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看电子书,张爱玲的作品。想系统地了解一个作家,必须把她的所有作品都搜集起来,进行集中的阅读。之前总是东一琅头西一琅头地循着自己的迷惑,报着遇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三部骤进行探索。解除了自己对生与死的迷惑和生存之价值的问题。自己一度因生活中遭遇的各种矛盾问题,陷入了厌世之抑郁的境地.病情反反复复,像倒入锅中来回翻炒的米饭。迷糊时两眼空洞无物,生而无趣的种种厌倦感直接投射向身体。先是无止境地失眠。我得每天强迫自己累到瘫倒,身体的疲累依然阻止不了精神无缘由的亢奋。大脑像一台永动机,停也停不下来。最终发展到产生幻觉,灵魂飘出身体,游移于梦境般的自动搜寻重组的奇妙境地。连最亲近的人,都变成了我的假想敌。这世间,再没有一个值得我信任的人。周围的人都幻化出一副狰狞的面孔,他们每说出的一个字,都是之前商量好了针对于我的暗语,我像鲁迅笔下《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孤独而恐惧。甚至连周边飘浮而来的空气,都带有令我窒息的成分。精神出离的无边重组复制,彻底撕裂了我。最终,不得不利用药物作为强制干预,切断了永动机的电源。思想灵魂之灯熄灭了。永动机停摆。我陷入了无休无止的困倦之中。仿佛要把之前缺乏的睡眠,一次性地加倍补偿回来似的。我总是被迫行走在两个极端当中。仿如地球的南北两极,要么全是白昼,要么就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没有人理解得了我内心和身体上的变化,就像没有人能够理解残障人身体的残缺并不影响思想心灵的康健一样。我像一座孤岛,同样沐浴着阳光雨露,却荒无人迹,自生自灭。
一场席卷全球的疫情的爆发,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事件,人物,场面,情境,像一道道闪电,与存于我记忆库中的某个点联通,一下子点亮了那盏熄灭已久的“阿拉丁”神灯。我在自己的孤岛中发现了宝藏。曾经粗略地读过《圣经》。世像愰若一面镜子,镜中的场景物像和圣经中的描叙无缝重合。我不是基督徒,却好像坐上了“诺亚方舟”。尼采带着他的思想向我靠近。《和平与战争》的最终结局,时间决定了战争的走向。托尔斯泰最终离开这个世界的悲凄,印证着生命的无常与不可预知的结局。这一个个不相关联的事件,给我的提示,和佛教老和尚木鱼敲于小和尚的头顶的提示,起到的是相同的效果。你伟大也好,卑微也罢,你都逃不开生命无常的追逐。那就坦然地在你拥有生命时,去发现和享受其中的喜悦和妙曼吧。微信趣写中艺术效果与生活的完美结合,同样指给了我新的方向。
电子书的好处,是享受资源系统整合之后的便捷快感。我放弃了之前的阅读方法和方向,请女儿下载了几个国内作家的作品,像吃自助餐,选好自己喜欢的食物,细嚼慢咽起来;更像是进入百花园,慕名前往几个名园赏玩。与此同时,调整好身体机能,唤醒沉睡的身体。我期望,这些书籍,会像是唤醒白雪公主的白马王子,经过长时间的等待,重新苏醒过来,成就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
燃起了希望的烟火,本着小女人的同理心,我打开电子书,走进民国作家张爱玲的天地,跟着她的笔触,在我心中画下她的倩影。顺便也留下我探访的足印。高大都是从渺小开始的。张爱玲的一句:出名要趁早。在她生平的字里行间得到了印证。她出生于1920年,从四岁开始就接触了文学作品。九岁就有了自创作品,十多岁就公开发表散文。她七十五岁的年华中,除去求学生涯,大约六十年时间,都走在创作的道路上。她是为文学而生的,她情感的细腻与丰富,勤学与躬耕,身世与机遇,造就了她文学的一生。她像文学之林的一座山,而我,站在她的山脚,慢慢向山上攀爬,景致如何?我边看边走,且充当蹩脚的导游,自导自游,其乐同乐。
从她的散文开始,她写了自己的衣、食、住、行、朋友、同事编辑。我一个上午的时间,除开家事,吃、喝、拉、撒、睡,就看到这一步止步。张爱玲开初写的散文,与她生平介绍印合起来看,她是一个性情中人,她写的与别人对她的总结介绍之间,有一点点区别,她的身世并没有介绍中说的那么悲凉。在她的字里行间,她的童年的乐趣和境遇,仍可算是富足家庭的生活待遇。母亲在她童年的缺位,也仍有继母在填补。童年的境遇,铸就了她的早熟与独立。也成就了她的天赋的延展。她对衣着的讲究,爱美之心,效仿姨母与母亲。绘画基础知识的训练,让她对色彩的把控堪比常人有独道之处。那时候的上海,租界地衣着汇集了世界各国的缤纷色彩,这也给她的视角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她的散文有意识流的态势。长短也视心情和灵感而止息。人生底色,对于她小说的趋势和走向的影响,还是可以从中窥见。为文者,大抵都是从现实的真实记叙,逐渐步入心灵之探求,而后才慢慢向虚拟的,形成自己世界观的领地中去塑造。每一个文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个理想国。遵从内心的指引,看自己手中的材质,利用之。尔后查漏补缺,建设起自己的那一片家园。就像上海的小区,外观一致得你随时都可能迷路。而一旦进入室内,就各有千秋了。我爬山,看了风景。有触动,开始清点我的库存。在旁边垒自己的灶,生起自己的烟火。
衣
身体原因,我从小的着装,都是母亲包办代替。母亲喜欢大红大绿的色彩,红布印花棉布衣裤就成为了我童年的着装。七十年代初期,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时期,买任何一样东西,都得凭票供给。色彩的单调,也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我一身棉衣裤穿整整一个冬天,棉衣的外罩也仅仅是一洗一换。棉衣的领口和袖口往往磨得镫光发亮。棉裤的膝盖处由于常常跌跤,补丁重重。红色印花布的色彩主导着我的着装。八十年代中期,母亲带我上省城看病,给我买了身白衬衫配深红背带裙。穿在身上,我高兴得整晚都没有睡着觉。我的整个青春期,凡事都由母亲包办代替,穿着也是普通而又朴素。有一年春节前,母亲好不容易说动我,一起去商场挑过年衣服。我唯一一次自己作主,买了件蓝底白格的尼中长款大衣。第一次打破了母亲红色系列的装扮。我长大之后猜想,红色代表着喜庆,僻邪。母亲总是渴望我可以在某种神性的护佑之下,康健地成长。这又可追溯到小时候,寄父打制的那对红色的拐杖。正是在这对拐杖的护佑下,我从全瘫状态跃进三步一跌的偏瘫行列。母亲从此对红色产生了亲近感。直到高中毕业走向社会,我在穿着打扮方面,处于被动给予与接受的状态。身体状况引发的自卑心理,不能从心理上接受自己,否定自己的外观,社会偏见对于美丑的衡量标准,像一块无形的屏障,隔开了我对衣着装扮的审美度量。总认为无论穿什么也改变不了残疾的事实。很少出门,信息又闭塞,和时尚潮流更沾不上边,自然而然就形成了朴素的着装风格。走上社会后,结识了一个做服装裁剪的女友。她打扮得靓丽时尚。短衣长裙,黑白原色穿搭,这些着装要领,时尚潮流新动向,色彩的明暗,冷暖色调的配比,都是从她那学来的。她的着装的前卫和大胆,我都归结于是她从事服装行业的需要。她对我谆谆善诱和教导,也没能让我找到着装带来的自信。我总认为自信是来自自身能力得到外人的认可和肯定,无关于外在着装。观念的保守,使我错失美丽。一直到现在,我都还是相信,美丽是发自于内心的良善和自身修养的提高。一个人的言谈举止,知识能力储备,胜于穿衣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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