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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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那只野猫又发情似地乱叫,它的爪子似乎在挠着隔壁住户的床,这只猫已经好几次沿着窗外的墙壁爬入隔壁那个男人的屋里了,我从早上出门,一直到傍晚回到家里,都没有看到那个男人从他的房间里出来,他的作息很像中世纪欧洲某些贵族家庭墙上壁画里的吸血鬼。我是一个作家,喜欢深居简出,但是最近我尤其喜欢出门,因为隔壁的那只鹦鹉,它叫得我心烦,我甚至无法在白天正常写作,我犯有严重的耳鸣,一旦听到刺耳的鸟叫,我的耳朵就会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在不停地“恩恩”的作响,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晴天霹雳,一道带着刺眼的光从你眼前打下,啄瞎你的眼睛。
四川的古代有一个谣言:男不养猫,女不养狗。
但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男人养鸟是什么意思,难道人类退化到只能和鸟一起交流了。说实话,我隔着窗户看到那只色彩斑斓的鹦鹉就感到恶心,它那尖尖的喙每天吃着蛆虫一样的食物,难免会染上细菌,甚至会带来寄生虫,然后传染病,反正一切都是糟透了。
这天傍晚,我回家了。
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时候,我细心地注意到那只母猫,正从隔壁男人的窗户里跳下去,尤其引我注意的是那只猫的尾巴,它像是被火烧着了一样乌黑的黏在猫的屁股上,我甚至能看到那只猫扭动着恶心的排泄器官纵身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接着,就在我走进房间,想要打开笔记本写作的时候,那只猫没有习惯性地传来叫声,我想它今天或许是太累了,以至于嗓子都打了结,所以就干脆不叫了吧。
“咚,咚,咚。”
敲门声,我细心地数着,总共三下,隔壁的房门被打开了,我好奇地从书桌旁移开,视线也从笔记本的屏幕上转移到猫眼上,我真想细细地观察隔壁的男人,他到底张什么样?披着斗篷,只习惯夜晚出入的吸血鬼?还是一副病怏怏像是马上要死的肺痨鬼。
可惜短促的开关门只让我看到了和隔壁男人交谈的女人,这是一个从背影上判断大概在五十岁左右的老女人,她那蹭着地板发出的撕裂声足以表明她的体重超标了,我不想听他们的交谈内容,我只想看下隔壁男人的面貌,可是这时该死的鹦鹉却叫了,我的耳朵像是被塞了定时炸弹,在嗡嗡地走着秒。
我愤愤地穿着睡衣踱步回到书桌旁,这时我正看到一只七星瓢虫待在我书桌的右侧,正是打开抽屉就会掉下去的间隙旁边,它那恶心的四肢与漂亮的外壳很不相称,我想起了某夜和我度过的女人,她那乌鸦嗓子可真够难听的,我实在不想回忆起那个招摇的女人,所以我轻轻地用手指按住这只七星瓢虫,等待着它将恶心的四肢收回去,就像是那个女人在妩媚地朝我笑,我按了下去,五脏六腑都粘在了我的书桌上。
等我兴奋地喝着某种麻痹神经的药物,惊喜地写完小说第四部分的时候,隔壁又传来了敲门声,这次不是三声,也不是老妇女,而是五声,两个uniform。
发生了什么?
我瞄了眼手表:瞧,夜里11点了,还不让人睡觉。
隔壁的男人呢,还是没有露出真面目,这时我恍惚间又听到那只该死的鹦鹉在叫了,不过我知趣地戴上了耳机,猫眼里的人眼可真大,我的房门也响了,好像有人在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真想拍死他,没看到我正在文思泉涌的时候吗?
该睡觉了,该睡觉了。
我合上笔记本,抿了口最后的咖啡,咖啡贯入我食道的时候,传来一种温热感,肚子却在咕咕地叫,我捂着肚子,好像是吃坏东西了。
我瞅着饭桌上的肉和汤,只剩下一小半了,那肉泡在汤里,漂着油渍,浮上来一些骇人听闻的指甲盖,我捂着嘴,愤怒地咒骂着自己,我一定是在吃饭的时候剪指甲了。
第二天早上,那只猫造访了我的房间。
它似乎意料到隔壁的男人是一个冷板凳,它不应该用热屁股去贴,让自己的尾巴都烧着了。
我盯着这只猫的眼睛,褐色的眼瞳被装饰地像是玛瑙,隔着玻璃看还有一层水晕过,真漂亮,我想这一定是上帝的杰作。
最后我在强调一遍:这是个母猫。
第三天夜晚。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尽管它装饰地如此令人难堪。
粉饰成白色的墙壁,甚至一捅下去就软了,这种质感简直比不上人的脸蛋。
我再也不能隔着猫眼看人了,只能以脖子顶端的水平线四十五度角观察那个被条条框框束缚住的窗户,真够令人沮丧的。
第四天中午。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进了我的领地,他骄傲地像只雄孔雀,以为伸展一下翅膀就能博得别人的同情,我发现他是一个左撇子,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递给我打火机就是用的左手,真可怕。
我曾经玩过一款网络游戏,那是一款射击游戏,或者也可以说是角色扮演类游戏,它可以让你身临其境,拿着不管是机关枪还是手枪,“碰碰”地打死那些罪犯,然后解救你的人质,当然如果你不小心打爆了油桶,结果就会像我眼前一样,有个全身着着火的男人在你面前跳。
第五天凌晨。
我终于能听得见声音了。
这该死的世界终于不再是无声默片了,我惊喜地望着眼前的老人,他走起路来踉踉跄跄,但我没想到他能够治好我的耳鸣,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因此得到拯救。
老人问我上个星期三在地铁站月台的事情,他问我为什么要从月台上跑下去,甚至不管迎面可能撞过来的地铁,我心里骂这个老头简直是个傻逼,如果欠你钱的人消失了很久突然出现在你的对面,你会无动于衷?对于我来说,站在对面月台上的女人就是欠我钱的人,我只不过是找她讨债而已。
第六天中午。
我经历了一场辩论会。
双方各执一词,我坐在中间,可我不是评审,因为评审在我对面。
我注意到下面有一些人在低语,他们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恶魔,我激动地想冲出去,这该死的观众,听他们辩论不就好了,干嘛一直盯着我,我脸上有花吗?我只是个作家而已。
第七天。
实际上已经没有第七天了。
二:地铁站里的女尸
地铁保安的陈述:
我叫刘晔,是A站到B站的地铁保安。
在上周三的下午,我目睹着一个穿着棕色棉袄的男人穿过地铁的月台,冲到对面的月台上,他似乎在找着什么,但我也搞不清楚。
但我清楚的是,他的行为很危险。
甚至,我亲眼看到当他爬上对面等候地铁的月台时,迎面而来的地铁疾驰而过,几乎是擦着他的身子而过。
那是一个古怪的男人,我也说不清楚他的长相,因为他那时候戴着帽子,帽檐遮住了他的整张脸,我喊他的时候他也没搭理我,依旧是顾自跑过去。
地铁打扫阿姨的陈述:
上周四的早晨,大概是五点钟左右。
因为是冬天,所以当时的天还很黑,当我沿着站内的楼梯走下去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动静,起初我以为是老鼠,结果当走近的时候却没有发现老鼠的踪迹。
我在清扫第一个垃圾桶的时候,在里面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我很好奇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的是什么,因为我闻到了腥臭味。
······
我发誓当我在看到第二个垃圾桶内的黑色塑料袋时,我胃里的早饭已经全部吐了出来。
第一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的是一个女人的头。
第二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的是女人的四肢。
我大概能猜到站内剩余三个垃圾桶内还装着女人的其他器官,太令人感到恐怖了。
刑警叶旋的笔记:
这种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法我只是在影视剧里看到过,从未在真实事件中遇到过。
起点是A站的地铁站里,总共有五个垃圾桶。
而这五个垃圾桶内分别藏着女人身上的五个不同器官。
也就是说,可怜的被害人被分尸了。
尸体是星期四被一个扫地阿姨发现的,而提供重要线索的则是一个叫刘晔的地铁保安。
根据线索,我们很快就找到了那个穿着棕色棉袄的男人。
他是一个精神病人,而他永远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们逮捕他的时候,他正喝着一碗肉汤,我的同事们看到那碗肉汤都情不自禁地吐了,我清楚地看到那碗肉汤的上面漂着一个指甲盖。
地铁里冬眠的流浪汉:
上周三的下午。
我注意到一个穿着时尚的漂亮女人站在地铁站月台上等车,这个时候突然有个穿棕色棉袄的男人从对面穿了过来。
那个女人看到男人吓得赶紧就跑,甚至连包掉在地上都没有发觉,我仔细地看了眼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我,就连保安都在追着那个棕色棉袄的男人跑,我偷偷地把女人的红色小包揣进了衣服里。
晚上,地铁站里的人逐渐稀少。
我躲在女厕所的隔间里没有出去,我偷偷地张望着外面,期许能有一次像上次那个女人一样的艳遇。
结果,就在我等到11点左右的时候。
女厕所走进来一个身材很好的女人,我是从隔间的夹缝里看到的,等到女人的脚步声停在我旁边的那个隔间时,我出手了。
我麻利地翻过隔间的门,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我拿出沾满迷药的手帕捂在了女人的嘴上,很显然我得手了。
当我兴奋地拖着女人走进厕所的最后一个隔间时,我却惊悚地发现这个女人竟是下午丢掉包的那个女人。
不过精虫上脑的我没有理会那么多,当我正要脱下裤子的时候,一个细细碎碎的声音让我停下了手。
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在叫着谁的名字,冷汗从我的脸上不断地流了下来。
我看清楚了那个男人的脸,他的眼瞳是褐色的。
最令我感到惊悚的是,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用刀刮过厕所每一个隔间的门,我都能听到我胸中的心脏在扑通扑通地跳。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永生难忘。
当时我正蹲在隔间里,那个女人被我放在坐便器上,她的脑袋斜靠在上面,就在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外面的情况时,我突然发现整个人像是被闷头打了一棍,等我想要摸后脑勺的时候,整个人已经陷入半昏迷的状态。
最后,在我晕倒前,我看到外面的男人拿着刀冲了进来。
三十分钟后,我醒过来了,不要问我怎么算的这么准时间,我裤兜里偷来的老式诺基亚手机,每过半个小时都会震动一次,而上次震动恰巧是在我晕倒的那一刻。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厕所的隔间里,我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和穿棕色棉袄的男人。
等我踉跄地走出女厕所时,我惊悚地发现那个女人竟被脱光了绑在门柱上,她的嘴里被塞上了纸团,我无暇欣赏这女人的身体,因为我听到在女人的旁边有诡异的“突突”声传来,等我下意识地探出身要去看的时候,竟然无意间绊到了一根绳子。
随后女人无助的眼神在朝我望来,紧接着是一滩血喷了我一身,我怔怔地蹲在地上,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是那个男人,我咬牙切齿地想到,一定是那个男人。
是他设计好了,将发动机上的齿轮固定在门柱的对面,待我绊到绳子的时候,发动机上的齿轮便轻轻松松割开女人的身体。
我处理好一切。
甚至于因为担心警方怀疑,我将尸体的碎片都放在不同的垃圾桶里,这并不是恶作剧,也许,警方会认为有多个犯罪嫌疑人也说不准。
三:作家熬成的肉汤
作家的回忆:
我曾经梦想过当画家,可是命运给我开了个玩笑,我成了一个作家。
我是一个经常给鸟类杂志供稿的撰稿人。
小的时候,我就尤其喜欢鸟,特别是鹦鹉,但是我的父母不允许我养鹦鹉,他们觉得鹦鹉很烦。
所以,等我长大的时候,我独自离开了父母身边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
我养了一只鹦鹉,它有美丽的翅膀,还会学一两句人语,简直是天地间最美妙的语言。
隔壁有个经常喜欢出去的家伙,从早上出去,然后傍晚回来。
他是一个古怪的人,为此我从来不屑于和这样的人见面,我总是习惯晚上写作,有时找不到灵感会走出房门去呼吸下新鲜空气。
然而,从那天起,我没想到隔壁的那个家伙,竟然是个如此心理变态的人。
我住在二楼,因为窗户有个小台子,所以外面的野猫可以轻易地跑进我的屋内,我知道那只野猫觊觎我的鹦鹉很长时间,所以我总是很小心地将窗户锁死,以防那只可恶的野猫吃掉我的鸟。
星期天,哦,简直是个噩梦。
我的鹦鹉被那只可恶的野猫吞进了肚子,我甚至没有听到它的悲鸣,我愤怒地抓住那只猫的尾巴,用嘴里没有烧完的烟头插在它的猫尾巴上,它惊悚地叫着最后逃出了我的房间。
我无法原谅那只猫,更无法原谅的是隔壁那个怪人。
我从窗户缝里看到他诡异的笑脸,注意到他用细长棍子上的铁丝巧妙地勾开了我窗户的锁。
我异常地愤怒,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失去理智了,我踢开他的房门,看到他捂着惊恐地眼睛望着我,我要教训他。
房东的噩梦:
我很胖,对,我丈夫都嫌弃我胖。
但我房子租出去的租金足够我吃得这么胖。
然而那天我正要向那个鸟类作家收房租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可怜的鹦鹉毛扎在野猫的嘴里。
我想他应该非常生气吧。
我知道这肯定是隔壁那个匪夷所思的家伙做的,其实我也不想租那间房间给这个怪人,不过他付的租金却是别人的两倍,所以我还是欣然允诺了。
可是我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我上了二楼,推开了作家的房门,却闻到了一股恶臭,我看到那个作家的头颅正挂在屋内的晾衣架上,眼睛瞪着我。
很快我就叫来了警察。
那一夜,我再也没有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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