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则故事:国外一对老夫妻同情一名中国男留学生独自在外求学的不易,让其在自己家中居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老夫妻对这名男留学生的一个生活细节感到不是太满意。男留学生每次小便后,都会有一些黄色的尿渍滴在马桶边缘,但其如厕完之后并没有将其清理干净。对此,老夫妻也曾委婉地提醒过他几次,可他并未放在心上,依旧如此。最后,老夫妻实在忍受不了,只好请这名留学生另觅其它住处。
简单来看,老夫妻的一番好意,却被男留学生的一个小小的不良习惯给辜负了。但细想,正是因为男留学生缺乏“他人意识”,不仅失去了别人提供的方便,更损失了他个人的形象。
我最初了解“他人意识”这个概念是在张抗抗的《可贵的“他人意识”》这篇文章中。文章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指出人们太过“自我”,注重自身利益,缺乏社会公德,“他人意识”匮乏。
在我看来,一个人是否具有“他人意识”,从家庭这个小单元中就能体现出来。在家庭这个小集体中,除“个人”之外与我们共同生活的“家人”就成为了“他人”。生活当中,如果“个人”没有愿为“家人”避免不便而自控自律的一份责任感,又怎么奢求他在社会这个大集体中有愿为“他人”避免灾祸而自控自律的责任心呢?
家庭中,在一些琐碎的小事上能否为家人着想,体现的就是一个人是否具有“他人意识”,尤其是与父母同住的家庭中。比如,做的饭菜要有清淡软和的;洗完澡后浴室内地面要拖干,马桶边缘也要擦拭干净;晚上尽量早睡,若是不能,讲话或电视的音量也要放低。这些细节也是一个人素养的体现。
相信一个人如果在家庭中具有很好的“他人意识”,那么在工作单位或在社会生活的任何场所中都会是一个受人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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