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确立了知难行易的《知行总论》之后,另立专章,进一步提出了能知必能行的主张。
孙先生开宗明义,提出在当今科学昌明之世,凡造作事物者必先求知而后才敢从事于行。所以“凡能从知识而构成意像,从意像而生出条理,本条理而筹备计划,按计划而用工夫,则无论其事物如何精妙、工程如何浩大,无不指日可以乐成”。
孙先生把自己致力于推覆封建帝制、创建共和的事业,分为推翻帝制和革命建设两个阶段,提出了自己的革命方略,认为自己提出的革命方略,是顺应世界进化之潮流,循各国已行之先例,利弊得失,深思熟虑的结果。其主要内容是把革命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个时期,第一为破坏时期,第二为过渡时期,以三年为限,三年期满,则由人民选举其县官,待全国平定之后六年,组织国民大会制定五权宪法,建立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的五院制中央政府,开始在第三时期实现宪政。
在民国建元初期,孙先生极力主张施行革命方略,以达革命建设之目的,实行三民主义。却无法推行,所以萌生退志。虽转向致力于研究实业建国,但时刻不忘维护民主共和理想。孙先生认为,由于民主共和的理念深入人心,所以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图谋不得民心,论证了革命方略的重要作用。
孙先生把中国的国情分别与美国、法国革命作比较,系统阐述了自己提出的革命方略的实践意义。认为美国革命成功归功于建立共和,法国革命失败源于复辟帝制。认为中国存在的弊端与法国相类似,应该吸取法国的教训。
由于中国数千年专制对民众压迫统治的毒害影响,在革命光复后,马上成立共和宪治国家是不现实的,所以孙先生才多提出创设一个过渡时期作为补救。需要先行约法之治,以训导人民,实行地方自治。可惜得不到理解。
孙先生还驳斥了古德诺氏劝袁建立帝制的荒谬。以美国的黑奴及外来人民知识尤为低下等情况与中国国人知识水平低下等情况相比拟,推断出中国也同样可以施行共和制度。认为中国今日之当共和,如同幼童之当入塾读书,必要有良师益友以教之一样,中国人民初进共和之治,也应当有先知先觉的革命政府以教之。这就是训政时期,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的,否则必流于乱。
同时,孙先生还驳斥有些同盟会会员把民主共和等同于开明专制的谬论,认为开明专制即是以专制为目的,而训政者是以共和为目的,两者有天壤之别。孙先生分析革命事业难者成功,而易者反失败的原因,是革命党缺乏共立信誓,没有把实行三民主义为精神,以创立中华民国作为共同的奋斗目标造成了革命党无法把一片散沙的中国四万万人聚成为一个机体结合的法治国家,所以极力倡导并率先垂范宣誓拥护民主共和,在良心上、法律上负起责任,以求万众一心,先奠国基于方寸之地,为去旧更新之始,以成良心上之建设。誓曰:“孙文正心诚意,当众宣誓:从此去旧更新,自立为国民;尽忠竭力,拥护中华民国,实行三民主义,采用五权宪法;务使政治修明,人民安乐,措国基于永固,维世界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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