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真正的基督徒是因为爱好圣洁及基督教里面一切可爱的东西而自然成为基督徒的。而那些因为害怕地狱之火而做基督徒的,是伪善的基督徒。
地域与文化
美国人难以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美国人通常宽容、单纯,但不够深刻。英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英国人一般深刻、单纯,却不够宽容。德国人也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因为德国人深刻、宽容,但不够单纯。至于法国人,在我看来是能了解并已经是最了解真正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因为法国人在灵性上曾达到一种卓越的程度,这是上文中我所提及的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那是一种想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与中国文化所必须具有的灵慧,一种精细的灵性。
文化相通
像白居易(八世纪)与苏东坡(十一世纪),过的是儒家的生活,却作了渗透了道家见解的佛教诗。儒家的情形更是如此,我们不能说一个基督徒不能同时是儒生,因为儒家是“君子”与“好教养”“有礼貌”的人的宗教,而这样就等于说一个好基督徒不相信人要做君子和有礼貌的人。道家过分强调基督教所主张的爱与温柔的教训,使许多人不敢接受。如果说佛教拯救的方式和基督教的不同,它的基本出发点——对罪的承认、深深地关切人类苦难的事实,却是和基督教很接近的。
因为没有人能孤独地在世上生活,而一切宗教必须克服人类灵魂的孤独问题。人类灵魂的孤独,是一切宗教,一切俱乐部、社会、教会及国家等组织存在的理由。
浪漫与理性
人会对理性感到可怕的厌倦,常在遵行严格的理性的社会中,会使一个成年人觉得厌烦,正像一间由一群男女仆役洗刷、打扫及整理得非常整洁的大厦对于一个常态的儿童一样。人是有情感的,且有时有不合理的梦想。因此,浪漫主义必然常随理性主义而来。
道家与儒家是中国人灵魂的两面,而且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虽然是好商人,但中国永不是一个小国。
洗礼
据说老子曾忠告孔子(当时他只以为是一个青年人来向他求教):“汝斋戒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这是老子对中国的贡献。他所贡献的是中国的思想方面,而他们多么需要它!诚恳地洗擦你自己,除去你一切仁义的德行,你就可以得救。耶稣所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事实上是与之同样的东西。有时人能忍受这种洗礼,除去好公民的自义的德行,且把灵魂普遍地清洁一番而一切从头做起。
不安定
爱默生说:“我不让一切事情安定。”且进一步说:“人们想安定,但是只有不安定才是他们的希望所在。”“世上永远没有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不在人心中造成‘不安定’的印象,且或多或少强使价值观全盘颠覆。一个教师越使人的自满自足心感到不安定,他的影响力越大。”
罪与业
“业”在佛的教训中是指人所负的累赘。生命是种束缚,充满痛苦,受制于忧愁、恐惧、痛苦及死亡。
业(Karma),意即孽障或“罪的重担”。一种较为简单而稍欠准确的译法是简单地用“束缚”两字。这种束缚驱逼我们继续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使我们愈陷愈深。“孽”是罪,而“障”则有一种障碍物或一道屏风之意,它妨碍我们看待真理。佛可以十分正确地运用《圣经》的经句:你必须追求真理,真理也必使你重获自由。
这个世界是空幻的,而人在这个空幻的约束中和一切造物分享有知觉的生命,继续积聚行为、言语及业,沉溺于不正当的欲望与精神上种种形式的卑琐,因此注定要永久堕入轮回。
但人可借逃出空幻与污染,借一种心智或一种直觉的努力使自己获得自由。他可让自己的本心支配自己的感觉与一般知识,以及辨别心,这样,那种从有限的为条件所限制的思想(无论对于死,或对于其他区别)超脱出来的自由心境就是无限制的,不受任何条件束缚的涅槃。这是等于法轮常转,最后解脱的途径在乎三宝:佛、法、僧。
我们可以不理会佛的道理教训。世界上从没有一个宗教教人欺骗、偷窃、奸淫、不诚实、憎恨,或报复,我们不必为此担心。我们只需指出轮回教义的结果,是教人对一切动物仁慈,且禁止杀生及吃被屠杀的牲口的肉。
原罪
我以为基督教原罪的观念太神秘了。第一,亚当的罪当然在意义上是象征性的,因为我们生于这个肉体,生而具有同样的软弱、冲动以及从祖宗遗传而来的有害的本能。它在与生俱来的意义上是原始的,没有一种动物或人类生而不具有饥饿、求偶、恐惧、仇敌等本能,它是在丛林生活中求生存不可少的本能。但没有把这种“原罪”造成神秘实质的必要,好像每一个人都生而烙上罪印而命定要堕入地狱。也没有必要诽谤上帝,把他说成是因为一个罪人一次的行为而罚他千代子孙的暴君。即使假定这种犯罪的倾向是“遗传的”,是“原有的”,但在他没有发生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前,我们不能因为他有这种倾向而罚这个人。基督徒常缺乏智慧来了解这一点,他们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
最使我愤怒的莫如一个新生的婴儿,带着他天真的圆眼,被一个全爱基督教的上帝送到地狱去的信仰。这种信仰违反母亲的每一种天性,违反人类的一切正当行为,而甚至上帝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类正当的规律,上帝不是虐待狂。
苦行主义
佛与叔本华都提倡抑制欲望与苦行主义。这种观念我不大喜欢,因为那是假定欲望的本身是罪恶的,这显然不真实而且无法使近代人的良心信服。斯宾诺莎发现,人除了那些基本的本能外,还有为善的高贵本能来完善他自己。其他人——康德、孟子、王阳明——追溯“良知”是像罪本身一样为上帝所赐,即说它也是遗传的及“原有的”。为什么没有神学家发现一个“原良心”而让加尔文和他的“完全堕落”走开?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并非因为耶稣说得不够清楚与坦白。“天国是在你心中。”如果天国是在你心中,堕落又怎会是“完全”?
宗教、现世
如果宗教是意味着超脱凡世的,我反对它。如果宗教是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这个现世、知觉的生活中走出,且有多快就多快地“逃避”它,像一只老鼠放弃快要下沉的船一样,我是和它对立的。
我认为一个人必须有中国人的共有意识,勇敢地接受现世的生活,且像禅宗的信徒一样和它和平共处。而我强烈地觉得宗教(任何宗教)一天固执于一个来世,趋向于否定现世,且从上帝所赐给我们的这般丰富且有知觉的生命中逃避,我们将因此种做法而妨碍宗教(任何宗教)与近代青年的意识接触。我们将是上帝真正不知感恩的儿女,甚至不值得禅宗的信徒称我们为堂兄弟。
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应该会比一个无宗教信仰的理性主义者,以及一个只顾他的世俗责任和物质享受的人活得心安;那些可以不理会渴望较高灵性的人,也比一个自甘与故意限制人类知识和睿智的范围,死守着冷淡的态度靠近炉火角落的唯物主义者,更能保有较高的荣誉。
我认为人喜欢拥有一种强有力的生活理想。一个有清楚理想的社会,是比没有理想的社会更易于生活的。它产生较少的神经衰弱者、较少的挫败感及较少的精神崩溃。我相信崇拜某些东西的本能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不存在于一个不崇拜任何东西的社会,甚至一个无神的社会也是有崇拜对象的。
对与错
人类的性情是这样的:如果你称坏蛋为坏蛋,坏蛋便消灭;但如果你称一个行为鬼祟、躲避责任的坏蛋为情绪不能平衡的人,他便会有点喜欢它,且引以为荣,并留一种时髦的发型,穿一种时髦的衣服来宣扬它。
耶稣
在耶稣的世界中包含着力量与某些其他的东西——绝对明朗的光,没有孔子的自制、佛的心智的分析或庄子的神秘主义。在别人推理的地方,耶稣施教;在别人施教的地方,耶稣命令。
儒家显然是实际的,不抽象的,容易遵行及了解的,但它妨碍对人生与宇宙的真正性质作任何进一步的审察。它教人以忠诚、责任感及一种向着我们人类的至善的继续努力。道家与佛教刚好相反,它们教人要以灵性的自由作为最终目标。二者之中,佛教除了禅宗之外,是智识的多过神秘的。不错,庄子的道家,最直接地有助于灵性的解放。他有一种很难在一般理性哲学家中看到的大悟。庄子的立足点,像帕斯卡一样,是真正宗教的,正如我们在上文所看到的。老子有时在他对爱与谦卑的力量的信念中,在他因给予人类和平而蔑视一切人类的措施,如政府、刑罚,及战争中,升到非常高的层次。老子和耶稣在精神上是兄弟。耶稣说:“我心里柔和谦卑。”而老子说:“守其雌,为天下溪。”二者都建立在灵性贫乏的国上,一句使尼采发怒的话,但耶稣用为门徒洗脚来示范,那是一件老子在意料中可能做过的事,但没有他曾这样做的记录。
为什么孟君会成为一个基督徒?我对他的心理背景再了解不过了。一位来自美国的女同事领他信了耶稣—— 一个有圣徒性格,在声调与语言中显示出基督徒的爱的女人。“爱”是一个已被贬值的字眼,这里并没有些微罗曼蒂克的成分。我相信那个女人有五十多岁了,她只是一个善良的女基督徒,而她深切地关怀那些清华学生。她对每一个人的关心是很显而易见的。这个美国女人有基督徒爱的美德。她教孟君《圣经》,而《圣经》赢得了他。这是一个和他所知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孟君的儒家家庭生活非常严厉。那是一个负责任、守纪律及受道德训练的世界。他不能不感到那个在他面前开放,其中用基督教的律取代了严肃的儒家生活方式的新世界的温暖。我相信他像起初的基督徒感觉有一种律代替摩西律一样的欢喜。
在耶稣世界中真正基督的友谊与上帝的爱,竟像温柔的露珠从天而降这般稀奇,人们很少谈到所有人心中的神性,却常常强调惩罚。
少之时
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一条件之下生长起来的人,没有走错的。
大学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在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对我而言,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
在耶拿镇,我们过的日子很快乐。耶拿镇是歌德的故乡,是个小型的大学城,和海德堡一样,是个颇有古风遗俗的市镇。这个小镇的活动以在俱乐部里的学生为主,还有他们的女房东、学生的郊游、出去看决斗等事。他们的功课就是皮肤上的伤留下的瘢痕,似乎是瘢痕越多,学位越高。我和妻手拉着手去听课,一同去郊游,第一次尝到德国大学生的生活滋味。我们都已成年,不再有点名和小考的麻烦。我们何时把功课准备好,就随时自动请求考试,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可以。我们没有请假这回事。春天,我们可以到布拉格去,然后给教授寄一张明信片表示问候即可。生活何等自由!虽然有此自由,上课的人数还是依然如常,每个人都照旧苦读,因为是出乎本心想求学。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地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段时光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拥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
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找到自己心中想往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作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生中至善的果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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