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一直以来我都想做个有趣的人,但不管什么原因,总之,这本书一下子就吸引了我。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读完内心是震撼的,短短的七八个故事、几篇随笔,就将肉体、人生、爱情、信仰、梦想、人性讲得如此透彻,惊叹作者对文字驾驭能力。对我来说,这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认真思考的书。
《皮囊》-- 肉身就是皮囊,不用,留之何用?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阿太的话就像魔咒,当读完很久它却一直在你脑海中挥之不去。以前我总是大大咧咧,无所畏惧,很多时候连怎么受伤都浑然不知。生活方面也很克制,经常一个馒头、一碗稀饭就是一顿,所以有朋友说我不爱惜自己的身体。那时的我是笃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也有这种类似的觉得不应过好的对待这副臭皮囊的想法,因而对于朋友的话总是有一套自己的辩解。
看了阿太的故事,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同身受的同时,我也开始渐渐明白,对于皮囊的使用不仅仅只是狭隘,甚至错误的吃苦,而应该是最大限度去开发她的潜能,去利用她,成就她。无意义的吃苦和伤害,那不是使用,是摧毁!而另一个极端则是过度的爱惜,像伺候神灵一样用各种物质的东西去供奉她,给她最好的装饰,最好的食物,最充足的享乐,甚至不会让她有任何压迫和挑战,放任她的放纵。这样的人看似活得幸福,实则灵魂并不自由,一身都被困在这皮囊里,被她所操纵。
《母亲的房子》— 尊严还是爱情?
中国人大概都有房子情节吧,总觉着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有家的感觉,才能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真的存在过。没有房子的人总感觉飘着,即使成家立业,也会有被扫地出门的恐惧。而母亲对房子的执着,不仅仅是这种存在的证明,同时承载着她和父亲的爱情和誓言。
那爱情又是什么呢?在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爱情早已被披上了太多外衣,昨天还恩爱有加的夫妻,可能第二天就爆一方出轨。天长地久已经变成这个时代的稀缺品,我们不停的在爱情里索求,寻找那份可怜的安全感,计较着得失,不知不觉中也榨干了爱情里所有的美好。
母亲的爱情让我看到那个年代的纯粹与简单,爱一个人就是接受和包容ta的一切:ta的成功、失败,健全、残疾,理解ta所追求的,成就ta想成就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我的神明朋友》— 迷信还是信仰?
何谓信仰?它其实是我们情绪寄托的一个突破口,一个让灵魂存放的港湾,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地方。信则有,不信则无。你信佛,那生命就有四季轮回;你信耶稣,那世界就有天堂地狱;你信神明,那身边就有牛鬼蛇神;你金钱至上,那你将注定在金钱的泥淖里摸爬滚打。
都说再硬的人,也有软弱的地方。母亲是那样刚强的人,却也有手足无措、软弱得像个孩子的时候。当自己一直依赖的男人倒下了,她便斗士般的支撑起一切。她是幼小孩子的天,是半身残废丈夫的依靠,而她的依靠又在哪呢?即使是作者,当面对所谓的巫人招魂也能一眼就看出真相,睿智的母亲又何尝不知?只是当支撑一个人的信念砰然倒塌的时候,她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寄托,不是答案,而是理由。她需要找一个感情的寄托处来释放那份没处发泄的情绪,来安放自己在这个尘世伤痕累累的灵魂。而作为亲人,我们能做的不是嘲笑与揭穿,而应该是理解和包容,爱和关怀。
很多人没有信仰,却嘲笑那些有信仰的人,他们一边在冷漠的世界里游荡,一边像个智者一样看着那些信徒,自高自大的说:看,一群可怜的人,终其一生都在信奉那些不存在的东西。其实他们才是可怜的人,他们是被信仰抛弃的游子。而我就是这样的弃儿,我不信佛,不相信神灵,不相信耶稣,更不相信他们所营造的那个世界,而这样的我注定一生都在寻找一个灵魂的栖息地(说到灵魂,多少又有点信的成分,这里更确切来说应该指的是精神世界吧)。
《张美丽》— 传统和人性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让人看了难受的故事。愚昧与智慧,落后与时尚,虚伪与纯真,两者相逐,可叹的是前者胜出。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所有新兴事物的发生都会引起传统势力的打击,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刻显示出其实的面目,残酷的暴露在我们面前。
张美丽,一个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她的爱情、事业,打破了小镇传统的戒律,让一向循规蹈矩的人们感到恐惧。恐惧往往来源于对事物的失控,而作为新兴事物制造者的张美丽自然而然的成为小镇封建思想捍卫者们打压的对象。一方面人们拼命排挤她,打压她,丑化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自己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却又无耻的接受她的馈赠,嫉妒和贪婪是这个小镇人们心中的两个魔鬼。
对于她的结局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她是一个活得透彻的人,一直按自己的方式活着,与小镇传统思想和势力对抗着;她同时也是一个活得不自由的人,骨子里流通的血液还是跳不开那个小镇。她的隐忍,她的想要被认可,注定了她的结局。既然选择决裂,就要绝得彻底,否则那个你要摆脱的世界会从你抱有的那么一丝丝幻想里乘虚而入,将你吞没。
阿小、文展和厚朴 — 梦想和人生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生活就是这样一座围城。不管是阿小、文展还是厚朴,他们都有为自己向往的世界努力的活过,却最终谁都没能到达。
小镇的阿小和香港的阿小,一个想逃离小镇,一个想融入香港。不同的目的地,同样的错误,最终想走的走不了,去了的回不来,都过上了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文展和厚朴,他们的故事则更极端,一个沉沦,一个死。一个人有多努力就会有多绝望,文展无疑是聪明的,是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从小就对自己想要什么很清楚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按自己梦想一步步靠近却最终被梦想抛弃的人。他和厚朴一样,都太想成功了,都太想过上自己追求的生活了,只是一个活在高高架起的梦想里,一个却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里。
这个世上有三种人,一种活在过去,一种活在未来,还有一种活在当下。活在过去的人通常是那些对现实不满却无力改变,对以往太依恋的人,他们不愿接受眼前的自己,将自己尘封在对过往的追忆中,于是一个一个的今天、明天都变成了昨天追忆的对象。活在未来的人,则大多数喜欢自我放纵,自欺欺人。他们总是把事情拖到明天去做,总是对自己说明天怎么样怎么样,结果明天期待着明天,而明天也变成了昨天。每天都要特别认真的活着,突然想起猫叔说的一句话。是啊,只有做一个活在当下的人,才能面对昨天不追悔,面对未来不狂热,按自己的节奏认真的活着。
真还是假?
这本书讲了很多,说它是一本散文集我觉得它更像由一个个故事组成的小说,里面每一个故事总有某一点会打动你,让你忍不住想往下看。从这些故事里你总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人说作者写得太过,用力过猛,为了论述自己的观点,对于故事的发展太刻意和明显,因而我更相信它是一本半虚构的小说。有时候重要的不是故事的真假,而是透过那个故事我们能看到什么,获得什么?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我们终究扮演的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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