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现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越来越火,对,是火,但是我其实是更想用烂大街来形容的。虽然我不说也拒绝表达,但我是抱以不好的态度的。显然我心里的想法不是我和别人说的那样“民谣和流行音乐只要唱出了感动就好。”,是不一样的,民谣给的感动不一样。
这不同于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捂着不让人看,也不是觉得以前只有很少的人喜欢,我是独特的小众之一的这种狭隘情绪。
不是这样的。
我曾认真的想过我们的民谣和国外的差距,我认为国外的每种音乐在受众中都占一席之地,这是良性的,而我们国内的民谣被很多文青誉为小众音乐,我认为这是贬低不值得称赞,是不健康的。我想更多的人发现民谣,希望民谣有更多的受众,摇滚、民谣、后摇、流行……都有自己的受众,可以有差距但不会太大。
但是,民谣现在火的方式不是我说的“发现”。好的音乐是需要人自己去寻找发现的,而不是被电视台喂食。

音乐可以有比较,但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是盲目的否定。一个又一个翻唱者在电视上既得到曝光率又得到了民谣拯救者的称号,“是他唱火了这首歌”、“比原唱唱的好听多了”……那首歌一直在那里,它的好它的粗糙,你没有让它变得更好,反而是因为它的好让你发现了它,选择在电视上演唱它;民谣是故事,讲的是叙事性,它并不是画蛇添足的技巧,它是粗糙的感情、是澎湃的情绪,对于民谣而言原唱大多都是词曲作者、是故事的经历者、是叙述者,所以基本上翻唱绝不会比原唱好听,至少我没听过。至今而言,我听到过的超过原唱的歌也只有哥哥张国荣唱的那首《当爱已成往事》,就我自己而言觉得哥哥唱的比李宗盛好听,但也仅止于我自己而言,我绝对不会叫嚣“比原唱好听多了!”
短短几百字词不达意,但是多少表达了一点意思。
谢谢,我们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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