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你,记住你】
-第二周-
第二周,他依然如成田机场跑道中央的钉子户般,顽固的驻扎在我心中。
这使我状态很糟糕。学习走神、做事出错、黑眼圈,丧到忍不住对周围的人发了脾气。“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对自己说,“现在的你一点都不可爱,他是不会喜欢的。”
我开始克制着自己不去想他。
我做很多很多事,考虑很多很多以前不曾考虑过的东西,以此来暂时性的忘记思念;忘记与他有关的一切。但怎么可能一点也不想。淘宝关注男装店铺的换季上新提醒、外卖的相似口味安利、整理抽屉时夹缝中的小纸条、每次输入的支付密码,就连被塞到衣柜最深处的行李箱,在我某天收完衣服不经意瞥到时,大脑倏忽间蹦出“密码还是他的生日呢”的提醒又令我心头一颤。
记忆是狡猾的,最擅长见缝插针。
我想不出去对抗记忆的方法,我只能在思念起他的下一秒强迫自己的大脑切换场景,切换主人公,切换话题。用这种愚蠢的方法去逃避记忆的把戏。
何时才能做到顺其自然的心态?顺其自然的意思是什么?不去思考、不去为此发愁,是这样吧。那么,逃避不就是最正确的方法么?说是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太难了。因为意识靠主观,主观说:我做不到顺其自然。
我继续痴迷于学习两性知识。后来发现,大量劝慰失恋少女的指导书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这么一条:等你不再想他时,前任或许就回来了。无奈的牵动嘴角,一丝苦笑;道理我懂,无非是劝诫挣扎在失恋中难以释怀的姑娘们多把精力放在其他的事情上,也的确是个理智的方法。但我依旧认为这说辞荒谬极了。不想挽回的时候,前任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并不算丰富与成熟的恋爱史中,前任们,或是一年不到,又或是两三年之久,都曾回过头来,忏悔他们之前的过错,慷慨激昂的拍着胸脯表明着自己的决心。但一切只是徒劳,无法再激起我心中的波澜,纵使我那时依旧一个人。
因为能和好的原因中,最重要的便是:两人还互相喜欢啊。
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所点醒是一种什么体验?
爱情是最势利的东西啊。
爱从来都有原因,不是慈善;因为喜欢而缘起,因为讨厌而缘灭。
分手会使一些包括我在内的姑娘们沉浸在对自己的怀疑中,想着做错过的地方,逼迫着自己改掉脾气,换位思考,这些更偏向于对方的部分而忽略了自我。那些,只能令对方不讨厌自己,但不讨厌和喜欢之间却隔着千山万水。
要让自己变得有趣啊,洲己。
突如其来的顿悟。
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再丧下去,我要更多的专注于让自己变得有趣了。
捡起丢掉的宅舞、拍很多好看的照片、坚持每日摸鱼、写作、努力赚钱、不再为等待一个不确定的人而放弃旅行的机会、去尝试更多感兴趣的,让自己变得富有新鲜感,变得闪闪夺目。半年之后的那次机会,不愿再给对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印象。不能陷在回忆的怪圈里,不能被分手这件事所耽误,反而,遗忘掉不快的时光,记住他身上那些令我着迷的地方,新的一天开始了。
分手后的第二周,我比想象中更早的活了过来。
日子过的不算太难了,只希望在我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之后,也离你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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