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有规律而无定律。管理之精在于万事同理、直指根本;管理之妙在于抓大察小放中间。
做为管理者,只要向下属说明处理该工作的缘由和完成标准,然后交给他们处理,过程中如果事情比较复杂,可以提供相应指导便可,不需要事事过问。这样不但可以节省时间,还能降低管理成本。
2、当规章制度影响生产效率时,再好的制度也该废除。细节不等于繁琐。
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效率和公平公正性,如果制度违背制定的初衷,就要及时废除或修订。虽然做事要注重细节,但也不等于要过于繁琐,阻碍创新,简化流程才是激发团队的最大潜能,创造更高的价值。
3、跟踪是执行的核心。
工作布置后只是完成了此项工作的三分之一,有没有落实下去,执行效果如何,才是衡量工作完成度的关键。唯有跟踪、督办、整改,才是工作执行力的核心。
4、什么叫落实?开会+不落实=0 布置工作+不检查=0 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
布置不落实是很多公司的通病,私企还好一些,原因是员工的责任心和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导致的。
5、让人们把工作做得更好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上司对他们的工作绩效做出坦率、及时的评价。延迟的考核或不公开不沟通的考核是无效的。
有些中层领导喜欢被下属恭维,或者做事过于感性,把公司的奖励、优秀名额等都偷偷给了那些天天围在他们身边、维上不维下的员工,久而久之失了大部分人心。
6、责任制就是把责任集中到一个人身上。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就是这个道理,因为人多责任不明确,出了事情谁都不需要负责,所有谁都不愿意去主动做事。所以,在安排工作时,一定要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因为人少责任分明效率高,人多相互推诿事难成。
7、3+7沟通法则。即一个重要的信息需要经理人员在3个不同的场合重复7遍,或在7个不同场合重复3遍,这样员工才能真正记住。
8、企业的问题,80-85%是由系统或制度的缺陷造成,只有15-20%是由员工造成的。
这是专家们在研究若干企业后得出的结论:一个企业的问题只有小部分是因为普通员工工作过程的失误所产生的,大部分问题源于制度、标准、系统、流程的不完善。而制度、流程都是管理层定的,所以,出现问题后,最该被追责的应该是管理层。
9、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而一种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做好事。制度并不是要改变人利已的本性,而是利用人这种无法改变的利己心,去引导他做有利于社会的事。制度的设计要顺从人的本性,而不是力图改变它。
电影《烈日灼心》中,段奕宏扮演的警察说过这么一段话:
“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
我第一次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就感到很震撼,觉得这个警察说出了法律和人性的根本关系。
但我还想补充一点,公司的制度可以说是公司版的法律,不是没有规定上限,那些“人人平等”的条款都是大家的共同期待,但它不是强制性的,无法强迫人人都做好人。所以,在制定制度时,既要做出对上限的要求,更要关注下限,只有这样,才算是一个好制度,员工才能在保证下限的基础上,努力地追求上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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