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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爱,时机不到

第四章 爱,时机不到

作者: 在云上 | 来源:发表于2015-12-25 08:26 被阅读0次

十里风曾经这么认为:“有些爱,我记住就好了,又何必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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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一班,一个班上的都可以称得上是朋友,毕竟那艰苦的岁月三年战友。

但是一个人,从来是不会在一个地方有六十多个好朋友吧!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在那三年我只有几个好朋友,几个在我感觉和其他人很不一样的好朋友,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的好朋友,我才感觉到他们是那么的不一样。

十里风,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什么方面都有天赋,他是那三年对我的未来有着不小改变的人。

高一高二跟着他一起做了很多年轻人做得事,逃课、打游戏、看黄片、赌博......

诸如此类只有在青春正盛时期的人会做的事,几乎都有着他的见证,或者说是我们一起互相影响,互相进步,互相见证。

当然,和他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莫过于在那高考前夕的最后一个月和他一起休学。

高考前一个月半,十里风突然抽风的在某个早读找到了那正好在在外面练眼睛的,那个素以铁血闻名的班主任王“庭筠”,不知道和他说了些什么,进来时一脸兴奋,霎时脸上,红光四射。

在那个早读结束时,再所有人都是汹涌而出去吃早饭时,他拉住了我们两个人,帮他把桌子移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帮他把那一个雄壮男子也是搬不动的书一起搬回了他那安静的宿舍。

那时,我们知道他选择了休学,我和刘都能理解,他是一个有着很高天赋的人,很强的执行力,在这个老师们使劲使学生们混乱的时刻,他毅然的选择了休学,他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时间去做那最后的调整,老师这时候只是为了大部分人的成绩讲着那些他已经理解的习题,于他没有任何价值,这时候他自己的学习可以有更高的价值。

他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一个很懂得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人。

放心不下他的班主任,在两个礼拜后的一次联考上把他抓了回去,说道:“进步了,继续;退步了,马上给我死回来!”

霎时脸上,他又是红光四射,羞涩的笑容让窗内的我们几个也是大笑不停,“马革...哈哈...裹尸还”。

那次的联考,最好也只考过班上十三的十里风考了班级第二,算上三个复读班的学生,他年级十八,不错,很牛逼的进步。

视“才”如命的王庭筠对他,一下子就是变成了温柔和蔼的温庭筠,在全班六十几个同学的面前一点都不舍不得赞美之词,那时候整体下滑的我们给他带去的阴影,似乎都是减少了很多。

然后,他很是满意的说道,谁敢保证下次考试也有这么大的进步谁也可以来和我说休学。

听见台下的唏嘘,他也是改口到,谁可以保证下次进步就可以来跟我立军令状,十里风真的很不错,他又是满意的点点头。

然后,十里风继续他的潜修,那个班上加上我,又有两个人开始了休学的道路,那时候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我只想补一下那糟糕的拖后腿理综,语数外似乎也很难再有更多的进步。

前上天,我把理综的一系列的题目来了一个汇总,解决了很多以前没有足够时间去解决的问题,甚是开心,高考必定更进一步,那就放松一下吧,三天的苦修,我觉得真的很累了。

凭借着我那纵横一方的走读证,我在学校里那属于十里风一个人的宿舍找到了躲在床上玩手机的他,一番言语怂恿,我们跑到了学校的后门,面对着那两米多高的围墙思考着一些重要的问题。

最后心一横,冒扭脚的危险,我们从那两米多高的围墙上跳出了校园,出现在了那附近装修最好的网吧,度过了昏昏沉沉的一天。

不学习第二天,他再次被我诱拐而出,我们出现在了那有树有水的芝山公园,登上高楼,看着整个的鄱阳城,聊了一些梦想,一些对世界的粗浅看法。

不学习一直持续了十二天,距离高考还有十五天的时候,又是一次考试,然后,三个人都是被抓了回去,他再次变成了对说有人残暴的王庭筠。

我记得回去的第一天,我是不知道怎么拿笔了,歪歪扭扭的字,比小学生都是不如,曾经笔到即出的公式,单词,古诗,在那十几天里化作了一团,怎么都是出不来了。

后来的高考,也只能说惨不忍睹了,当年要不是地理太差便会选择文科的我,总后阴差阳错的来到了理工大学,决定一生命运方向的高考。

而十里风则是以原来没有休学之前的全班十几名的成绩结束了高中的生活,不好也不差。

总之,他间接的改变了我的一生了,以后混得不好也是有理由去找他接济的,这是我总是和他开的玩笑,而他每次都会很认真的说好。

我非常佩服十里风学习各种东西的智商,掌握各种东西的速度,尝试各种东西的勇气,领先各个方面的速度,却是打心眼里藐视他的情商,我曾经在两年的时间里以为他永远不会喜欢一个人,最后只会走上父母逼迫相亲的道路,但是在高三的上学期,我成了第一个发现他有喜欢的姑娘的人。

十里风只有在熟人面前才会展现他的狼性,对于一些陌生人却总是很有礼貌,像是一个谦谦公子,但是对于女生,对于那个班上的二十多个女生,他几乎从来没有主动说话过,不管漂亮与丑,霎时一刹,脸上红光四射,就算是一起看那成人片时最兴奋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的紧张。

我曾经说,你很好,她也很好,我很希望看到你们可以在一起,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万一她也喜欢你呢,女孩子终究不好意思先开口,何况是羞涩如她,我真的很不喜欢错过,如果两个人彼此有好感,这样的错过就是天谴。

对于我的质问,他往往是无言以对,而也总是听过就忘,我也只能无可奈何。

曾经数次想要帮他去递那一张我已经写好的字条,他却是惶恐的拦住,只是央求到,大哥,别害我。

那时的我不明白他,只是觉得可惜,虽然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但是连让对方知道一下的勇气都没有,真的很遗憾,如果那个安静的女孩也是安静的喜欢他,那么对于这两个安静的人来说,这是天谴。

后来,一直到高考后那醉酒的夜晚,他仍然没有说出他心里对那个女孩想说的话,只是看着另一个男孩送着喝多了点的她回家。

再后来,他们都是去了南昌那个城市,离着十几分钟的车程,有一阵子他说南昌同学聚会时见到她了,她感觉漂亮了,而且自信了,笑的更美了......

再后来,又听到他说,他去女生的学校找她了,约着她绕操场走了几圈,给她买了杯奶茶,送她到了寝室的楼下,差一点就赶不上回学校的班车了......

后来,他说他短时间不会再找她了,以后也不要再提她了,做朋友挺好的,现在的自己还是配不上她......

对于感情,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配得上什么叫配不上,我只知道可惜真的很可惜,遗憾真的很遗憾,后悔药真的从来买不到,如果又另一个男孩喜欢他她,而她却也不反感,如果就那样在一起了,如果她曾经对你也有更多的好感,如果你再也没有机会和她说你的爱,心会痛。

再后来,他果然再也没有提到过他,在哈尔滨的我也看不到更多的故事,给不了更多的建议,或许遗憾已经遗憾。

他说,喜欢过就是喜欢过,这一辈子也不会再这样喜欢另一个人,不管将来如何,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给她幸福时,我不会再找她,等我有了足够的能力,不管怎样我都会找到她,她没有男人,我追她,她有了男人,我会告诉她我曾经真的很喜欢她,现在真的真心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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