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书法博大精深,仅就其发展史而论,亦可谓辉煌灿烂、源远流长。建国以后,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成立与传统文化的回潮更是使全民上下掀起了学习书法的热潮,书法艺术也不断向大众化、多元化靠拢。然而,大繁荣式的快速发展下,各类问题也随之浮现。在本文中,笔者将通过书法性质、书法观及书法与群众关系三个方面来剖析当代中国书法的主要问题、问题成因以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中国书法;书法;书法问题;书法发展
当代书法的发展,已褪去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在发展初期阶段的繁荣外壳,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来。整体而言,当代书法仍处于相对的、趋于大众化与多元化的大繁荣发展趋势之下。然各类问题也亦在这趋势下愈演愈烈,它们已严重混淆了普通书法学习者与人民群众对书法艺术的认知,甚至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书法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是十分必要的。那么,都有哪些问题呢?
一、主要问题
依本人所看,主要有三个大的问题:其一是书法性质上的问题;其二是书法观上的问题;其三是书法与群众关系的问题。而经由这三大问题,又引出不少小问题来。
首先是关于书法性质上的问题。这一问题的集中表现,是对书法艺术性与规范性的认知问题。书法,是汉字本体再造的“复艺术形态”(或“第二艺术形态”),是“对汉字的创造性书写艺术”⑴,故而兼具文字规范性与艺术创作的艺术性的特点。换言之,只有兼具规范性与艺术性特点的书法,才叫书法。在不同时期,对待规范性与艺术性这二者关系的态度上亦是不同的。而在书法实用性日趋递减的今天,我们更应当重视调和这二者的关系,用规范引导艺术的发展。可是今天的书法界,却出现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极端看法:一种人混淆书法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界限,鼓吹书法不加规范地艺术化,甚至高喊着“书法就是绘画”,把做展览、做装饰视为书法最大的用途,把现代的西方抽象艺术在日本书法界的发展视为中国书法的必经之路,大搞一些看似“先锋派”的怪异行为;另一种人则出于对前者“丑书”“败坏传统”的厌恶,高高扬起了书法规范化的大旗,可在现实行动中却又矫枉过正,对于书法创新全然排斥,甚至学起了古时的师徒形式,要求学生像徒弟一样给老师磕头,对老师的一切指令绝对服从;最后一种人则既不提倡艺术化,也不提倡规范化,仅仅将书法当成盈利的、博人眼球的工具,“江湖书法”即是其代表。
关于最后一种人,无须多言,他们就是典型的江湖骗子。因此我们主要来谈谈前两种极端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对书法不加规范地艺术化,混同书法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界限,这种人自以为是时代探索的先锋,实际则是要把书法带到当年楚国“鸟虫书”的离本悖贞⑵的道路上去――我们必须明白,书法不同于字体设计,不同于一般绘画,其作用亦不仅局限于装饰。如若我们忽视这些,那么就会重蹈当年“鸟虫书”悲剧性的覆辙,让书法滑入所谓“美术字”的深渊。第二种看法中的“规范化”,也是要不得的;规范应作为引导艺术的原则,但规范绝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吸取古往今来的经验与教训,应时而变,方能顺时而兴。
其次是关于书法观上的问题。尽管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及其他较先进的外来文艺观念早已被引入并被部分地运用到书法研究上,但整体而言,仍属一个比较匮乏的状态;此外还有部分老顽固相信古代书论万能与部分激进者大呼“摒弃传统书论”等语,这亦是犯了极端的毛病的结果。书法观上的缺失,使得书法工作无法更好地推进其“大众化”的一面,从而使一般书法学习者与普通群众对当代书法界混乱不堪的现状感到茫然,并在学习选择中走向极端等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引出第三个大问题――书法与群众的关系。在20世纪初的俄国,就有至上主义者与构成主义者对艺术究竟是“为艺术而艺术”还是“为人民服务”的争论;而当今中国的书法界,这个问题也一样存在。“先锋派”们鼓吹书法不加规范的艺术性,他们所创造的“前卫书法”并不为人民群众所喜;而规范者们的运动似乎又将书法定格在应试、习古而不出新等各种狭窄的范围内,使得一般群众与书法学习者无法在书法的广阔天地里自由求索。上述种种最终导致了今日中国书法艺术与群众的脱节。而对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而言,丧失群众基础都是极其危险的征兆。
至此,问题都已提出来了。那么,它们的源头又在哪里呢?
二、问题成因
要了解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我们还得去过往的历史中寻找答案。
关于书法性质问题的成因。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对书法的艺术性与规范性之争。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赵壹的《非草书》是目前最早能见到的关于书法的完整论著。但《非草书》却是一篇贬低草书、反对超出实用价值外的审美活动的道学之文⑶。不过我们可以由此得知,早在东汉时期,草书至章草向今草蜕变下的艺术化的新书体就已同旧有以“章草”为代表的主流规范书体之间的冲突了。可见中国书法艺术性与规范性的冲突,是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今日的冲突,或可视之为这个“千年之争”的传承。
关于书法观问题的成因。在中国古代书法漫长的理论发展史中,中国古人逐步形成了重技法、重内含、重字形与取势以及以“书画同源”为主要特点的书法观,但长久以来比较忽视书法的普及化、大众化等问题。近现代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与其它外来文艺观一起流入中国,在中国文艺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大批知识分子在外来新兴文艺观的感召下,吹响了本国“文艺大众化”的号角。然而,外来的新兴文艺观始终未能同本国固有的书法观有机结合,导致“水土不服”。最终符合国情的书法观未被有效建立,当代书法也没能更好地完成它“大众化”的任务。
关于书法与群众关系问题的成因。长久以来,中国的书法艺术是统治阶级与士人阶层的专享,同大众无关。自宋以后,中国士人阶层的书法艺术开始走入“尚意⑷”的自觉时期,至明清时士人阶层“离经叛道”的书法表现形式已达到意趣表现与自由挥洒的高峰。但这种为一小撮人服务的艺术越是发展,就越是显得脱离群众。即便进入到近现代时期,在文艺的大众化领域,书法依旧显得举步维艰。当代书法艺术与群众之间的鸿沟,恐就是这种长久以来的不均衡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办法
光提出问题不行,我们还得解决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当代书法用规范引导艺术的原则。在此问题上,中书协、中国美协等官方组织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清除组织内所存在的极端思想,并积极在理论研究上与实践表现中将这一原则体现出来。各民间团体也应联合起来,摒弃门户之见,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进人们对于书法性质的正确认识。
二、确立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主导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书法观”,并将其积极运用到书法领域的研究中。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吸收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中的唯物辩证、阶级分析等精华内容,同时也应对传统书法观中的优秀部分予以保留。个人认为,在书法史领域研究方面,秋子先生的《中国上古书法史》是“新书法观”运用的一个极好的例证。或许此书可作为我们日后在这方面研究的参考。
三、认识到书法与群众关系问题上的两重性。我们须认识到,一般群众中的大多数长久以来未接受过系统性的书法教育,其对于书法艺术的鉴赏力普遍不高的事实。因此,我们应基于这一事实,一方面主动贴合人民群众的书法审美趣味,另一方面继续加大书法教育的普及与推广,提高一般群众的基本书法水平。其中后一方面尤为重要。现今高校书法系的普遍设立,即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书法发展的道路总是曲折的,但前途总是光明的。当我们解决了上述问题并真正将书法艺术变为由适时的规范引领的、在正确书法观指导下的可为普罗大众所知、所感、所用的艺术的话,那么中国的书法艺术,必将走入更为繁荣的新时期;它将在我们积极探索的伟大精神下,由繁荣走向下一个繁荣,由胜利走向下一个胜利!
参考文献
⑴《中国上古书法史》,第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⑵《中国上古书法史》,第19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⑶《中国美术简史》,第62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
⑷《中国美术简史》,第233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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