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他的博士生 Gideon Gross 持保留意见,他认为这个想法无法引导他找到一个有效的论文题目。然而,随着研究的进行,Gross清楚地知道研究的价值,这可能是一种将T细胞重定向到任何潜在目标的全新方法,包括靶向癌细胞。
Eshhar和Gross一起,开发出了第一代CAR-T细胞。简单地说,CAR-T的创造是通过基因工程进行的。他们找到了T细胞受体的基因,并将负责结合的区域替换为抗体的结合区域(单链抗体scFV) ,制造出一种新的嵌合基因,再将嵌合基因导入T细胞,得到一个嵌合受体。这种新型嵌合受体的外侧像抗体一样,具有与肿瘤细胞结合的强大能力,使T细胞能够绕开MHC识别限制,有效识别肿瘤细胞。而在嵌合受体内部的CD3ζ,则能有效介导T细胞杀伤能力。
然而,第一代CAR-T细胞并不像Eshhar想象的那样——既能识别肿瘤细胞,又能有效地执行杀伤功能。原因主要在于,要让T细胞执行杀伤功能,T细胞需要被激活并增殖。T细胞的激活和增殖需要共刺激分子提供的协同刺激信号(CD28或4-1BB)。否则,即使CAR-T细胞能识别肿瘤细胞且具有杀伤功能,也无法进入增殖分化阶段,基本处于无能状态,最终走向凋亡。
造物主为T细胞的激活增殖设计如此的双保险,实在是为了人体的安全着想。要知道,T细胞的杀伤能力极其强大,如果我们的身体没有这样的双保险设计,随随便便就让T细胞被激活增殖,对人体本身是非常危险的。Eshhar的CAR-T缺少共刺激信号,导致了第一代CAR-T基本没有实际应用效果。
尽管如此,它却是后面CAR-T发展的基础。正如Gross在接受采访时说的那样:“在我的博士论文中,我展示了特定域编码T细胞。这在今天看来很简单,但在当时却是革命性的。”现在,任何想做CAR-T产品的公司,都需要向Eshhar支付专利费用。
从一开始,Eshhar就为他们的研究申请了专利,发明人是Eshhar、Gross和另外两名比较少参与该研究的科学家。魏茨曼研究所为专利提供了注册费用,成为专利的所有者。但是,后来由于需要更多的费用用于保护专利权,魏茨曼研究所没能看出CAR-T的经济潜力,拒绝继续出资,于是Eshar自己掏钱,为大家买单,成为专利的主要所有者。后来Eshhar在此专利的基础上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买下了Gross拥有的那部分专利权。没想到,当CAR-T走红之后,Gross将导师Eshhar告上法庭,声称Eshhar隐瞒了专利的部分收入,此为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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