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张,判断力以两种方式存在,作为目的论,以及作为美学。
我们对生活形式直接作目的论的思考,尽管我们知道所有的说明实际上都是因果性的;但是,我们在思索时把生命当作似乎是有目的和有意义的。这样世界就对于我们更有意义了。这种基于目的和意义的自发的思维方式,有助于减轻生活在两个世界(必然和自由)中所造成的张力。
美学以另一种方式协调两个世界。在康德看来,美学的基础是两种基本经验:对某种势不可挡的或崇高的东西的经验——如在伟大艺术作品和自然界那里——以及对某种优美的东西的经验。
这些是“趣味的判断”,而不是认识。但这并不意味着趣味是全无缘由的,是纯粹主观和任意的。康德认为,在这个领域我们是能够达到一个共同意见的。但这种判断并不是像在经验认识或理论认识领域那样形成的。
审美判断在某种意义上是主观的,但仍然是普遍有效的。对此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当我们冷静地观看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我们都体验到同样的审美快乐。当我们冷静的时候,我们都会有能力对同一件艺术作品经验到相同的感受,我们关于这件艺术作品的趣味判断因此而达到重合。
这里,与休谟关于各种不同的道德判断是如何重合的理论,有一种对应:我们都维持一种冷静的态度。因此,正常的人们将具有相同的感受。这些共同感受是正确判断的基础,而这些判断因此是普遍的。对康德来说,审美经验无法用概念表达。但是审美感受仍然遵循某些规则,而我们借助于一些例子,是可以表明这些审美经验是如何出现于不同场合的。
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艺术是对所是的东西和所应当的东西的一种摹仿。对柏拉图来说,所是的和所应当的就是理念;对亚里士多德来说,那是实体及其形式。这样来看的话,美学对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是具有客观基础的。美是与真和善相联系的。对康德来说,在真理和道德(后者是用直言命令来设想的)之间有一个区别。
因此,优美的东西,就像崇高的东西(以及目的论的思维方式)那样,是在两者(真理和道德)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但与此同时,美学与科学和伦理学都有区别。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同时是主观的,与我们的情感生活相联系的,也是(潜在地)普遍的。
在康德的时代之后,浪漫主义提出一种更加强调艺术——尤其是创作过程中,但也在艺术体验中——的主观方面的美学。天才,伟大的创造性人格,走到了舞台中央。在这里,对独一无二性的赞美是以普遍性作为代价的。而且,创造的力量和更新的力量在这里得到大力重视,与古典思想家对艺术是摹仿的强调形成对照。但是,尽管浪漫派艺术家和批评家赞美独一无二性,他们却仍然认为艺术是能够达到某种对人而言相当普遍的东西的。借助于独一无二的东西,艺术家和观众都可以对人类生命及其潜力达到一种更深的洞见。
1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推动了他的认识论。
同时保存了一种普遍的道德(基于人类自由)和一种普遍的因果性原则(它蕴含着我们认识的万物都似乎受因果律决定)的。
康德声称他的先验哲学既拒绝了经验主义的怀疑论(如在休谟那里)也拒绝了唯理主义的独断论(如在笛卡儿那里)。
休谟和康德对因果概念的看法持有相反观点。
既然休谟把道德建立在情感基础上,而康德把道德建立在普遍的理性法则基础上,他们的道德哲学就引向截然相反的方向。。
康德和功利主义者都声称找到了正确行动的真实而普遍的标准。康德的直言命令内在地抗议对一个人的自主性的违反。功利主义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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