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个男生了,就像小说里的情节,我一眼就喜欢上了,那种喜欢包括欣赏,浅浅淡淡的。
直到在k歌上看到他抱着吉他,阳光从窗户边上懒洋洋地散落在他的身上以及他的周围,他温柔的凝视着镜头,细长的手指在吉他上勾勒出迷人的音符,我知道我陷入了泥潭,越挣扎就陷得越深。他开口的瞬间,我的视线就牢牢的他身上,耳朵就听不见别的声音了。他就好像童话里白马王子,为他公主的到来而欢唱,只可惜公主并不是我。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们成为了朋友,只是朋友,我也知足了。我喜欢这样的距离,不远不近,淡淡的维持着这段友谊。但我怕一不小心,脱口而出的告白会让我们越来越远。忘了说了,他有女朋友,而且很恩爱,我也不是绿茶婊,所以不怎么和他说话,只是没事的时候看看他空间。
后来,他听说我会跳舞,就想让我跳给他看,不知怎么一向让我骄傲的舞蹈在这一瞬间突然自卑了起来,觉得自己跳的很差,怕会让他失望,我就婉拒了他,可他一直缠着我。他不知道他让我做得事情我怎么可能不答应,谁让我一开始就输了,输得彻底。好在他说很好看。渐渐的,我们熟络起来,他会催我舞蹈视频更新。我们越来越近,近到他不嫌弃我的声音难听,唱歌走音,可以送我回家,近到我都忘记他不是单身一人。直到看到他空间恩爱的说说,就像一巴掌狠狠的甩在我脸上,告诉我不要再痴心妄想了,虽然觉得疼痛,但依旧很庆幸他没看见我狼狈的样子。
他之于我,就像雨打芭蕉般的沉重让我抬不起头;而我之于他,就像云朵般的轻,一阵风吹来,我就在蓝天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他的世界始终和我隔着一条线,他在那里可以去高档餐厅吃饭,而我这里吃着几块钱都嫌贵的东西。他阳光,会弹吉他,会吹口琴,会打球。而我唯一的骄傲就是舞蹈。他可以和女朋友约会玩一天,而我只能待在家里肆虐的挥洒自己的汗水。
就像他唱的南山南:
“如果天黑以前来得及
我要忘记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
做不完一场梦”
如果可以,我希望从来都没见过你,但我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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