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

作者: 刘绍发 | 来源:发表于2021-08-23 14:19 被阅读0次

    从对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理解说我的认识论、方法论

    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最大的不同在于:程朱理学认为性即理,性=理,但心不等于理,不等于性;陆王心学认为,性即理,心即理,心=理=性。两者均认为性=理,

    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在于两者的世界观不同。程朱理学认为,心为“理在气中”的具体表现,在这具体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抽象的世界——理或者说性的世界。这是一种二元论的唯物论世界观。

    而陆王心学则认为,只有一个现实的世界——心的世界,是一种一元论的唯心论世界观。

    对于这两种世界观,我的理解是:或许确实存在客观的抽象的世界,但对于我们人来说,却只有一个现实的世界——即你所感觉到的世界,我们所不可能直接认识清楚那个客观的个世界本质,只能通过我们的心,去推断那个客观的世界。这就好比量子力学理论,电子本质是什么,我们不可能完全清楚,只能通过我们的观察得知;但我们观察的方式,却必定会干扰到电子,以至我们无法探知出电子的本质。无论我们以什么方式观察电子,所看到现象,只是“电子与我们观察方式相结合”后的一个现实世界,就好比,带正电的质子与带负电的电子,他们本身是什么样,我们无法得知,但我们可以因为他们相互吸引,可以推断出他们的性质,而我们看到的结果,只是一个稳定的原子世界。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稳定的现实世界——如果我们去观察电子,那么不稳定的电子必定会与我们的“心”中不稳定的某种东西相结合,然后以一种稳定的现象呈现在我们面前。一个纯粹客观的、独立于观察外的世界,没有任何意义,对于人来说是如此,对于任何一个在认识着的主体来说,也是如此。

    这个认识着其他事物的主体,可以是人,可以是物,是相对于一个物体外的其他任何一个物体。从这个方面来说,叔本华关于主客体定义和区分,是正非常精辟的。只有相对的主体客体,没有绝对的主体客体。“任何一个单独的生物体都和客体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作为表象的世界。如果一个生物体消失了,那么这一作为表象的世界也随之消失了。主客体是不可分割的,甚至思想也是如此,任何一面都是另一面存在的原因的意义,共存共亡。两者之间又互为界限,客体开始的地方便是主体停止的地方。”——任何一个主动去认识其他的事物的事物,就是主体,这个其他的事物,便是客体。对于主体来说,主体与客体统一,构成的这个表象的世界,也就是他所看到、认识到的世界。

    有一个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世界,但这个客观世界,对于主体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没有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另一个现实世界,只有一个主体客体合一的现实世界。从这点来说,陆王心学是对的。

    我想,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最终应该也会认识到这点——超弦也好、夸克也好、胶子玻色子也好,如果不是与主体合一、观察到的结果,就只能是推断的结果——就好比我们认识到电子带负电,那么就可以推断质子带负电,而不是它的本质。

    世界的本质如何?正如佛家所说那样,“无实无虚”、“如如不动”、“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

    既然说陆王心学是对的,那么是否意味着程朱理学错了呢?也不是,他们也没错!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客观的抽象世界,也确实存在,而且他们认为,那个客观的抽象的世界,有意义;但实际上,脱离了人这个主体,那个客观的抽象的世界,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总而言之,他们的区别,在于认识论不同。陆九渊说:“今之学者读书,只是解字,更不求血脉,且如情、性、心、才,都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这是说到了点子上。

    认识论不同,最终也就导致了方法论不同。这个他们的第二个区别。

    怎么去认识这个世界?程朱理学既然认为存在一个抽象的客观的理的世界,那就有必要先认识这个理,对这个抽象的客观世界的理全部弄清了,那么“则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所以程朱理学认为,所谓“格物,就是格尽天下事物之理。但天下之理,如何格得尽?就算格得尽,最终格得的恐怕也只是与自己心统一在一起的现实世界的理!

    那对于两种方法论,哪一个好呢?只能说各有利弊。

    程朱理学的弊端,一是于心外去求理,那就不可避免的会忽视自身内在的心的作用,没一个主宰,让人“茫茫荡荡”的去求,就会如船行大海,而船上没有定舵,难免会随波而流也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朱子不能理解为什么《大学》把“诚意”放在前面,而认为《大学》有脱漏和后人排序之误;二是《中庸》说“故君子遵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道问学是为了遵德性,而以程朱理学的方法,在求理——“道问学”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往往就容易忘了“遵德性”这个初心。三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天下之理无有穷尽,以人有限的一生,如何求得尽无限的理?后人在实践这种方法时,程朱理学这三个弊端也确实表现得非常明显。

    程朱理学利的方面是,教人在事事物物上求理,下手的功夫扎实,不但理有求得,而且在求理的过程中,做事的方法也掌握了。

    陆王心学,因其主张心上求理,就难免产生以下弊端。一是良知只能自己体认,外人体会不得,那么谁去评判?所以后来他的弟子会认为“满大街都圣人”,最后产生“自己也是圣人”的错误认识而不自知。二是良知其实只是一个是非对错的判断,能让人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具体怎么做,却没有告诉人,最后难免让人只知道大道理,却具体怎么将这些道理落实到实践中,却茫然不知。这点与禅宗很相似,重“悟”,不重“修”。但实际上“悟道”容易,行道难,在行道的过程中,知道应该采取什么具体的方法更难。

    陆王心学的利的方面。既然认为只有一个现实的世界,那么下手方法就简便得多了,在自己心上求理就是了。心之理,即是天下万物之理。理虽有无穷无尽,但没有什么可怕的,“如人走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认得一段,走到歧路时,有疑便问,问了又走,方渐能到得欲到之处”。一路走,一路认——致良知,慢慢的,理就明了。所以,陆王心学认为所谓的“格物”就是正事,行事错了,良知自知,按良知的要求,改正就好。所以阳明心学除了“知行合一”、“心即理”、“致良知”这三个核心理念外,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理念-“事上磨“。

    前两年,我读《传习录》而有所悟后,于是努力按阳明心学理念,事事处处“致良知”,比如,良知之心让我知道,不能随地吐痰、乱垃圾、要对人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能懒床等等,也就那么做;良知告诉我不对的就不去做的同时,看到别人不对的,也会去劝阻,有种见义勇为的思想与行动等等,也尽力做到“慎独”。

      心学实践给我的体会是:一、做为社会的人,致良知,很难。一难在慎独,也就是自律,需要有非常的毅力与恒心,人除自律外,也经常需要外在环境的的激励与唤醒。有一个视频使我对这方面的体会更深:草原上,一匹马深陷在泥淖中,无论人怎么去拉,也拉不出来,聪明的牧羊人于是找来一群马,在它身边奔腾,最后激起它内心的力量,最终自己从泥淖中出来。这个视频让人意识到:人的内在动力是基础,但这个内在的动力、内在的潜能能否发挥作用、能否激发出来,往往需要借助外力来激励和唤醒。内在外在两个因素共同作用,人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出他的潜力,人要自律,也要他律!二更难在对外上,明知有些人、有些事不对,你却不得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去做、去附和,除非你想成为“异端”,被人“孤立”,甚至是不想要自己的“饭碗”而去自力更生。二、仅知道理,不难,毕竟心即是理。难在实践过程中的方法,虽然阳明先生在解答徐爱“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之理,有不能尽”的疑惑和郑朝朔“且如事亲,如何而为温清之节,如何而为奉养之宜,须求个是当,方为至善。。所以有学问思辩之功”时,讲得很有道理——“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的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若只是温清之节,奉养之宜,可一日二日讲之而尽。用得甚学问思辩?”。但实践中,这学问思辩之功——具体操作方法,却也是要下一番功夫的,比如,,我现在能知道所有的教学理念以及为什么会有这些教学理念,但怎么将这些教育教学理念付诸实践,却还是要花很大的功夫去学习教学方式方法。

    现在想来,无论程朱理学,还是陆王心学,随着他们研究的深入,结果最后他们却走到了一个各自都不想看到的极端。实际上,理学要借助心学的理念,心学也要借助理学的方法!理学重视战术,却忽略了战略;心学重视了战略,却忽视了战术!

    对于“致知”的解读,应该是致良知;但对于“格物”,却是理学、心学两者解读的综合。即格物,既包括事上求理,也包括正事。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中,“学”包括学道理、知识,也包括从事上学,看到别人对的,去效法,看到别人错的,自己反省,是否自己这种错误。朱子解说“学者,效也,后觉效先学之所为也”,这种解说没错,但在他后来的意识中,却仅仅把学当成前一种即“学道理、知识”。

    所以,我认为,在方法上,程朱理学、陆王心学的方法,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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