台企业、新闻媒体、社会舆论、专家学者和司机乘客等力量多方参与、长期博弈的产物。而在新政制定和落地的过程中,滴滴在政府约谈、行业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影响决策等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滴滴作为国内分享经济领域的引领者和网约车行业的领头羊,其处理政府关系、开展政策博弈的经验与做法,也为其他政策强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参考价值。
一、特点
重视程度高:滴滴的投资方与公司高层均对政府事务(以下简称GR)工作异常重视。程维、柳青等公司高层多次亲自出马,出席或参与政府相关事务,并就政策问题表态。去年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之际,在程维、柳青联合发表的题为《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内部员工信里,也对专车新政进行了评价。此外,腾讯是参与滴滴B、C、D等多轮投资的重要投资方之一。腾讯董事局主席兼CEO马化腾也多次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方式为网约车行业发声呼吁,曾于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重要场合向政府高层领导建言献策,呼吁开放包容、给予缓冲时间。
部门分量重:柳青在加盟滴滴之初就曾主管过GR工作。现滴滴政府事务由首席发展官(CDO)李建华挂帅统领,设有政府事务部、政策研究院等。另有两位公司副总裁级别高管参与GR相关工作,即担任副总裁和政策研究院院长的张贝,以及全面负责公司对外战略合作的副总裁王欣。从高管配置上即可看出,滴滴GR部门的组织层级较高,具有重要地位。
专业人才多:滴滴麾下GR人员大多具有政府工作背景,汇集了大批精兵强将。而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之后,可能也有一部分原优步中国的GR精英加入滴滴。整体而言,滴滴GR团队阵容豪华。
推进难度大:客观来讲,网约车企业要打破原有传统交通管理体制、破除出租车行业垄断利益难度非常大。一是监管部门多。除交通以外,还有网信、公安、工信、商务、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均有相应管理权限,既要对接部委,也要对接各地职能机构。二是城市数量大。据悉,滴滴在全国四百多个城市开通了服务。按照新政要求,在取得全国线上服务资质之后,还需要在各个服务所在地取得线下服务资质。三是政策监管严。新政要求平台取得线上线下资质,要求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并取得道路运输证、要求司机考取从业资格证,而且北京、上海等出行市场规模最大的城市则对本地户籍、本地车牌进行限制,遭遇严格的政策监管风暴。四是棒打出头鸟。树大招风,滴滴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约车平台,必然更受主管部门关注,政府约谈时经常成为敲打对象。五是工作标准高。滴滴的投资方和企业高层必然对政策环境有更高期待,对于当前的政策态势未必满意,这也给滴滴GR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滴滴GR部门的工作难度和压力都很大。此前在接受新闻采访时,李建华坦言“在滴滴做政府事务,是有史以来压力最大的。我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基点上做点事情,我以前在政府做的事是跟约谈有关系的,但现在我们要推动现有政策的改革。”
工作业绩多:一是高层次平台频繁亮相。如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考察乌镇峰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期间参观了滴滴公司展台。程维在大连夏季达沃斯、博鳌论坛等多个场合与李克强总理也有过交流。2016年5月,程维到国家行政学院为4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青年干部作题为“分享经济发展中国”的报告。二是政企合作多点开花。如滴滴与上饶市政府、沈阳市政府、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贵阳市政府、苏州市政府、深圳交委等多地政府部门在政务出行、智慧城市、互联网+交通管理、网约车大数据、分享经济双创空间、智慧交通等多个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制定移动出行行业去产能帮扶计划,被人社部列为去产能转型就业缓冲样本。三是课题报告施加影响。滴滴与众多科研机构、智库媒体等开展了很多政策类课题研究,主办或参与了很多会议论坛。其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移动出行支持重点去产能省份下岗再就业报告》、《2016年度企业公民报告》等,也都非常好地把握住了政府和舆论关注点。
二、亮点
当然,滴滴GR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多突破性成果。个人认为,滴滴GR部门有两大最为耀眼的成绩:
(一)推动监管态度革新,延缓政策出台时间。行业主管部门数年前就开始调研、起草政策文件,希望尽快颁布实施,但整个政策制定过程进展缓慢、充满争议。直到2015年10月,交通部才向社会发布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公开征求意见行为本身即反映出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和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利益难以平衡。2016年7月28日,《管理办法》最终得以正式公布。从征求意见到正式发布,一方面时隔9个月的时间,间隔期较长;另一方面,新政内容得以微调,如为私家车进入开了口子,且政策制定部门对部分关键问题(如户籍、车牌限制等)采取了“权限下放”,回避了主要矛盾,也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虽然最终的政策对于平台有所不利,利空大于利好,但在政策必然出台的形势下,扭转了私家车不能参与的不利局面,并争取到一定的缓冲时间和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事实上各地政策千差万别,总归在部分城市有一定空间),滴滴GR在其中还是做出了诸多努力、发挥了较大作用,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争取了宝贵时间。
(二)搭建分享经济平台。2015年12月,中国分享经济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该工作委员会是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非独立法人二级分支机构,这也是国内首个围绕分享经济领域进行研究交流、学习合作的机构组织。滴滴是该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实际运营方,滴滴副总裁王欣担任该委员会的秘书长(副主任委员)。这是滴滴采取的一个非常漂亮和聪明的“升维”、“借势”与“迂回”打法。
一是热点抓得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发展分享经济”,标志着分享经济正式列入党和国家的战略规划,而“分享经济”也将如同“互联网+”一样成为热门概念,将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高度关注。滴滴最早、最快、最准把握了这一最新的政策形势,发起成立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二是搭建了发声平台和渠道。借助中国互联网协会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性质推动相关工作,为滴滴政策发声、争取主动提供了便利。三是形成了行业合力。该委员会把小猪短租、饿了么、微医、在行等国内数十家最具代表性的分享经济企业组织和团结起来,抢占了分享经济领域的战略高地,树立了“带头大哥”的形象,也凝聚了更多的力量。
三、反思
一是与主管部门正面交锋。2015年10月,交通部发布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滴滴反应较为激烈,向社会发布公开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一家企业向主管部委直接喊话并表达不满的应对方式较为罕见,相当于是将主管部门推向了“对立面”,导致矛盾公开化。2016年10月8日,北上广同一天发布的网约车新政征求意见稿。政策一出,滴滴在微信订阅号发布《关于网约车征求意见我们的一些看法》,直言“有几点意见想与有关部门商榷”,指出“意见稿将使数百万网约车司机师傅将失业,以及数百万家庭失去重要的收入来源,或将造成群体性危机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等,言辞之间容易让主管部门造成误解。
客观而言,企业敢于表达自身的真实诉求与想法无可厚非,精神和勇气可嘉。但企业还需要长期与相关部门打交道,正面交锋、公开叫板可能略显欠稳妥。反应过度显得预判不足,当然也可能是无奈之举。
二是政策态势研判与危机预警。新政实际上极大地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包括车辆与司机)、平台运营成本和乘客出行成本,将导致原有专车、快车市场体量大幅缩减,对快车市场影响尤为突出。
在对政策态势研判时,过多地关注和参考了宏观层面与高层表态,如扶持互联网+、发展共享经济等政策;但是,对地方政策的严厉程度和落地后果预判不足,特别是对于部分地方的本地户籍和车牌限制预计不足,一味地期望放宽限制有些不切实际和一厢情愿。交通行业具有地方事权的特殊性,如果更多地从地方政府的一贯监管态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利益的坚定保护立场和地方约谈时的整改要求等进行综合考量和研判,可以更加准确地预判出严厉的政策形势,避免盲目乐观,更早对可能出现的政策危机进行有效预警和适当调整。
四、几点看法
一是重心转向地方。交通部制定的行业指导性文件暂告一段落,工作重心已转为在全国各地取得网约车资质牌照。各地监管力度加码,在各地申请资质牌照,地方性GR工作量必然增多。此外,新政落地,预期合规车源与司机将成为各大平台争夺的重点。需要在新政较为严格的城市获取相对更多的合格牌照数量,并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和产品服务;在政策较为宽松和三四线城市寻求业务上的突破。
二是形成统一战线。网约车政策必然是一个逐步制定、完善、开放的过程,非一时之功;《管理办法》和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都只是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非一锤子买卖。各大平台,特别是C2C性质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网约车政策方面具有一致的政策诉求,需要团结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策进步。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压倒一切”。新政落地将淘汰众多非合规车源与司机,需要有计划、有策略合理开展清退工作,加强司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总之,滴滴在网约车政策博弈、政府公关方面,采取的高度重视GR工作、充分利用高层次平台、借助第三方力量、搭建平台打造利益共同体、寻求舆论支持、通过课题论坛施加影响、开展政企战略合作等一系列策略和举措都值得学习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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