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篇《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的文章获得广泛关注。今天网易针对此事,也发布了声明,腾讯科技转载了此文《刚刚,网易道歉了》。到底谁对谁错,孰是孰非?我们不敢妄下定论。 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吃瓜群众,我们还是应该从这件事中有所获得。
这件事里,被很多人忽略的《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知识不可偏废。很多员工,以及创业公司自己,都严重缺乏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尤其在离职问题上。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员工和公司到底存在哪些边界呢?
从员工的角度看,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得越长越好。5 年,10 年,甚至终身,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不管在多长期限的劳动合同里,员工想要离开一家公司的代价,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员工只要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不需要公司批准就可以离职,公司还必须结清所有工资、奖金、报销款等费用。一般来说,员工会考虑到大局,不会在重大项目期间提出辞职,也会因为临时找不到人,会同意晚些走。但是,总得来说,如果双方对于离职时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员工想离职,在任何时候都是主动的。 所以,既然合同期不论长短,我都一样主动,那么如果有的选择,我当然签越长越好的劳动合同。
那么对于公司呢?签更长期的合同,并不能换来员工同样的承诺,反而,签的时间越长,越会给自己带来万一面试时判断失误,很难辞退员工的困境。面试再谨慎、再严格,对员工是否适合这份工作的判断,都有可能是误判的。那怎么办呢?对公司来说,有二次验证自己判断的工具,就是试用期。2008 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长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如果企业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合同期不满 3 年,试用期不能超过 2 个月;合同期超过 3 年,试用期不能超过 6 个月。 越长期的劳动合同,公司面试误判的风险越大,所以理应有更长的试用期,来验证判断。而如果公司就不想承诺和员工长期走下去,比如只签不到 1 年的合同,那么试用期就只有 1 个月。
那么,不管是签了 1 年,还是 3 年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合同到期后,双方就自动解除合同了呢?只要公司不主动提出续签,员工就只有回家重新找工作了呢?并不是。《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即使合同到期,如果公司决定不再和你续签了,也需要支付“N”个月工资的补偿金给你。“N”是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合约到期,公司不想和你续签了。公司要赔偿你 3 个月的工资。你续签了一个 3 年合同,一共工作了 6 年,这时候公司不再和你续签了,公司要赔偿你 6 个月的工资。记住:你的月均工资再高,计算时不能超过当地平均月工资的 3 倍。也就是说,其实,在合同期内公司想解雇你,还是公司想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和你续签,都是要赔偿的。
这时,公司可能会想,那还要“合同期限”做什么呢?那我签 1 年,签 3 年,签 5 年,签 10 年,甚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什么差别啊? 这里提到了一个概念,叫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签年份,大家一直这么工作下去。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传递给员工一个信号,就是公司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以换取员工的善意。合同到期不续签,你只要赔钱,就能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而在合同期内你想辞退员工,那可不是你想赔钱,就能辞退的。
按照 2008 年的新《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期限内,企业合法辞退员工的理由只有两个:第一,员工犯了错误。比如违法,打架,违反公司制度,或者窃取公司商业机密。这种情况可以无偿辞退。第二,员工不合格,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这种情况可以有偿辞退。在实际操作中,证明员工不合格是非常困难的。首先要有明确的证据,然后还要安排培训或者换岗,培训换岗后仍不合格,才能辞退,而且你依然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不承认不合格,不接受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在绝大多数的仲裁案例中,监管部门都会判定员工获胜。估计很多创业者看到这里已经吓死了,那我还是1年1年签吧,至少合同到期时,只要赔钱就能请走。那你就想简单了。《劳动法》要求,如果劳资双方是第 3 次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续签的第2次,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本企业工作 10 年以上,也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第 1 次签 1 年,第 2 次续签 1 年,第 3 次(也就是第 3 年)必须签无固定期限;第 1 次签 3 年,第 2 次签 3 年,第 3 次(也就是第 7 年)必须签无固定期限。
讲到这里,你可能才真的明白了很多公司和员工狗血剧情背后的逻辑。我们说公司生生死死,员工来来去去。如果员工一旦请进来,就可能给钱也解雇不了,那还怎么发展公司啊? 公司为了获得“解雇主动权”,最常用的做法是:说服员工主动离职。说服员工主动离职的方式有很多,比如 HR 会讲,如果是公司辞退你,以后怎么找工作呀?我在你的离职证明上怎么写呀?这会影响你未来的职业生涯的。你确实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果你主动离职的,公司还可以给你写推荐信。但是,如果你坚持不离职,同行业的 HR 就会知道你很难搞,再也没人敢用你了。这一招几乎屡试不爽,一旦你妥协主动离职,企业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
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呢? 那么有些企业就会故意使用一些招术,让员工处于违规的边缘。这时,有少数公司的 HR,就体现出他们“恶”的一面了。比如,咨询公司、互联网公司等行业加班严重,但是公司的员工守则里明确规定,早上 9 点上班。迟到 3 次算旷工,旷工 2 次算是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雇你。在实际执行时,这些公司并不真的会计较迟到这件事,但是,一旦到了公司要辞退你的时候,这一条,就可以被作为铁证拿出来,证明你严重违纪,公司可以毫无补偿地辞退你。这样的做法,已经非常恶劣了。
为了让决定辞退的员工,能尽快在离职协议上签字,HR 还常常采取“压力策略”。直属经理会拿出他认为员工不合格的证据,HR 会拿出他严重违纪的证据,给员工巨大的压力,要求他立刻在主动辞职文件上签字,然后在保安的陪同下,立刻收拾个人物品,离开公司。在很多公司看来,这是虽然无情,但最干净利落的辞退员工的方法。如果员工不答应,HR 会警告员工,离开这个会议室,公司将以严重违纪为由,公开辞退他,并公开告知大家。如果现在签字,公司可以给你 30 天工资,让你继续找工作时,还有一份收入。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很多员工都会主动辞职。
公司在高速发展时,总是你好我好,但是一旦遇到问题,几乎必然会有矛盾出现。我们今天不来判断这个具体事件中,谁对谁错。借这个机会,帮助所有人都能更深刻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理解真的遇到问题时,彼此的权力和边界到底在哪里。最后,我还是要祝愿,所有的公司和员工都不要走到那一步。只有共同成长,共同获益,才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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