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坚持百日写作,第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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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习惯于选择在顾客多的餐厅就餐,看见路上拉着手的两个男女青年我们会认为他们是恋人······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类似的判断和决策,通常我们会习惯于依赖经验予以解决,在一些问题上,经验法则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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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在思维上可以理解成谬误。那我们在使用经验法则判断决策中最容易出现谬误的是什么情况呢?这里就涉及到了三类利用既有经验法则进行判断决策的思维方式:
第一种,锚定法则。即依据原有经验(锚)来猜测具有类似属性的事物。如分别让广州人和贵阳人猜测长沙市大概有多少常住人口时,前者所猜数据大多数情况会高于后者,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猜测时是分别以当地常住人口数为参考(锚)的。
第二种,可得性法则。或者叫“可得性启发”就是人们对根据能够想起某些信息的容易程度来判断事物发生的频率。比如我的岳母在残联工作,经常会接触到先天残疾的儿童们,所以当我和老婆备孕时,就经常被叮嘱各种的注意。
第三种,代表性法则。指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会抓住某个特征直接推断结果。比如认为高个子会比矮个子更有可能喜欢打篮球;再比如路遇一个陌生僧人给你作揖,你很可能会认为他将向你化缘。
上述三种源于经验法则的对事物判断和决策的思维方式是很容易造成我们的谬误的。作为“社会人”我们都向往自己能够洞悉本质,还原事物真像,让自己成为“经济人”,但往往谬误就存在我们使用的思维系统里。行为经济学中提到了直觉思维系统和理性思维系统,其中的直觉思维系统往往就是以经验法则为其运转规则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更多的是在用直觉思维系统来选择和判断,如要尽可能消除谬误提高认知准确率,要么强化经验法则,要么用理性思维系统尽可能替代直觉思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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