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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混沌中认清当责真义

(一)在混沌中认清当责真义

作者: 企力培训Eric | 来源:发表于2018-07-16 14:26 被阅读0次

        当责的字源及延伸意是:要算清楚的、需报告的、可依赖的、能解释的、知得失的、负后果的、重成果的。“当责者”要能承担全责,要确定“负责者”能完成工作。

        “当责”(accountability)出现在华人管理世界比较晚,出现时通常又直译为“负责”,与负责(responsibility)无异;所以,除非你查考原文,否则在这个有关责任的关键点上,我们就如此这般蒙混过关了。其他中文译名其实也多,在台湾如:责任感、担当、权责(制)、课责、负全责、全面责任、绝对责任、最终责任、责任归属、绩效责任;在中国大陆,有译名为应负责任、问责;在香港曾译为: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或究责。看完这些译名再加上原本就已不清的“负责”,就如坠云里雾里了。其实在英文世界里,也含混了好久,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过许多理论分析与经验分享后才逐渐清晰—— 由被动转为主动、由负面转为正面、由消极转为积极、由个人而进入全体。

        当责真义,不可不察。

    1.1当责的含义

        首先,让我由英文原文,以追根究底的方式来分解 “accountability” 这个字。

         ☼ accountability 最贴切的中译名当然是“当责”;相对的“负责”的英文是 responsibility,其原意是:response + ability;是指响应、回答的能力—— 所以,“负责”与“当责”字源原意就有不同,在应用上固有其交集、有联集,但就是不可混淆在一起。

        韦氏字典对accountability的定义是这样的:“Subject to having to report, explain, or justify; being answerable, responsible.”据此而言,如果你负有当责,你是要能:

        ☼ report:适时报告进度,与成果(或并没达成的成果)给适当的人

        ☼ explain:知道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也愿意说明

        ☼ justify:判别事情的轻重缓急、利害得失,具有响应自己、别人、环境并完成任务的能力

        ☼ being answerable:即,说明理由;

        韦氏字典的解释中也提到了responsible(负责),因此,有人认为不要钻牛角尖了,accountability与responsibility基本上是同义—— 早期的管理观念,或文学意义上,responsibility就是“负责任”,因此甚至涵盖了accountability;都是负责就不必分彼此;但,现在时势所趋,两者的责任广度与深度已有很大不同,accountable的人的责任已涵盖了 responsible的人了

    1.2当责有5个视角

        美国橡树岭科学与教育学院与加州大学一群学者们在提升《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所做研究报告中,倡导当责有5个视角:

        1. 当责是一种关系(relationship):是一种双向沟通(a two-way street),是两者之间的一种合约,不是只对自己的承诺。

        2. 当责是成果导向的(results-oriented):不是只看输入与产出(inputs and outputs),更要看成果(outcomes).

        3. 当责需要报告(reporting):要报告中间进度及执行与完成的成果,或没完成的成果;如果没有报告,当责根本无由屹立。报告是当责的脊骨(backbone)。

        4. 当责重视后果(consequences):当责意味着一种义务乃至债务,如不必承担后果,当责必然失去正当意义。后果承担,应在事先由双方先商量清楚。

        5. 当责是要改进绩效(performance):当责的目标是要采取行动、改进绩效,确定完成任务;不是指责、推错或惩处。当责已由过去式的反应性(reactive)当责,转变成积极性(proactive)当责了。

        此外,他们也针对“负责”做了个区别,他们认为:

        负责(responsibility)是:“有义务去履行”(the obligation to perform)。

        当责(accountability)是:担起责任以确定该“去履行的义务”是可被完成的。

        意简言赅,两相差别,清晰立判。所以,“当责者”是有义务确定“负责者”在执行任务,并对其执行成败负有“责任”!


    1.3当责是一种抉择

        事实上,在西方还是有人对当责充满疑虑、消极、负面的历史印象的,他们觉得:

        ☼ 当责是在事后找代罪羔羊,以负起全责。

        ☼ 我可能会在这里被卡死了。

        ☼ 是老板用它了套我、整我、惩我的。

        ☼ 当责没意义,在我们公司里,没完成任务是家常便饭。

        ☼ 当责是一种更沉重的负担。

        ☼ 当责会引发不必要的压力、恐惧、悔恨、罪惩与憎恨。

        那么,当责是不是如此无可奈何、无法逃避的宿命?

        如果我们从另一个相对的角度来看当责,“当责者”相对比的就是“受害者”;作为“当责者”,与成为“受害者”其实只有一线之隔。美国领导力伙伴顾问公司的创立人康诺斯与史密斯,在他们的奥兹法则中提出了“水平线上”(above the line) 与“水平线下”(below the line)的概念,就是这相隔的一线:

        “水平线上”是向上提升,走向当责的步阶;“水平线下”是向下沉沦,陷入交相指责的受害者世界。

        这一条细线隔开两种心态,成就了两种迥然相异的结果;这一条细线也代表一种心灵的挣扎、一种困难的抉择。

        所以康诺斯与史密斯对“当责”下了新定义:

        “一种人格特质;不断在探讨:我还能多做些什么?以提升或超越我目前的处境,而赢取我所追求的成果?它需要一个程度的拥有感;包含做出、守住、并积极响应‘个人承诺’。它眺望未来,故能拥抱现在与未来的努力,而非只是被动式的与过去式的解释。”

        在这个定义中,有一些词句,对当责新观念很是关键:

        ☼ 一种能行使“one more ounce”的人格特质

        ☼ 一个正视、解决问题、达成任务的流程

        ☼ 一份“拥有感”与个人承诺

        ☼ 一种前瞻现在与未来的努力

        当责,无疑地,是一种个人自主性的抉择;是“当责者”对应“受害者”之间的抉择。“受害者”心态是一个最容易的选择,但对一个人所造成的戕害却巨大;杰克•韦尔奇在他2005年的新书《赢》中有感而发,有几则生动的评论,他说:

        ☼ “我希望别人记住我的是:我这个人一生尝试要清楚说明这个论点:你永远不可以让自己变成一个受害者。”

        ☼ “控制你自己的运命,否则别人会控制你的运命。”

        ☼ “Dont act like a victim!”—— 也许,心理上不是受害者,但表现上却是个受害者。

        ☼ “在任何商场状况之下,把自己看成一个受害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自我挫败术。”

        自相矛盾的是,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别无选择才成为受害者。事实正相反,他们是自己选择成为受害者。选择成为受害者是很自然的,因为:难以改变目前所处的环境,无法响应该环境下的各种状况;无法坚定价值观、掌控态度、改变行为;没有了企图心,不知道所追求、所渴望的成果是什么?

        深入了解自由、自由意志与自由抉择的真谛后,我们将会更愿意去接受抉择后的责任;当我们发现,很显然地,责任无法避免时,我们会更愿意去做好准备,以接受这个责任。当我们愿意对行动及其应用,接受整体责任时,我们就承担了当责(accountability)。当我们无可避免地承担起当责,我们就不会倾向于把责怪加诸他人、或加诸我们所无法控制的环境。


    1.4当责要承担后果

        对许多人来说,承担当责后,心中总是挥之不去的是要承担“后果”。后果,是大自然法则中的因果效应,“因”是我们采取的思想与行动,行动要致果,有成有败;当责不让并无法豁免或轻缓你必须承担的“果”。承担当责并不表示你具有全权掌握(full control),而不具有全权掌握并不表示你的当责变小、或不必承担后果。

        “后果”是你在当责辖区内所赢取、所承受或被拒绝的结果;忽视它,常使后果更为严重,也让当责失去正当性。美国资深顾问克雷特与墨菲在其著作:《当责》 中对处理“后果”颇具创意,他们提议:后果应由双方协商,而且事先约定好,例如:

        ☼ 如果事业部营收提升15%,你将有可观的年终奖金(细则另订)。

        ☼ 如果降低部门成本无法达10%,你将被减缩授权范围,并遵从上级严管规定。

        ☼ 如果你的项目能准时依预算完成,老板将提供你两项人所称羡的新任务。

        ☼ 如果在员工满意度调查中,部门结果持续偏低,你未来一年中不会升官或转调。

        故,综合来说有三大类的后果:

        1. 正面性后果,如:

        ☼ 奖励与肯定;如可参加一次国际性会议。

        ☼ 奖金;如加薪、红包、多加一周的假期。

        ☼ 个人的成就感与满足感。

        ☼ 降低个人压力,或享受更佳的人际关系。

        ☼ 能取得更多的预算、人力等资源。

        ☼ 能有机会一试长才,一展抱负。

        2. 负面性后果,如:

        ☼ 得到一个不好或不太好的定期绩效评估。

        ☼ 在一段时间内,决策权限被限制,需接受上级较严格的督查。

        ☼ 丧失一些原有的特权。

        ☼ 年终奖金的丧失、下降或隔年不加薪。

        3. 惩罚性后果, 如:

        ☼ 正式减薪或降级。

        ☼ 进入组织惩戒流程,接到第一次警告函。

        ☼ 开除或裁撤。

        当然,在我们所讨论的当责任务中,我们不希望太涉入第3项的惩罚性后果中。在第1与第2项中,双方可以找到都可事先接受的创意思考,有些还要有进一步数字化陈述,又如:加薪至所有员工中的最高5%、规划5年内成为部门总经理、多一周欧洲带薪假期、多一次参加国际会议、个人或配偶参加公司特别奖励计划、加入总公司层级的规划会议等等。


    1.5当责是一种合约

        当责原是一种新价值观的建立、改变与确立,然后强烈影响企图心与态度,进而采取行动并强调交出成果。在企图心/态度,与行动/成果之间形成一座坚固的桥梁,宛如在每个人心内签下一个负责任的“心灵契约”。

        这种“心灵契约”在克雷特眼中又成了一份更正式的“当责合同”(accountability agreement)。合同内容具体涵盖:焦点任务的内容叙述、当责辖区范围、所受资源支持、评估方法、最后成果目标,当然还有前述的“后果”说明;后果包括正面的、负面的,数量化的与非数量化的。

        既然是一份合同,双方就应有协商;不只后果承担可先协商,目标订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协商。毕竟,屈打成招是会降低当责合约或心灵契约的力道,尤其在这个知识工作者正盛的时代里。最后,我想再引述克雷特等人对当责的说明,他们从另一角度定义当责。

        就是说:当责是一种允诺、是一种义务,不只是对自己,还要对周遭其他人,交出一个特定的、已约定的成果。

        “重要的是,不只是我们做了什么事;还有的是,我们负有当责却没做的事。”

                           —— 莫里哀,17世纪法国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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