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无论什么样的书籍,无论什么题材,除非知识有限无法看懂的专业物理化学生僻词汇会失去兴趣,其他的给我一本,我能看到天荒地老。
所以网上说的回到古代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那么多娱乐怎么活,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事儿。
然而就这样的读书兴趣,还是抵不上我另外一个兴趣——那就是买书。
最好的证明就是我买的书在我这么喜欢看书的人这里,据不完全统计也不过只是看了三分之一。
我喜欢买书到什么程度呢?无论什么题材的书,只要看起来是有意义的,我就买来看。
比如当年言情小说风靡,我也喜欢呀,少女怀春什么的,但我却舍弃霸道总裁、虐恋情深、青梅竹马、王爷皇叔,将亦舒的小说看了一遍又一遍。还看三毛、莫泊桑。看莫泊桑的时候,一边看一边感慨,幸亏晚生几十年,看书很自由,真是幸福一代啊?美中不足的是小时候家里穷,大多类似的书都是借阅。
想想如果在我像海绵一样,能够最大限度输入知识的青少年时期,能够像现在这样,看上一本就能买回来,我的阅读量肯定比现在多上百倍。小时候班级传阅一本《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在轮到我的一天里,我废寝忘食的读了两遍。
如果哪位同学手里有一本我想看的书,我能够软硬兼施的,一定拿到手看。想想当时的办法现在也是忍俊不禁,比方说软的就是夸他、说话行事跟风他,硬的嘛,就是千方百计、斗智斗勇也要拿来看。
当然也有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这可能就是我喜欢买书的原因吧?毕竟小时候对于书籍的匮乏感,总要填补。
flag——将买到手的书都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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