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研究表明,21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
如果这个研究是真的,那么我就正式养成了写作的习惯了。今天是我的第22篇文章,中间只断更过3天。
我觉得这个战绩对于一个以前做事经常三分钟热度的我来说,已经很不错了。而事实也证明,当你真正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时间就会不知不觉的流逝,而自己也不知不觉的坚持了下去。
所以这也说明,找工作要找自己喜欢的,才能在人生的一大部分时间过得快乐,充实,无怨无悔。
回想起这21天以来,其实并没有感觉有多大压力和困难,就如前面说的,这是我的兴趣爱好,每天下班回家打开键盘就码字,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同时也渐渐成为一件顺其自然的事。
以前会觉得,码字其实还好,重要的是要挤出时间来码字。很多人都会说,不是不喜欢做XXX,只是没有时间。
为什么人们都爱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因为当你决定要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已经克服了最大的抵抗力,这时候离完成只差执行了。想执行和执行总是一样困难,所以当扬帆起航的勇气已经凑够了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一半的旅程了。
同理,我们如果都等着有时间再来做,那永远都会有更重要的事情,永远都会有其它借口去不做这件事,那么这件事就永远都不会有开始的时候。
所以,要养成一个习惯,不要管那么多,先做起来再说。
我要写作,那我就一下班就到房间里,打开键盘,对着手机就码字。我的房间窗台上放着蓝牙折叠键盘,只要一坐下,打开键盘,就可以码字。这就是“微习惯”,将一个习惯中容易阻碍习惯养成的事情都简化掉,省去思考和决定的环节,就更容易达成目标,养成习惯。
很多人想跑步,那就从每天坚持换运动鞋系鞋带开始。很多人想看书,那就从每天看一页开始。将习惯简化成最无抵抗力的方式,然后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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