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人类不仅会想象自己的感知与事实一一对应,通常还会预设自己的个人感知不仅准确而且客观。”
但这毫无疑问是错觉。由此也引申出了各种所谓的“本质论”、“真相论”、“实在论”、“存在论”,当然还包括“怀疑论”、“阴谋论”。
就我所观察发现:我们常常将特殊案例作为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这其中是否有暗自为自己的智商感到优越的原因呢?(依据是:人性需要中有一点,那就是每个人都渴望确定自己是个重要的人。然后,基于此就有了人性的优越感的追求,最普遍的优越感是道德优越感,再者是智商优越感,最后是文艺优越感)
——倒像是显而易见的“正确”不足以显示我们的真知灼见,反而是显而易见的“错误”正是我们的高明之处。我们对此甘之如饴,趋之若鹜。
就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而言,它们会告诉你两个不同的答案,前者会告诉你个体是有这个需求的,后者则会告诉你人的行为是更容易受这些(特殊案例)影响的。
所以,既有内因,即我们自身的倾向和偏好,同时也应该还包含自身对事物的反应。但真实原因更大可能是两者的结合,继而才让这件事儿显得如此理所当然——倒像是正因为特殊才成为更有力的支撑或依据。但就实际而言,这是很可疑的。言外之意是,“理解只是一种理解,而并非是对事实的客观评价。”
简言之,此时此刻我们做出这种判断的信息(依据)都是经过筛选和分辨的结果,也就是早在之前我们就有了倾向,然后顺滑过去,倒像是特殊情况我们都这样,那么普遍情况下我们自然更情愿如此了。就现实而言,很可能这是错的。
就像很多人并不惧生死,反之亦然,但对于日常来说,他们却往往怕得更多或同样相反。我们并不能很准确地估量出自己的恐惧程度却又在无形之中受其影响下进行思考,分辨和作出判断。
就普遍而言,部分信息是我们认为直接相关的,这部分我们往往耽于思虑,我们或将把大量注意力放在了自己未曾审视的地方,继而模糊了“真相”的边界。
这里的潜在意识指出,我们均承认真相是普遍存在的,是可以被认知的,是可以被准确计算并且经过简单分析即可得出的。
殊不知,这是个复杂的系统,对于复杂系统而言,用简单的标准去作为判断依据就是有很大概率是错的。
究其原因,我们迫于得出答案,我们依据答案指引行动,我们的行动常常是需要目的(动机和原因,乃至于意义)和方向(具体指向的)。
所以,又回到了原点,即我们恐惧于无知的事实。这种思维的影响就在于我们常常迫使自己不断给自己的信念或观念增加可信的特殊案例,企图以此推导出一条“特殊情况如此,正常情况必然如此”的简单规律。但这话本身就是矛盾的,既讲特殊,又说特殊在于普遍之上。
殊不知,在特殊情况下,我们的参考依据要少得多,比如我们的经验和常识不再有效,还比如我们并不能参照其它更多类似信息,以及其特殊性决定了我们的深入程度不足的事实。如此,如何将两者直接挂钩呢?
明显的错误,却又在逻辑中如此理所当然,这其中发生了什么呢?或者说,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当如何思考呢?
我的建议是往后退一步。
“博学之人可能深谙事物是什么,以及如何发生,但有智慧之人懂得事物为何发生。”
往后退一步指的是,避免最理所当然的认知错觉,继而从更事物本身去展开,从它更早之前去展开,从自己的意识更早之前去展开,究竟有几分是自己的主观臆断,又有几分是对事实的判断的倾斜,要搞清楚源头问题,根本问题,才更有可能找到更接近“真相”的答案。
一个启示是,经常读一些难懂的书。要习惯于将自己置身于陌生“环境”中,如此以提升自己对特殊事件的常态化认识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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