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被残忍奸杀,凶手因自动投案便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这是一场有谋划的奸杀。凶手一时起色心,在女孩卖完百香果之后回家的必经之地静候,然后劫持,强行抱上山掐晕,进行强奸,随后拿走了女孩卖完果子的32块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其杀害弃尸。
审理过程几经波折,起初凶手被带走问话数小时后又放了回来,因其“反侦察能力很强,说话滴水不漏。”后来凶手父亲带凶手自动投案,被判处死刑,结果凶手上诉,法院因其“自动投案,改为死缓”。
对此判处结果,女孩母亲是崩溃的。她甚至说道:“那么残忍地强奸、杀害我女儿,就因为主动投案就可以判死缓?那是不是我去把杨光毅(凶手 )父母杀了,也去投案,就可以判死缓?”
对此,律师专家认为,刑罚要与罪行相适应,自首不是免死牌。该案件二审结果未能体现刑罚的震慑力,反而会产生误导……凶手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手段残忍,异常冷静,思路清晰,胆子极大……此人没有挽救的任何必要,判处极刑就是为民除害,甚至避免更多的人无辜。
虽然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是珍惜恶人的生命是弃更多无辜人的性命于不顾!还望法院尽早处决凶手,让老百姓们安个心,也还受害者一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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