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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猪笼置酒店门口,把那些偷情男女装入猪笼浸泡,你敢同意吗?

备猪笼置酒店门口,把那些偷情男女装入猪笼浸泡,你敢同意吗?

作者: GPA路fox_9184 | 来源:发表于2020-11-25 17:47 被阅读0次

    猪笼,这个物件在农村并不陌生,至今很多家里仍然存有。

    这两天,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有关于猪笼的事。不得不惊讶起来,猪笼竟然也上了热搜?

    广东茂名某地,发生了一起因情感纠纷导致的“浸猪笼”事件。

    有一位男子,只穿着裤衩被捆绑在猪笼里,正浸泡在水里。据说这位男子因为睡了别人家的女人,遭到了惩罚与报复。

    NO.1 

    The First

    “浸猪笼”的剧情,我们在影视里曾经见识过,那是中国古代一种惩罚男女通奸的手段。如果男女之间不守男德、不守妇道,就要被族人给予“浸猪笼”惩罚,以儆效尤。

    在过去的中国,对待不守男德与不守妇道的行为,对待通奸苟且之事,还是相当痛恨的,制定出了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

    故意杀人或者放火投毒的惩治也不过如此,而通奸则被放到等同的高度,说明在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人的贞洁是极为珍贵的,容不得半点污损与侵犯。

    当年潘金莲与西门庆偷情,武松将此二人手刃杀害,大家都拍手称快,没有人会觉得是武松做得不对。

    NO.2 

    The Second

    广东茂名的“浸猪笼”事件在网络上传开时,那位男子在猪笼里哭哭啼啼的,同情该男子的声音极少。

    挺着一杆枪横扫江湖的威猛哪里去了?真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伪男人。

    大家普遍认为,这个男人不守男德,睡了他家女人的行为,实在令人痛恨。给予浸猪笼的惩罚是他咎由自取的报应,不值得同情,多亏没有发生在古代,要不然就可能丢了小命,也算是天经地义的事。

    当然,今天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制社会,作恶的人理应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给予惩罚之,乡规民约或者族规家法都丧失了效力,普通人没有权利去动用私刑,否则就涉及违法。

    NO.3 

    The Third

    我们再来睁眼看看今天的世界。

    请你到酒店宾馆查房一番,有多少对在行苟且之事的男女,是家里的准老公与准老婆?

    一万个猪笼够不够?要不要再加上“骑木马”与“点天灯”的惩罚?

    幸运的是今天的社会已经习惯和接纳了这样的行为,幸运的是国家的法治并没有给予他们太严厉的处置。

    大家早已把人的贞洁视为一个庸俗的东西,大家早已把人的道德看作成愚笨的行为,大家对社会的谴责与法律的惩治充满了淡然与漠视。

    一夜情盛行,出轨泛滥成河,小三与二奶并不可耻,人的快活与享乐高于一切,金钱可以让所有人折腰,难道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已经发展至历史空前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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