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简介
New Balance,1906年William J. Riley先生在美国马拉松之城波士顿成立的品牌,在美国及许多国家被誉为“总统慢跑鞋”,“慢跑鞋之王”。
New Balance自1906年创立于美国波士顿以来,秉着制造卓越产品的精神,不断的在科技材质、产品外观与舒适感持续进步。唯一不变的是New Balance以高标准道德规范、100%顾客满意度、团队合作的精神来经营,以期成为高科技。
品牌标识
品牌故事1906年,William J. Riley先生在美国波士顿成立了一家名为New Balance的脚弓支撑器公司,专门订做整形外科的脚弓支撑器和矫正鞋。
1956年,保罗夫妇从Riley先生手中买下了New Balance公司。自那时起,鞋类制造发展成为公司稳步成长的主要业务。
1960年,New Balance出品“TRACKSTER”系列运动鞋,这是全世界第一款可以提供多宽度楦头的运动鞋,此举成为制鞋业界的创举。
Tom Fleming穿着New Balance的M320跑鞋,在1975年的纽约马拉松夺得冠军。隔年,M320更被《跑者世界(Runner’s World)》杂志评选为“世界第一慢跑鞋”。
20世纪70年代,James S. Davis先生在波士顿的马拉松日那天买下New Balance,开始了崭新的一步。其独家研发的高吸震垫,能有效吸收99%的地面反作用力,也因此受到多国元首及各界精英人士所爱用,是享有“总统的慢跑鞋”之美誉的多功能鞋,是全美排名第二的鞋业公司。
1985年,千系诞生,New Balance千系家族由M1300开始诞生,优质的材料、经典的灰色配色以及创新的中底科技开启了新一代的运动革命,可谓是当时最划时代的跑鞋产物之一。M1300是第一双承载 ENCAP 技术的鞋款,以其出色的缓震和支撑性能被众多名人所热捧,每 5 年复刻一次,因此有了后面的1400、1500、1600。
2014年,软科技 全保护,New Balance推出全新搭载Fresh Foam科技中底的ZANTE缓震跑鞋。
New Balance是唯一在美国拥有专属工厂的国际化运动品牌,其中五个在美国,两个在欧洲。
New Balance相信“鞋子就是最好的代言人”。
品牌事件
2015年,因商标™之争,被广州中院判决侵权,后又上诉。
2016年,经广东省高院审判商标™案败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道歉。
品牌中国
2006年,New balance进入中国,开始在中国市场销售旗下产品。
2015年4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美国New 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
经上诉,后于2016年6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新百伦”商标纠纷案作出判决,美国知名鞋类企业New Balance公司败诉,被判令赔偿中国公民周乐伦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其开设的“新百伦(中国)官方网站”、“New Balance旗舰店”、“New Balance童鞋旗舰店”的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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