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种好男人

作者: 午后阳光_ | 来源:发表于2016-04-08 13:11 被阅读122次

        第一次听任贤齐的歌是在上初中的时候,一首《伤心太平洋》让人欲罢不能,尤其是在那个为说新词强说愁的年龄,他的歌无疑是让敏感的我找到了另一个心灵的安放之处。

         高中,偶像成风,花痴泛滥的年纪,我收藏了几乎他所有的录音带,也扬言自己听过他所有的歌。海报,新闻,只要是关于他的,我从没落下过。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太平洋的水一遍一遍洗刷你的浮躁。

               大学,开始学唱他的歌,却一首也唱不好,为此我至今也遗憾,闺蜜半开玩笑半安慰地告诉我,天生唱歌跑调的人是很难改过来的,好吧,我认了。

               工作了,偶尔会听他的歌,却偏偏只喜欢听他的老歌,听着他的声音,仿佛自己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初中,为高考奔忙的高中,那些走过却再也回不来的时光。

               闲暇时会找很多关于他的访谈节目来看,老梁说他的的确确是个绝种好男人,好到几十年如一日的和一个人恋爱,结婚,生子,好到几乎零绯闻,好到香港狗仔队都不愿意偷拍他的家人以制造花边新闻。

              他曾对鲁豫讲自己大学时如何创建乐队,如何在签约公司倒闭时连同桌椅一同被滚石收购的经历,他说的时候像在讲一个有趣的故事,但越是这样越能感到一种拼搏的心酸。小虫,那个特别有名的词人,把他从困境中拯救了出来,也是他的歌唱事业走上巅峰的一位贵人,节目中他没有絮絮然地说太多感谢他的话,但老梁说在小虫的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再正常运转时,小齐以祝贺生日的名义送给小虫一张一百万的支票。他是有心的,一直记得恩人的好,只是在等待一个报答的时机而已。

           我最喜欢他的笑容,小时候总在语文课本中读到这样的句子,“她的笑容像春天里温暖的阳光”,那时很不解,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可是,直到我看到他的笑容,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温暖的阳光。那笑容背后有心酸,也有自信,总之,充满了正能量。喜欢他,是因为从他的身上我可以找到另一个自己的影子吧。如若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他的演唱会,因为他说,很多人都说无法模仿他的歌,那是因为,别人在用嗓子唱歌,而他却是在用生命唱歌。一个用生命去歌唱的人是无法去模仿的,因为努力装不出来,对自己所做之事的热爱装不出来。

           但愿你的生命中也有过这样一个人,让你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不会迷失了方向,倾其所有去做好一件自己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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