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刚过,这里的夏天正好步向高潮,知了开始没完没了地叫,此起彼落,完全不像仲夏的合奏,倒像是各自在地下熬了三年炼狱之后来不及释放,都叫得有点浮夸——
若是城里人听来,还好这里是农村,到了中午时分,太阳大得仿佛整个世界是剩下这些小小的知了了,所以它们才叫得如此肆无忌惮。
陈伯此时正坐在屋檐下,听着这一群不知挂在哪个枝头的小不点们的喧闹,像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凑到了一起。日上头顶,地里的人收工了,也没有人愿意此时出门。这几年的夏天显得有些安静。陈伯屋后有一棵极易攀爬的大树,这几年树愈长愈青葱,却越来越少有调皮蛋过来粘知了了。陈伯回过头,老太婆依旧坐在里面的躺椅上打盹,又转过来,继续看着天井门口的栅栏,静静的,有时一看就是一下午。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想什么,老人的心有时就像神坛里残旧却精细的木纹,也许会有很多人来上香祭拜,却少有人会细看揣摩其中木纹的精巧。
日渐西沉,陈伯觉得坐得有点久了,起身要走。身后老太婆却也在这时睡醒了:
“老头子,要去哪儿呢?”
“去地里看看你的苦瓜。”
“哎,好,别去太久,我这就烧火煮饭了。”
“嗯。”
陈伯应得很低沉,草帽也不拿,就走出了栅栏。菜地也不算远,出了栅栏,径直穿过祠堂,往河边方向走几步,转身进入一片荒草地就能看见菜地了。太阳总算收敛不少,大伙也就出来干活了,菜地里的人还不算少。远远看去的身影,风一起,他们也起身扶帽子的样子倒像是一群稻草人。陈伯路过荒草地的时候迎面遇上了来福,他挑着两个空桶,步履轻快,见了陈伯笑嘻嘻的说:
“陈伯,来看你的凉瓜啦?”
“嗯,你的菜长得怎么样啊?”
“还行,猪仔还愿意吃,哈哈哈!”
来福是年轻的时候逃难来到这里定居的,习惯把苦瓜叫凉瓜,说是家乡那儿不以味为菜名。来福为人和善,喜欢说笑。陈伯笑吟吟地往前走,前面还有道“阻碍”,其实在比较窄的路段中间插了一排竹编,为了防止鸡啊猪啊跑进菜地里乱啃,糟蹋了菜。走过去再往右边的池塘方向走,就是了——菜地就在池塘边上。几块地加起来,快有半亩。种的却全是苦瓜,平时一排一排的绿墙,甚是壮观。现在开了花,零零星星的花朵凑在一起,绿墙变成了完美的画布,上面画着色彩鲜艳的小黄花,如果梵高出生在这里,不知道星空图会不会变得不一样。小黄花一律五瓣,有的已经完全撑开了,花瓣后面还跟着一条细细小小的苦瓜,沉沉地拖住了风的脚步。有的花瓣边上还卷着,看上去分明就是一颗鲜黄的五角星,随风飘起来的时候,像在闪。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只有这里种苦瓜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体谅陈伯的苦衷。
陈伯在菜地里,这里看看,那里翻翻,把新长出来的野草拔了,翻过来让太阳晒死它的根部。又从阴凉的地方拿出藏好的桶,就着池塘舀了水给苦瓜们浇了一遍。忙活完之后,终于又定定地站着看苦瓜了,这次是满足的。仿佛自已能感到苦瓜清冽的生气,在随着夕阳的余温蒸腾着,也仿佛自己站在旁边熏一下,就能年轻不少。陈伯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往衣襟上蹭了蹭之后又看了下自己的手,已经皱得不像样子了啊,像枯树皮似的。自己还清晰记得左手食指上缺掉的一小块指甲是被门夹的,拇指上的指甲现在是两块了,是用柴刀的时候不小心磕到的后果。
陈伯放下手,看了看天边,太阳快不见影了,只留下一片红晕向世界诉着衷肠。该回去了,不然老婆子又要过来叫唤了。
一群鸟集群往竹林方向飞去,与陈伯的身影擦肩,像是告别。
“回来了?”
“嗯。”
“去洗洗手,我把菜端上来就好了,要酒不?”
“喝点吧,二两就好。”
“好嘞。”
陈伯洗完手,往椅子上坐下。煮烂的菜和肉,清酒二两,老掉牙的菜。老婆子休息好了倒是挺精神,时不时和你来两句有的没的。
“苦瓜开花没?”
“开了,有的都能看见苦瓜了。”
“那好,那好,等苦瓜长好了就能给孙子吃上了,孙子可爱吃咱俩种的苦瓜了,说吃了很甜。”
“嗯嗯,是的。”
陈伯嚼着一口菜,已经可以应得很随意了。
“你说咱孙子什么时候回来啊?”
“着急什么,苦瓜不是还有一段日子要长嘛。”
“我就是想孙子嘛,多乖啊是不是?有了东西还会记得留给奶奶吃,哎哟!”
看着陈大娘眯着眼笑了起来,已经完全陷入了回忆里,陈伯赶紧低头吃饭,决心要躲过这一段谈话。昏黄的灯光,两个快八十的老人在咀嚼着年岁最后的残羹,他们只剩下安稳守住命运轨迹的力气,只求活得长一些,死得快一点。这也许是所有老人的心愿,健健康康走完最后一段路,死的时候最好也不拖沓。
屋的外面,月光正蓝,在这个隔绝了光污染的乡村,月光显得特别纯净,让人走夜路的时候甚至不想用手电,因为有一片蓝白的光亮撒下,就足以让人心安。不知是哪家的狗,时常会叫上几声,偶尔会有摩托车轰隆而过,顺道把狗吠声带远。而此时陈伯家的瓦房子,熄了厅堂的灯,亮起了侧面房间的灯,同样是昏黄的,放远了看,像是小小的萤火虫摇曳。不一会儿,房间里的灯也灭了,老房子跟着这两个老人,早早地在夜里睡去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陈大娘就起来了,到厨房里煮这一天要吃的粥。花生秸秆在灶里噼噼啪啪地想,火苗欢快地跳跃着,映红了陈大娘的脸。陈大娘不时边用火棍着灶里的秸秆,让火烧得更旺些,边用手将滑落额前的灰白头发捋回耳鬓。陈伯在粥煮熟之前也起来了,先是跑到厨房去看一下,偶尔能看到老太婆呆呆地坐在灶前,什么也不做。
“干嘛呢?粥都要被你煮烂了。”
说着拿过陈大娘手里的火棍,把灶里没烧开的秸秆拿出来,仍下层的灰烬堆里,让它自己灭了。
“哦。”
陈大娘一片茫然,好像时间出现了断层,回忆很突兀地空了一个章节,
其实是自己的老年痴呆又犯了。
“好了,去把豆豉拿出来热一下。”
陈伯也不多说,自从那时起,老太婆的老年痴呆就开始明显而且频繁起来了。
“哎,吃完了你陪我去看一下苦瓜地,等苦瓜熟了就能给孙子吃了。”
“昨天不是看了嘛。”
“好苗儿一夜三寸长,看看去,看看去。”
“得了,先盛碗粥。”
吃过粥陈伯还是领着陈大娘去菜地里了,临走的时候把鸡群赶到屋边大红花和一些野生灌木丛围起来的果畲里,锁好栅栏的门才放心离开。路上老婆子又说起话来了:
“听说前两天老王家的锅被偷了,只要是铁的都没剩下,你说是哪个野仔干的,真是造孽。”
“谁知道呢。”
陈伯背着手走在前面。
“家里厨房的锁要不要换一下,”陈大娘快走两步赶了上来,“要是被偷了可么办。”
“估计又是后村那帮无业游民,要偷你的换了门也没用。”
现在农村里大多是老人和小孩一起住,有的只有一两个人守着。本村的外来的人贼心被勾了起来,更有日益猖狂之势,偷鸡摸狗盗破铜烂铁,样样都不落下。
“唉,家里也没个年轻人。”
陈伯不再搭话,默默往前走,不是没有话,而是接下的话茬,会是痛苦回忆的起点——
儿子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回来了,只有存折里的钱时有增加,不多。
路过陈四家的时候,没有听到惯常的狗吠声,上一次打狗风潮中,大黑没能幸免,它已经经历了几次打狗风潮了,其间瘸了一条腿,最后是被套绳拖死的。陈伯在它产仔的时候被咬过,却还是很喜欢这么一条好狗。本以为,它能陪着陈四终老的。
“大娘,又来看凉瓜啦,放心,我看过了,瓜仔没长腿,跑不掉的。哈哈哈……”
依然是来福,笑吟吟的,豆芽眼快笑没了,连手里水勺的水也都要晃光了。
“哎,你的黄瓜改天摘两个来给老太婆尝尝。”
陈大娘一听是来福的声音,也笑开了回话。
“好嘞!”
陈伯就站在菜地边上,时不时应一声苦瓜地里陈大娘兴奋的喊话,无非是哪一株花开得特别多,哪一株苦瓜已经成形了。种了这么多年苦瓜,陈伯对自己的瓜还是有点自信的。旁边的陈永发看他闲得无聊,提着锄头走了过来:
“老婆子身体怎么样?”
“能怎么样,不好不坏,哪天我也痴呆了也不知道她怎么办。”
“说这话,硬朗着呢你,”
陈永发拄着锄头,一米八的个头让他看起来更挺拔了,“
苦瓜看来长得还可以啊,快能卖个好价钱了。”
“就那样吧,老婆子非要种,没办法。你的莴苣菜看起来也不错。”
“哪里不错了,这两天又闹虫了,等下还得去镇上买农药。”
陈永发顿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怎么,阿辉还是没有回来?”
“没有,是不是死在外面了也不知道。”
陈伯没有太大反应,黝黑的脸吞没了许多本该生动的表情。
“说这话,到底还是自己儿子。唉,儿子大了自有儿子的世界,也不用想太多,吃好睡好就好。”
陈永发抬起锄头敲了两下地面,想掩饰一下这个话题带来的不自在。
陈伯沉默了一下,朝菜地里喊了起来:
“看完没有,老婆子?该回去了。”
“哎,就好。”
陈永发这时也挑起一旁装满了莴苣的沉甸甸的簸箕,还腾出一只手拿出了两个莴苣,递给陈伯:
“我先走了,拿两个回去煮吧。”
“不要了,就两个老家伙在家,啃不动。”
“拿着吧,煮烂点就好了。”
说完塞到陈伯手里,挑起担子,一颤一颤颇有节奏地走了。
“哪来的莴苣?”陈大娘正好走了出来。
“永发给的,走吧,回头到村口买几两猪肉煮了。”
陈伯把莴苣递给陈大娘,独自走在前头了,留下陈大娘在身后小碎步追赶着。
当年陈伯和陈大娘的爱情,亦是这般简单,由媒人介绍,相亲的时候彼此相看一眼,觉着还行,实际上婚事也算决定下来了,同时决定的还有下半辈子待对方好的信念。或者说当年的乡村爱情,都这样简单,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实际上也不可能——只求不争不吵,便足以相濡以沫。而今的爱情,自不必说,女的要求对方陪逛陪聊会赔罪,男的要求另一半温柔娴熟能体贴,这还是最起码的,到后来,无房无车无积蓄的“三无产品”坚决不考虑,考虑了还得考验个一年半载,最后要么看透彼此要么蒙混过关。
陈伯年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长,只读过一点点书,识得一点点字,菜不大会煮,衣服不大会洗。偏偏陈大娘觉着还行,至少人看起来挺俊,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大半辈子下来,陈伯对陈大娘的依赖已经无处不在了。要是陈大娘去省亲住个几天再回来的,陈伯就凑合着陈大娘提前煮好的腌菜就着饭吃,衣服也不洗。而陈大娘自从患上老年痴呆之后,去菜地总要老头子带着,否则就老在菜地里转悠,不懂得回来。
就这么过吧,陈伯心想。
吃过夏至面,一天短一线。七月眼看就过去了,苦瓜也由细细瘦瘦的幼瓜长得圆润饱满起来,陈伯看着这些苦瓜,不免有些欣喜。做了一辈子的农民,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看着亲手撒下的种子长至丰收,陈伯自然不能例外。卖了这些好瓜,兴许能给老婆子买点营养麦片什么的。
选了一个天气比较好的清晨,陈伯早早地喝过粥,天微亮的时候已经到了菜地里了。就着露水摘下的苦瓜青翠欲滴,拿在手里沉沉的,陈伯在晨光熹微里笑得很踏实。摘了满满一担苦瓜后,陈伯将扁担放到肩上,扶正了草帽,先试了试,让扁担在肩膀上落好位,又起了下身子估摸了担子重量,最后才屏住一口气挑起担子,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起来。东方这才吐白,陈伯的身影在天际一线之间摇摇晃晃,成了他这一生的真实写照——
每一步都承载着无量风霜。
在这个小镇还未醒来的时候,菜农们已经和从乡村到菜市场的路上的露珠打完了招呼,黑色鞋面上并不明显的水晕做了铁证。陈伯来到镇上的菜市场时,里面已经到处都有菜农扎堆了,还有一些前来批量收购蔬菜的人在四处寻找价格便宜的菜,一路走来还和几个熟识的菜农打了招呼。
“大伯,苦瓜不错啊,一起要了怎么卖?”
一个腰间挂着腰包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我的瓜不批发。”
陈伯被拦了下来,有点来气。
“我给高点价钱,你卖了早早回去歇着不更好吗?”
妇女看着这些好瓜,并不舍得。
“还是不卖,借过一下,我要去占个地了。”
中年妇女吃了个闭门羹,瞪了陈伯一眼,不情愿地挪开了脚步。
陈伯也不介意,找了个地方放下担子,取下草帽,抬起挂在胸前的毛巾擦了擦汗。陈伯从来都不愿意把这些瓜低价卖掉,这会让收入减少很多,而多出来的时间对于一把年纪什么也干不动的人来说并无多大用处。擦完汗陈伯把挂在菜篮子边上的铝饭盒拿了出来,喝了口粥解渴。农村里都兴用这种铝饭盒,长得和保温饭盒一样,能装下两顿饭。接着又把小小的木板凳抽了出来,静静坐着看菜市场的日出,等镇上的人来买菜。
等收菜的人渐渐散去之后,一些起早的人开始出现在菜市场上了。大多是镇上的老人,起得早没事干,便来买买菜,胸怀年轻时的节俭主义精神和菜农门讨价还价,有的还提着鸟笼来让价,让人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总觉得他们应该出现在公园或者茶馆里,才符合他们至少看起来的富贵形象。看来同病相怜这个词只适合发生在大家都有病的当时,走过了艰辛岁月先富起来的人还是会计较菜价啊。
到了中午时候才会有更多的年轻人就着下班顺路到菜市场来了买菜。陈伯的瓜多,来早一点卖一些给这些老人们,主要还是等中午的并不大计较价钱的年轻人。
太阳照得有点正的时候,陈伯的瓜卖出去快有一半了,而汗珠已经在陈伯额头上排好队了。在这个仲夏时节,水分争先恐后地逃离这个燥热的躯体,汗水是擦不完的。
就在陈伯低头给苦瓜浇水的时候,两对细长却不失丰满的白腿出现在陈伯的视野,随后便听到声音以上而下传来:
“大爷,苦瓜怎么卖?”
“哎,三块一斤。”
“这么贵,便宜点吧。”
“你看我的瓜多好,全是自己种的,护得可好了,还挑了这么远的路,不贵了。”
年轻妇女也不回话就蹲下来拣瓜了,两人这个看看,那个翻翻,也不耽误瞎扯。
“你知道吗,三里弯那儿又发生车祸了,听说是整辆车翻了下去。”
“不会吧,那不是死了很多人?”
“谁知道呢,三里弯,又陡又多弯,不知道路是怎么修到那儿的……好了,给我称一下。”
陈伯听了心里一个咯噔,木然地接过苦瓜称了起来,半天才算出来多少钱,接了钱也不数,而是慢慢坐了下来。
三里弯,是从这里到广东的必经之路,开在半山腰上,三里之内多有转弯,而且是下坡,稍有不小心便是大大小小的车祸。自己的孙子,便是从那里走向了天堂,同去的还有孙子他妈。
孙子阿宝小时候是放在陈伯手里养大的,儿子和媳妇在外做生意,没有时间照料孩子,只能扔回农村里了。阿宝在城市呆过一段时间,受不了城里比农村差了许多的空气质量,体质变得很差,还患上了肺结核,就医多时才没有恶化,却也没少捱针头,其中便有让阿宝日后想起来依然恐惧的“背后针”,从背脊上打针。回到村里后总算健康长大了,还是个机灵鬼,时常让两个老人哭笑不得,只能疼爱有加。孩子他妈回来那天,说要带走阿宝之后便找不到阿宝了,后来终于在家里大黄狗的带领下在苦瓜地里把他找到了。阿宝被拖回家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手里抱着个大大的苦瓜,嚷着要奶奶不要妈妈。让路人一阵好笑,孩子他妈只得一脸僵硬的笑着,却不曾察觉自己的手已经在孩子的手臂上抓出了五道红红的印记。陈大娘躲在身后,只能一边跟着一边抹眼泪。
然而,阿宝年幼的反抗终于还是拗不过大人那一双能在孩子的世界里铺天盖地翻手云覆雨的手。孩子他妈收拾好行李和老人告别的时候阿宝正抱着木门号哭,把一半身子藏在门后,仿佛这样就能阻挡一切要带自己离开力量。然而阿宝的妈走上来抓住阿宝的手一别,木门甚至没有半点留恋,就松开了阿宝的手。就在阿宝要被拽走的当儿,阿宝喊了出来:
“我要苦瓜!”
“要来干嘛,真是多事!”
阿宝的妈已经不耐烦了。
在一旁早已泣不成声的陈大娘利索地掏出了一个苦瓜塞到阿宝手里,用自己粗糙的双手抹掉阿宝脸上的泪痕:
“阿宝乖,阿宝不哭,下次回来奶奶做苦瓜给你吃,各式各样的!不哭啊!”
“奶奶说话要算数!”
“算数算数,奶奶最喜欢阿宝了!”
陈伯在一旁看着,始终不言一语。心里自是万般不舍,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然而阿宝没能再吃上后来的苦瓜,汽车就在三里弯的地方发生了车祸,翻下了山崖。消息传回村里的时候陈大娘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从此却患上了老年痴呆,同时也忘了车祸的事,只记得阿宝爱吃苦瓜,愣是要菜地里都种上苦瓜,说要是阿宝回来了不够吃。是不幸,也是万幸。
祸不单行,陈伯的儿子在得到消息后一蹶不振,走上了赌博的不归路,仅存的良知让他没有像别的赌徒一样回家啃老,却也数年不曾回过一趟家,唯有陈伯存折上时有增加的数字证明这个人还活在世上。
然而日子还得继续,两老伴之间,少了谁对方都没办法过下去。
陈伯时常在睡不着的夜里假设如果孙子还在,生活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跟着自己一起起早去卖苦瓜,还是背着书包到村里的小学上课去,身边的老婆子也不会时常把粥煮得跟饭一样。然而由于第一个假设错误,所有的美好只能在无尽的夜里,无疾而终。
“大爷,苦瓜怎么卖?”
来买菜的年轻人费解地看着眼前的老人,呆坐着对自己的问题没有半点反应。
一旁卖冬瓜的人敲了敲陈伯跟前的扁担喊道:
“老头子,苦瓜还卖不卖了?”
陈伯这才如梦初醒:
“卖,卖,三块钱一斤,要多少?”
“拿称给别人称苦瓜啊,你拿扁担做什么?”
年轻人看了也忍不住笑了一下,又赶紧硬生生压了回去。
太阳移到头顶的时候,陈伯的苦瓜总算是卖完了。陈伯喝完饭盒里最后一点粥,又用早已湿透的毛巾抹掉了额头的汗珠,挑着担子走上了归程。尽管很累,但是陈伯总感觉心很急,巴不得一步到家似的。也许是今天卖瓜卖得有点久了,太阳都爬头顶上了,不知道老婆子煮了饭没有,陈伯边走边想,却不曾放慢脚步。
走了一小时左右光景,总算看见村头显眼的红顶凉亭了。陈伯走得更快了,肚子里的咕噜声发狠地催促着。走近的时候发现凉亭前面站着这个人,是来福,却没有了往常的笑容:
“老爷子,你不是在菜地里吗?”
“早上起早卖苦瓜去了。”
“哎哟,刚出来的路上看见大娘了,嘴里不知道喃着什么,还以为上菜地找你去的。”
陈伯心里一惊,不接话茬,径直挑了担子往家里走。来福一看情况不对,一路跟来。
栅栏门开着,大厅的门虚掩着,陈伯推开门一看,空无一人。却见桌子上摆着几碟尚冒热气的苦瓜,旁边围着三副碗筷。
三副碗筷!
“坏事了!”
陈伯把担子一扔,掉头就走。
身后的来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老爷子,大娘没事吧?”
“没事才怪,犯病了,找她去!”
“哦哦哦,我这就去叫人!”
陈伯出了栅栏门,也不锁,直接朝菜地方向走。
晌午的菜地人影都没有,只有知了在不知疲倦地惨叫着。陈伯扶了扶草帽,确认在其他菜地里看不到老婆子的身影之后急忙往自己的地里走去。
“老婆子,老婆子!”
陈伯穿过了一道又一道瓜藤墙,还是没有看到陈大娘。
往回走的时候迎面遇上赶来的陈永发和其他村民。来福在陈永发身后远远就喊:
“老爷子,找到大娘没有?”
“没有,这老婆子能上哪呢?”
“不急不急,老婆子一直不是好好的吗,回去看看是不是回来了。”
陈永发安慰着,却又回头示意大家一起去,分明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找。
回到家里,依旧是空房子,和已经凉了的苦瓜。陈永发好说歹说把陈伯劝坐了下来,让他喝碗粥喘口气,让大家商量一下怎么办,其实是不想陈伯也在这个时候倒下了。
陈伯喝了两口,看到了饭桌上摆好的碗筷,又把碗放下了。
“再喝两口,喝完了我们就去找。”
陈伯硬着头皮喝完粥,碗一放,就往外走去。
只听陈永发在身后嘱咐:
“我和老爷子去找,你们回去发动各家来一起找,看大娘是不是去谁家串门了,没病没痛的都给我出门!”
等人群散去,陈永发又上来安慰陈大伯:
“放心吧,老婆子走不远,大伙一起找,能找到的。”
有些话其实安慰起来谁也没底,但是当希望虚无缥缈的时候,总要有人来制造一些。
陈伯就这样走了一家又一家,逢着路人就问,不管大人小孩。最后和来福一群人在村尾碰了头,几拨人面面相觑,一看便知无果。陈伯一下失了神要往后倒,好在陈永发一把接住,众人又是掐人中又是按摩的,才让陈伯缓了过来。这时跑来一个小孩,尖声嚷道:
“我看见过大娘,她往后山去了。”
“小孩子不要乱说!”
“不信算了,我看着的,她还说要去叫什么阿宝回来吃苦瓜。”
听到这里,陈伯更急了:“快去快去!”
众人只好向后山寻去,而天已向晚。
种了这么多年的苦瓜,也卖了这么多年,儿子不回来陈伯也不计较了,本以为一辈子就这样,就够了,没想老天爷却在这个时候开了小差。
陈大娘后来在一块斜坡下找到了,人已经晕过去了,额头也磕出了血,估计是爬上去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抬回来后却不断发高烧,嘴里胡话不断,反复嗫嚅的都是:“阿宝,阿宝,该回家吃苦瓜了……阿宝,阿宝,苦瓜长得可好了,快回来啊……”守候一旁的陈伯满脸皱纹里早已盛满了眼泪。
一天清晨,陈永发过来看望,把栅栏门打开的时候吓了一跳,本来只是灰白头发的陈伯已是满头刺眼的雪白头发,兀自坐在门口的台阶上。
“老婆子……”
“先去和阿宝团聚了。”
蹲着陈永发往地上一跪,眼泪流了下来。
“你说这老婆子,走路都是我走在前头,这次怎么就那么急呢?”
按村里的旧例,人死了要在祠堂里停尸三天,才能出葬。陈永发找了几个有经验的人把陈大娘送到了祠堂。陈伯一路跟着,一脸木然。
过后,陈伯拉着陈永发:
“我头发好久没理了,找人来给我理一下。”
“你给我好好的啊!”陈永发几乎是喊了出来。
“我没事,就理个头发,不然老婆子嫌我不好看。”
陈永发一脸绝望里夹杂着无奈和疑惑。陈伯已经走开了。
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阻止一个人来到这个世间,但你无法阻止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在陈大娘走的第二天夜里,陈伯在炎炎夏天里难得的一阵飘摇的风雨中,去追寻了陈大娘的脚步,没有任何拖沓。人们在翌日清晨来敲门的时候,发现陈伯是带着笑离开这个世界的,而堂屋里的饭桌上,依旧是整齐的三副碗筷,和苦瓜。陈伯尝尽了这人世的苦,却没能等来甜。不是每个人吃苦瓜都能吃出甜味来,更何况人生,并不如苦瓜。
祠堂里又彻夜喧闹了起来,仙婆子吟哦的声音生生刺穿了长夜,锣鼓不断,干瘪刺耳的号声打乱了细碎的红尘。原来生,从不我待。
守夜的最后一天晚上,祠堂里多了一个陌生男子的身影,在棺材面前,长跪不起。陈永发在一旁哼了一声,道:
“生时不养,死后长跪,有何用!”
男子不答话,依旧长跪着,不肯吃喝。
时间可以很轻易地带走一个人,包括他在这个世上留下的痕迹,从来如此。
过去其实才是时间的真面目,不是现在,也不是未来,因为一切都会过,去。一年了,知了又开始叫嚣了,它们不会知道自己所栖息的枝头,曾挂了多少只知了的梦。陈永发拄着锄头站在菜地边上,看着旁边一排又一排的枯死的藤墙,仿佛只经了一夜冬风轻轻一抹,就抹掉了它们所有的青翠。
所有往事,唯有付诸一叹。陈永发挑起簸箕,往菜地出口走去。没有发现苦瓜地里的竹排边上,冒出了一根细嫩的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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