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头一回坐飞机,去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骗吃骗喝。
那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有个不怎么好听的名字,厦门。
话说回来,其实我也没能逮着机会多看两眼秀丽的风景,
在那儿成天被关在宾馆里,被逼着胡吃海喝,还得对着好多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众吹牛行骗。
想把牛皮吹好,必须先打草稿。
打完草稿就更没时间出去看风景了。
听说厦门是个去完以后就容易闹分手的地方。
索性我的老板是个正直的人,这趟出差回来并没有解雇我。
都说老板是每个打工仔的衣食父母。
我的再生父亲是位英国青年,我去厦门的目的是充当他的翻译。
我们所面对的客户没一个懂英语的,这就给了我很大的发挥空间。
在和客户面谈时,老板说的其实都是英语相声绕口令,
他最爱讲的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灰化肥会发灰”,以及“打南边来了一个喇嘛”这三段。
客户根本没发现他在胡说八道,全靠我不断地把我昨晚编好的瞎话一句一句声情并茂地朗诵出来。
到厦门后的第二天,老板要做个演讲。
在电脑上替老板翻译演讲稿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添油加醋,把译文整得跟三流广告公司的文案一样浮夸。
这项翻译工作已不仅仅是文字的转换,更是一种创作,它强烈地激发了我创作的欲望。
于是,我便写下了以上这些文字。
对,你们文艺青年都这样,“写日志”不能叫写日志,一定要说是“写下一些文字”。
我在大学上的是汽修专业,志向是同为我授业解惑的老师们那样,四十岁后成为一位可以到处骗吃骗喝的著名科学家。
后来我发现科学家不好当,因为你必须写出一篇长达好几万字的论文才能拿到学位。
我从小就没什么文化,认识的字加起来也没有一千个,怎么可能写出几万字的论文呢?
后来我发现其实还是文学家比较好当。
如果你能写几万字的作品,你就是长篇小说家。
若你能写出几千字的文章,你就是短篇小说家。
要是你只能憋出千把个字,你就是散文家。
再不济,能写几百个字出来,你就是博客作家。
要是你只能憋出几十个字,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为一坨诗人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走上了文学这条不归路,
而今,我在移动应用App开发领域混饭吃。
拿你们乔布斯粉的话来说,我这叫站在了科技和人文的十字路口。
这是比较好听的说法,而血淋淋的现实是,我既不懂科技,又不通文艺。
好久没读书了,写个日志都老费劲老费劲的。
在从厦门回来的飞机上,我心想,只要这次我能平安降落,就一定好好读书,好好写日志,起码要当个诗人,光宗耀祖。
我就是因为这次飞行重回文坛的。
最近的另一架航班,也催生出了一大批作家。
他们有的写悬疑小说,有的写科幻作品。
这使我觉得刘慈欣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东野圭吾在这一刻灵魂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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