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会一眼就记住一个人。
我认识一个女孩儿,我给她化过一次妆。
她的黑眼圈很重,显然是常熬夜的人。
和她认识是机缘巧合。
我在长沙的时候,大多情况下都是一个人。
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甜品,一个人看电影,甚至一个人吃宵夜。
我总会在一家店生意最好的时间段独占一张大桌子,来往的人总会看着我,服务员也总以为我会有同伴。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也没什么人会问我是否愿意拼桌,即便问了,我也婉拒。
我认识那个黑眼圈很重的女孩子,就是这种情况下。
我在成都见了好几对情侣,这件事估计是众所周知了。
其中有一对情侣我认识他们四年了,他们能在一起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认识那个男生的时候,他俩还没一点要在一起的苗头。
而那个女孩子,就是我上面提到的,那个黑眼圈很重的女孩子,大伙儿都管她叫熊哥。
他们当初拉手的机会真的只有掰手腕和坐跳楼机的时候。
男孩子家境并不富裕,出门常骑自行车,不买名牌背包,奶茶也买不加料的原味。
不清楚当时是他太迟钝了,还是因为贫穷让他不是很敢回应女孩儿的青睐和暗示。
按照时间顺序的话——两年前就是他们大学毕业。
不敢相信吧,两个人认识这么久,女孩子喜欢男生三四年,结果直到大学毕业了,也没能说清两个人的关系。
男孩儿和所有家境贫寒的孩子一样,成绩优异,顺理成章地去了成都念研究生。
他走的时候我们连散伙饭都没吃,他直到快上飞机才告诉我们:
“我去成都了,可能,要些年头才能回来。”
熊哥哭笑不得,她说,为什么要用年头这个词语来形容时间啊。
搞得好像是,要老了才能见面似的。
不过没两个月,熊哥也去成都了。
又过了一阵子,就听人说,他们在一起了。
我差点儿没绷住,反反复复问他俩,但是他们都说,太多了,电话说不完,你下次来成都,我们一五一十告诉你。
于是从我这次扑腾扑腾去成都的前一周开始,我就每天警告他们俩:要是不说清楚,我就轰炸了你们的小区。
后来我去川大找他们的时候,只见到了熊哥。
听她说,男生去别的地方学习了,没能陪我玩,下次回长沙了一定向我赔礼道歉。
故事是这样子的。
男生到了成都之后,并没有向偶像故事发展的那样,比如说生活不能自理,比如说不会做饭导致瘦了一大圈,再比如说没太多钱租房子导致居住环境恶劣……
这些都没有出现。
所以当熊哥提着两个26寸的大行李箱出现在男生家门口的时候,内心只有满满的挫败感。
很显然,男生因为从小就会照顾人,所以自己住的地方也收拾得井井有条,他厨艺很好,所以也没有瘦太多。
至于住的公寓,因为男生妈妈的小店生意越来越好,居然又在外地的黄金地段新开了一家连锁店,家里的债务早在前两年还清,现在自家儿子出远门读研究生,自然给了一大笔生活费,叮嘱他不能亏待自己。
熊哥夸张地形容自己当时,她说,她双腿发软,差点给男生的脑袋丢了一块板砖。
就这样,熊哥原本是以照顾他的想法去了成都,结果没想到自己每天能吃到各式各样的菜肴,甚至还能吃男孩儿现做的披萨。
她在那里睡了两周,男生睡了两周沙发。
第十五天的早上七点钟,男生走进房间说,你要不要考虑在成都待下来。
“找份工作,或者去学点东西,总之找一件能够为自己带来益处的事情做,并且长久做下去。就在成都,你看怎么样。”
熊哥半梦半醒中,问道:收废品么。
“不是啊,就是找一件自己喜欢也适合自己的事,哎,我说不太清楚,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让你留下来,如果这个不够充分,那我再想一阵子。
你别急着走,等我想出来再说。”
熊哥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她说,当时啊,我真是开心得快要死掉了。
熊哥没穿裙子,穿的是紧身牛仔裤,但是她转圈的时候,嘿,好看极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