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试婚这个词,是指那些有结婚意愿,但不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结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且经过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法律上,没有经过登记而一起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并没有试婚一说。
试婚者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因离婚产生的纠纷或者伤害。无论结婚还是试婚,是两个相爱的人从恋人关系变为夫妻关系,是身份关系的变化。在情感面前,男女是平等的,如果从投入的一段情感中脱离,想必任何一方都是痛苦的,只是痛苦的时间长短不同,视投入情感而定。从这一层面讲,伤害是有的。
试婚者认为这样可以最大地保障婚后生育质量和婚姻家庭的稳定。如果这样说,是不是经过试婚就不产生夫妻矛盾了?生活的场景不可能千篇一律,不能复制粘贴,显然不可能。
试婚能否解决因离婚产生的纠纷呢?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所做的选择,同时亦会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然,任何纠纷的产生是人的意志决定的。离婚也有和平分手,并不一定要对簿公堂。而试婚当然也会有财产问题,或许也有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所以纠纷肯定也无法避免。因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也不在少数。
试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任一方随时都可以说不,没有理由,不用交待,互相不用负责任?
“试”字本身,就是尝试,不确定,从心意上讲,是可选可不选。结婚是双方齐心往好里过的,这个心情与试是不同的。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它的出处,貌似合理。可埋葬爱情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啊。人生之路本就有无数的未知,我们依然要勇往直前,何惧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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