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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就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出轨就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作者: f337f8d518b6 | 来源:发表于2019-12-23 14:55 被阅读0次

    我们泱泱大国的广大妇女同志,受多年家庭电视剧的渲染,很多人形成了一种观念,有了婚外情,出轨的一方就要净身出户。在很多女人的想法里,出轨当然能让他净身出户,至少是让他少分财产,毕竟电影电视剧都是这么演,这样才能大快人心呢!

    哎,电影电视误导了大家这么多年,今天孙律师来普普法!

    一、抓到对方出轨,离婚时能让他净身出户吗?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

    除非是出轨一方自己主动放弃财产,否则在打离婚官司时是不能凭出轨判对方不分财产的。实际上“净身出户”只是指的是财产分割时“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分割财产时法律规定会照顾女方,但这个“照顾”并没有明确说照顾女方多少,也只是一个笼统原则而已。

    二、那老公出轨,起诉离婚时妻子能要求赔偿吗?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出轨行为已经达到了重婚、同居的程度而且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但对这个赔偿金别奢望,这个是精神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也不会太高,一般不超过5万。

    那什么是重婚什么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呢?

    重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两次登记结婚,另一种是已与妻子登记结婚,同时在婚外以夫妻名义与其他婚外异性同居的。

    如果不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算有了孩子,也很难认定为达到重婚的程度。在这里,有没有孩子不是重点,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是重点。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要求的是持续稳定的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往往要求持续稳定的较长时间共同生活才能认定为本条的同居。

    由此可以看出,重婚和同居的认定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一般的出轨都不符合。而且即便是确认重婚和同居,法院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那损害赔偿的金额也是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的。

    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也不会太高,一般也是5万以内。在分割财产时法官有可能给予适当照顾,是不是照顾、照顾多少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三、法律上是否有关于夫妻一方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规定呢?

    有,但和出轨行为无关。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关于这一条有必要说明下,有些女性发现老公出轨了,开始琢磨着离婚,就把家庭的一些存款转给自己父母或者用别的方式进行财产转移,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就是法定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那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总而言之,出轨绝对不可能“净身出户”。

    有很多女性,作为老公出轨的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希望在离婚时可以因此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与其花大力气调查出轨的证据,不如把精力放在对家庭财产的掌控上。毕竟蛋糕大了,分的自然也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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