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公司拟投资设立一家专门从事化工企业的废水处理公司,主营业务为废水处理及再生水出售。
你知道这样的公司能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吗?
首先,在增值税方面,向化工企业收取的废水处理费,可享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70%
再生水出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比率为50%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符合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目录所列明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且同时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其次,所得税方面,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应符合目录范围,且优惠项目应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生产的再生水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为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取得《综合资源利用认定证书》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目录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购置的专用设备,应符合目录规定范围,并且企业实际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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