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买文具,看到毽子就顺手买了个。
最近热得狠,不动也汗如雨下,基本没做运动,连走路都不多,开始感觉周身经脉不畅、四肢不利。
毽子虽小,却一个人、多个人都能玩,算一种轻松而随意的运动,也不影响他人,如此甚好。
看着手中的东西,就想这工业化社会,什么都可以买买买,不象小时候,毽子是需要自己动手做的。
一至两个有眼的铜钱、一丁点小布条和毛线,剩下的事就是找大公鸡讨几根漂亮的鸡毛。
说是讨,实则硬拔。儿时,家里的公鸡鸡冠鲜红、毛色艳丽、好勇斗狠,连打鸣的声音都悦耳动听,加之母鸡甚多,是鸡群里真正的王者。所以,几根鸡毛也是要费好大的气力。
当然,也可以求助大人,又总觉得把关在笼子里睡觉的鸡拎出来拔几根毛,了无意趣又胜之不武。所以,宁愿鸡飞狗跳、满院子折腾一番。
那时,倾注一番心血做出来的毽子,俨然视之若宝。伙伴们一起玩时,各人的毽子毛色各异,似活物般。
现在,即使在乡下,也难得再见那些好看的鸡了。它们千篇一律,没有自己的颜色、羽毛也不会在阳光下如缎子般闪着光芒。
很多的物种就这样在短短几十年间不见了踪影,也不清楚是好还是不好。现在的毽子看似鲜艳,却总显得呆头呆脑。
网图侵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