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青春
三十二楼的传说

三十二楼的传说

作者: 我是甘棠 | 来源:发表于2017-04-22 11:56 被阅读0次

    传说有个叫做榴可的女子,她有一头长长的头发,我把它们想象成天然的黑色,海藻一样稠密,亦带着海底植物特有的温腥。她的眼睛总盯着某一处在看,目光有些机械和神经质。但是她却很美丽,像朵妖娆的罂粟,绽放着霸道的带有侵略性的芬芳。

    她喜欢走在长满高大梧桐的林荫道上,这种阴凉的气息会催发她体内某种激素的分泌,让她的心情愉悦,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她会一遍遍重复的走着这条林荫道,直到脚底发麻。

    她喜欢低着头怯怯的看人,心里似乎隐藏着某种不安。在她公司写字楼下的马路对过,她的前男朋友经营着一家小店,那里贩卖一些形而上学的精致、优雅、艳丽。在装修的诡异的店面里,悬挂着伊洪的油画,那是一个善于捕捉忧郁的油画家。

    三十二楼的传说

    上午九点,小店的门懒洋洋地打开了,沣揉着惺忪的睡眼,开始整理店里的东西。一个女孩跑出来,朝沣撒着娇,让沣帮她梳着长长地头发。

    十点钟,店里走进了一对年轻的情侣,仔细的挑选着想要的东西,沣和女孩眼里完全看不见顾客,两个人坐在藤椅上,牵着手闭着眼听音乐。

    上午十一点,两人叫了外卖,在饭里挑挑拣拣,把对方爱吃的菜找出来。茄子是沣的最爱,她亦觉得沣自己就像个茄子,鲜亮的外表掩藏着那质地柔软的组织拼凑起来的脆弱结构。

    下午四点半,小店打烊了,沣牵着女孩的手在林荫道上散步,阳光透过绿荫的缝隙细碎的洒了下来,沣习惯性的吹了吹前额垂下的头发,女孩凝望着沣的脸,这张永远长不大的脸是那么地可爱。

    三十二楼的传说

    每隔一个小时,榴可就要在办公室里朝楼下张望一会,嫉妒的看着沣和那个女子。月底公司的账已经做完了,同事们的工资表也打好了,她仔细的抚平了账簿卷起的角。

    三十二楼的空气很清新,只是离太阳太近,明晃晃的太阳光有点刺眼,让她忍不住流泪。一个月前在这个写字楼的楼下,一个年轻的男子被一辆保时捷夺去了的生命,  鲜血染红了他怀里抱着的油画。

    在轻轻坠下的那一刻,榴可看见了屹立着的广告牌上悬挂着伊洪的油画,那一对忧郁的男女恰似沣与自己。

    我是个摩羯座的女子,亦是个典型的摩羯座女子。我有着摩羯座专一到固执的典型特征。我喜欢xx店的衣服,精致、淑女与我的气质能够很好的融合,我忠诚的追随了这个牌子十一年。每个月发了工资,我都会直奔xx店,拿着银行卡一阵狂刷。我想xx店的营业员一定很喜欢我,每次我一来,她们甩开别的顾客就奔到我面前,把各种新上市的衣服堆到我的眼前,一阵硝烟弥漫之后,就会看见一个娇小的女子大包、小包英勇的走出战场,脸上那气质,比遇见日本鬼子的刘胡兰还英勇。

    实际上我只是一个银行小职员,没有情人没有男朋友没有老公,只能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每到领工资时,暗自庆幸自己幸亏没生在香港或者巴黎,要是老天楞是把我掖那,在那估计要变成购物狂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12月份,我从西圣街支行调到了文贤街支行,之前我从来没听说过三十二楼的传说。

    在一个天气模糊的上午,上班的路上,我开车经过xx店,发现在东南角的凳子上多了一个坐着的模特,车子一驰而过,我感觉模特身上的衣服并不像xx店的风格。

    下班的时候,天色有些昏暗,xx店的门虚掩着,里面的灯光昏暗,在这个江南的小城、布衣的水乡,人们的生活节奏像那一池春波荡漾的流水,有条不紊、淡定从容。只不过才6点,大街上就人烟稀少了。

    透过昏暗的灯光,我隐隐约约看见那个模特坐在那里,只不过好像换个姿势,正在我疑问之时,绿灯亮了,身后传了刺耳的喇叭声,我来不及多想急忙驶过了斑马线。

    回到家,我像往常一样洗了个澡,看了一会肥皂剧,就准备睡了。突然西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才九月份居然有些许凉意了。

    屋里的灯都关了,借着电视昏暗的光线,我摸摸索索的走进西屋,发现屋里的窗户忘记关了,“咧咧”的风将窗帘吹的像一面驶进大海里的船上招摇的帆。我连忙关了窗,外面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滴打在玻璃上,像某个女孩子多情而委屈的泪水。

    三十二楼的传说

    我走出了西屋,在轻轻关上门的那一刻,我无意间瞥到墙角仿佛蹲了个人,一个抱着头头发垂到地面的女子。我的心猛的一悸,手指胡乱在墙上摸索了一阵,找到开关连忙用手指摁了下去,屋子里亮堂  了起来,我不禁轻轻的吁出一口气,哪有什么女子,一个鞋架而已。

    这套110平米的房子,是我从一个倒腾房子的朋友那里买来的,据说原本住在这的一对夫妻出国了,急着把房子卖掉,所以我用低的惊人的价格把它买到手。

    想起多年前看过的那个越南片子《青木瓜之恋》,我还是觉得年轻人的爱情是青涩而乏味的。红灯时坐在车里,看到街上牵着手的男女,总是猜测他们能一起走到哪一天。爱情不过是无聊的衍生物,不相信爱情的女人越来越多,和男人谈恋爱,不如跟工作谈恋爱。每个男人不过是上班途中的红灯,短暂的停留后,绿灯亮了,该走还是会走。女人需要爱情的滋润,更需要物质的滋润,如果两者兼备,我们就会说这个女人真的很滋润。

    房子之前的主人,走的似乎很匆忙,留下了很多东西。这到省了我不少财力物力,我只带了几床被子、几套床上用品,就舒舒服服的住了进来。独身的女子的房间,总是带着点淡淡的烟草味,十二年前学会了抽烟,只是没人知道,在众人眼里,我是个没有性格的乖乖女。

    我的一个男朋友,曾经告诫我,要想成为一个优雅的女人,可以抽烟,但是不能抽男人抽的烟,那样就和夜店里低俗的女人一样没有品位了。优雅而知性的女人,要抽摩尔,要抽细细长长的女式香烟。在白领们常去的酒吧里,一个优雅的女子,侧着身子,露出纤长的细腿,手里轻轻的夹着一支薄凉的女式香烟,是很香艳和诱人的。

    脸上的妆容越精致,生活却越潦草起来。冰箱的夹层里,时常放着几盒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习惯了用烟草燃烧的速度来计算时间。上厕所的时候,一支烟可以燃烧三分钟零二十七秒;看泡沫剧的时候,一支烟可以燃烧九分钟零三秒;心情好的时候一支烟可以燃烧五分钟;心情不好的时候,一支烟只能燃烧一分钟零五十几秒。在这无聊的燃烧中,我时常嘲笑生活的无能为力。

    人生像个结着白色淤疥的水壶,一些温吞的开水般的生活片段彷徨流去,却总剩下一些触目惊心的白碱,长久的凝固在我们的内心深处纠结的壁上。寒之就是我体内的那块碱。

    我们十岁就认识了,我们一起捧着彩色的书本朗朗的读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年幼的我们不懂爱情,却在心里达成默契,我们就是彼此的伊人。我们一起读完小学,一起读了中学,十七岁那年,我们却分开了,我喜欢南方的阴雨霏霏与多愁善感,寒之喜欢北方的艳阳高照与棱角分明,于是我们第一次向左走向右走。

    每个礼拜,寒之都会坐两个小时的火车来看我,虽然寒之很有钱,但是我们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一起去看五块钱一场的电影,吃两块钱一碗的过桥米线,和寒之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开心的。

    我和寒之都开始慢慢的蜕变,我们是彼此眼里最亲近的人,除此之外我们熟悉到已经不懂欣赏对方。在别人眼里,寒之是清秀俊朗的男子,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寒之和日剧中的赤西仁是多么的相像啊。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北方女子,虽然有着清秀的容颜,却并不是第一眼美女。但是我并不把寒之的光芒放在眼里,我很随意的把寒之介绍给我的每位朋友。

    三十二楼的传说

    男女之间火石电光的瞬间,是不难察觉的。有时,我也在幻想,如果我最好的女朋友像某些不良小说里那样爱上了我的寒之,然后我该怎么办。立刻封杀我的这位好友,然后再也不准寒之来我所在这座城市。冷静的做完这些,赶快毕业,和寒之回老家结婚生子。虽然有过深度的思考,但是当不幸真的发生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会手忙脚乱的。我似乎看出了灵芝眼里的异样,之后我经常忿忿的想,为什么是灵芝,为什么不是路人甲乙丙丁ABCD。

    寒之说的对,我是典型的摩羯座女子,固执到偏执。现在的我用烟草燃烧的速度来计算时间,十年前却吝啬到不肯给一个站在下刀子般大雨里的男子一分钟解释的时间。我在电话里,歇斯底里的对着寒之喊道:你去死吧,我什么都看见了,我再也不相信你,再也不相信任何人。“怡然,一分钟,给我一分钟,听我解释。”“我不听,我从心底鄙视、蔑视、以及仇视你。”说完我把手机从六楼扔了下去,看着手机粉身碎骨的残骸,我的一颗心也如结满细纹的寒冰不敲自碎。

    我拉直了头发,并且把栗红色染回了黑色,把刘海梳到了一边,穿起了运动服,像从前刚上大学的样子。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曾经的陌上开花已然繁花落尽,我知道,我的青春也开始残败不堪。

    毕业后,我没有回到北方的老家,在上学的南方城市找了工作,不是我对这座城市的感情深厚,只因北方有我难以言表的痛。随后经历了很多场感情,这些感情对我而言,像一只孤独的猫玩着线团一样乏味。我知道沧海桑田,我知道骄傲的我终有疲惫的一天。

    收到寒之的请柬,我的心还是痛了一下。虽然物是人非事事休,但是独上高楼却已然衣带渐宽。我照了照镜子,发现该做美容了,寒之的婚礼,我该参加,我怎么能不参加呢。

    婚礼上,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尴尬,已过而立之年的朋友们,立刻变得精明世故了起来,个个变成了太极高手,将戏演的炉火纯青,仿佛将我和寒之的过去早就遗忘在了爪洼国,随意的开着玩笑,问什么时候才能吃到我的喜糖。

    我和寒之没有单独交流的时间,一分钟也没有,我知道我们已是两个光景的人,不可能再有同样的时钟。寒之的太太很温婉,比我们大概都年轻四五岁,她手上的戒指很美,寒之现在比过去更有钱,家里的产业已经发展到了国外。看着她含蓄的劝着酒,恍惚间,我将她看成了自己。觥筹交错的席间我已然听不见杯盏之间摩擦的叮当声,耳边全是十年前的那场雨从廊檐下滴落的“哗哗”声,虽然脸上竭力微笑着,但是心里早已经滴泪成血。我以为新娘是灵芝,我以为我的独身对寒之是最大的讽刺。

    轮到敬我的酒,从寒之的眼里闪过一丝悲凉,我能看见那片遮盖在寒之眼里的阴云,虽然只是一瞬,我知道寒之的心里也早已泪雨滂沱。家里放着寒之这么多年给我写的信,但是我一直没有拆开过,每逢生日总能收到寒之的鲜花,我从来都是看了一眼就扔到垃圾箱。我固执的相信,他背叛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背叛了我,他背着喝的烂醉如泥的灵芝走进旅馆,我们就不可挽回的诀别了。

    回家后,我一封封拆开了那些堆积如山的信,我难过的不停的抽自己的耳光。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个误会,我的朋友并没有喜欢上寒之,寒之也并没有背叛我。灵芝在酒吧推销啤酒,被客人灌醉了,在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在校门口的寒之,寒之打电话给我,却怎么也打不通,只好把灵芝安顿到学校附近的旅馆。而我当时正兴致勃勃的跟朋友学跳舞,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坐两个小时火车来看我的寒之,忘记了手机的电板还没来得及换。

    我把自己幻想成最受伤的人,把寒之想象成潘仁美,把灵芝想象成潘金莲。一夜之间,我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友情,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我深陷在我的白色沙发里,像只慵懒的猫,靠回忆过去打发日子。我环顾我这套一百多坪的房子,发现生活只剩下这么点安慰了。三十几岁的人了,除了爱生活爱物质,还有什么好爱的吗?

    下午又去当了回雷锋,同事高华最近搭上了一个小女孩,年龄比我们小了十几岁。高华的老婆是个老师,由于保养得当,三十几岁的人看起来还是瞒像三十几岁的,我记得读书时,我们的老师一般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许多,而且脸上总是不经意沾着一些白色的粉笔沫,相比那些脸上沾着粉笔沫,却浑然不知依旧自顾自的口吐白沫的老师,高华的老婆不得不算是美女了。我去高华家,她总妹妹长妹妹短的喊我,给我家长里短没完没了的。

    我想谁有这么一个爱念经的老婆都会头大吧,妹妹你不小了该找个婆家了,妹妹你这么漂亮早该嫁出去了,妹妹我表姑的三侄子的堂兄的同学的朋友是个公务员,要不我替你打听打听吧。这个热心肠的南方小女人,总是一副菩萨转世可以拯救世间万物的架势,让我不忍心去管高华的破事。

    我和高华是一批进行的,我们和其他几个新进行的大学生一起度过了一段难忘的单身岁月。那时的条件不好,食堂的师傅也很吝啬,高华总是放血请我们出去吃东西。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几个患难与共,度过了许多相亲相爱的日子。我时常给别人开玩笑,我家人口很多,一爸一妈,一姐一妹一哥一弟。他们就是工作后,我在社会大家庭里找到的兄弟姐妹。

    高华后来发达了,凭借他那股吃苦能干懂得钻营的韧劲。他开了美食连锁店,小有资产,娶了镇长的女儿。看着我的这位兄弟,一天天强大起来,我的肩膀仿佛也比以前有了力气。

    在有钱人的圈子里混,难免碰见写纨绔子弟,难免沾染些污浊之气。一个外号叫美年狼的人给高华介绍了一个女孩,让高华迈出了危险的第一步。我见过那个女孩,高华拿我是兄弟,对我是百无禁忌毫不避讳的。

    那天说好了一起去喝酒,高华却带来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眼里全是风情。只一眼,我便知这女孩是欢场高手。她伸出纤细的手,为高华熟练的点上一支烟,我看见她的虎口上刺了一只宝蓝色的蝴蝶,妖娆美丽。我开始担心我的这位兄弟,哪一天会死在这蝴蝶的翅下。

    “怡然,我真的爱这个女子,她让我心疼,是兄弟的话,你以后就替我们打掩护。”我沉重的点了点头,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像水浒里的王干娘,我不图钱财,却图这份金钱买不到的友情。

    以后美画再邀我去瑜伽房的时候,我都推辞了,我怕我一张写着愧疚的脸让她察觉出些什么。毕竟她是爱高华的,毕竟我也是爱高华的,像亲人一样的深爱着。

    这些天,房间里总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钢琴声,我以为电脑忘了关,走到卧室才想起电脑并没有开。洗脸的时候,我连眼睛也不敢闭上,总感觉后面有个影子在跟随着我,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晚上上床的时候,我吃了两粒咪唑安定,现在没有它们,我已经无法入睡了,我想我大概病了。

    看过了医生,他告诉我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很健康,我开始怀疑我这座一百多平和我相依为命的房子了。

    我忽然想到了那个和高华好的女子,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我始终是个单薄的女子,总要找个人来陪吧。

    她来了之后,高华也来得勤快了,我的家成了他们幽会的根据地。每当他们想那个的时候,我就带着我的萨摩耶出去遛弯。回来的时候,高华已经走了,女孩在洗澡间里冲澡。我看见她卧室里的床单拧成了一团,便知道他们的爱有多么的汹涌澎湃了。我想美画也可以如此爱高华的,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后来的总比先前的新鲜。

    她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头发湿漉漉的搭在裸露的肩上,像朵雨后的花骨朵般清新娇美,虽然花瓣还没有完全绽放但却是诱人折枝的。我想连我一个女人看了都浮想联翩,更别说我那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兄弟了。

    她的话不多,是个安静的女孩,看得出她的沉静里带着一份与外表不相符的刚毅。她总爱在房间里用高华送她的白色笔记本上网打CS,她的游戏玩的很好,看她玩游戏的时候,眼里的那份沉着冷静,不禁让人想起了游戏宝贝相马茜,不过她要比相马茜艳丽许多。她是花丛中的花妖,她是坊间的隐者,我想她如果想张扬自己,拜倒在她石榴裙的男子不知道一卡车皮够不够拉呢,高华看她是没有我清晰的,毕竟女人比男人更了解女人,女人比男人能够更精确的剖析女人,莎士比亚和周国平都研究过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亲近而又遥远的。

    我又听见了钢琴声,我问她你听的到吗?她冷漠的摇了摇头,回到房间里打游戏。我想在她的眼里,也许我只是个疑神疑鬼的大婶吧,没有男人古里古怪,或者因为古里古怪才没有男人。

    但是两个人终究比一个人要好一些,我开始像从前没有住进这座房子一样平静的生活。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被一把匕首刺伤。那些都是电视里演的,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那样锋利的匕首,可以削铁如泥一下子刺进人们的血肉之躯。我总以为那是一些无聊导演设计的吸引眼球的血腥场面。像杜琪峰的黑帮片,一半写实一半惨杂幻想。这些拍人家口吐鲜血的导演,有几个真正见过杀人的场面呢,大部分是意淫吧,把某个憎恨的对象,放到剧情里狠捅几刀。

    然而这一幕却真的上演了,在我一百平的大房子里,我被平时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美画刺伤了,用一把精致的匕首,那是高华去瑞士时送我的纪念品。

    “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为什么?!我拿你当亲姐妹相待,你却这样伤害我?”小腹上的鲜血喷涌而出,我觉得很冷,整个人像躺在冰天雪地里一样冷,我模模糊糊的听见这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喊道。

    “不是我,不是我,你误会我了姐姐。”我毫无力气的说道,我不知道美画是否听的见。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高华守在我的旁边,我诧异的看见他紧紧握住我的手,生怕我像蝴蝶一样飞走的样子。他的眼神里全是浓情蜜意,对,不是手足之情而是浓情蜜意。

    我艰难的想抽回自己的手,可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的头也开始剧烈的疼痛。一些片段在脑海里闪烁。

    “高华,那个女孩呢,那个和你好的女孩呢?”我气若游丝地问道。“什么女孩,我不认识。”高华一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的样子。

    “就是你们俩好,我替你们打掩护的那个女孩。”“你在胡说什么呀,怡然,我一直只爱你一个人啊。”说完,高华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你才胡说!”我拼命挣脱高华的手,一用劲,感觉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又昏迷了过去。

    我迷迷糊糊的看见一些片段,我和高华开车去喝酒,回来的时候,高华把车子开的想飞一样,车子似乎被一个柔软的东西硌了一下,我们谁也没有在意。第二天,听说华盛道最偏僻的一段轧死了一个男孩,男孩手里抱着一副油画,油画上有轮胎的痕迹,交通部门判断是辆保时捷。我和高华惶惶不可终日,我们想到了那柔软的一硌。

    在开车下班的路上,我去了我最爱的XX店,那是家座落在三十二楼大厦里的知名专卖店。在我满载而归走出店门的时候,一个女孩从天而降,摔在了我的面前,我看见了女孩虎口宝蓝色的蝴蝶,和女孩摔得支离破碎的身体。

    我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时常做噩梦,开始看医生、吃药。经常开车到XX店,我早已经不喜欢XX店的衣服,那些鹅黄粉绿早已经不适合我的年龄,可我还是魔怔一样去逛那家店,似乎忘记了那个摔死在我面前的女孩那鲜血淋漓的脸。

    我终于真正的清醒了过来,我捧着高华的脸,冷静的说到:“我们去自首吧。”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三十二楼的传说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sksz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