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历史一般分为两种(个人认为,一家之言):一种是人类通过文字、艺术、口耳相传等形式传承记录下来。另一种是已经湮灭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不为人所知。
历史最重要的作用是为了让人最大限度的接近真想,由于记录者是人,不免掺杂个人情绪色彩,或时局影响,不能客观公正的记录(每个人的判断都源自社会认识,社会认识又因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
例如中国历代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历代帝王对于史官载言记事,都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的,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了功绩,没干好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籍为之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总之,“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另内,掩恶扬善。”
帝王与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假”,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书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利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
例如,北魏史官崔浩修撰《国书》的时候,太武帝曾经叮嘱崔浩要“述成史书,务存实录”。崔浩很认真地召集了一些文人按照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精神修撰《国书》,书成之后,自己非常满意。但他过高地估计了太武帝对自己的信任,在这部史书中,崔浩实录了拓跋部的早期历史和入关前后的经历,甚至把拓跋人的家丑也实录了下来。拓跋人看到崔浩的《国书》竟然如此“备而不典”,把本该避讳的历史公开出来,极为震怒和惶恐,连忙报告了太武帝。太武帝知道后大怒,当即下令追查严惩,于是一场大祸从天而降,株连2000多人。
所以胡适认为历史像个千依百顺的女孩子,自太史公后,史官们在史书中的记载内容开始忌讳本朝君王,而史官真正的责任是刚正不阿,无所畏惧,记录历史的一点一滴,从而就有了坊间野史。
然而,我国历史自古都有官方修史的传统,自汉帝国始被官方完全垄断。学人私自修史者,罪可腰斩,班固初修《汉书》时,就被人告发私修国史,险些掉了脑袋,幸好他有了个美人妹妹,皇帝老儿才命将《汉书》归国史馆编驀,仍由班氏主修。
庄廷陇就没这么幸运了,清康熙初期私修《明史》案,让两百多人掉了脑袋,一千多人被充军流放。统治者对史书记载控制可见一斑。
中国的史学自太史公之后更趋向于文以载道,缺乏百家殊方的真实性和生动活泼了。
这其中的重要关键,在于汉武帝时期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汉朝立国行杂霸之制,汉承秦制,有法家思想。文景之际,施政又有道家精神。董仲舒自己的著作,还参和着阴阳五行的成分,涉及灾异。而董仲舒之尊儒,并不是以尊儒为目的,而是树立一种统一帝国的正规思想。
这里有他自己的言辞为证,他曾对汉武帝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异不同,是以上之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纪统可一,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这段话否定学术的独立性,坦白的承认提倡学术,旨在支持当今的政权。自此以后,在继承这个优良传统的政权下的环境著史,就难脱离国家所定标准束缚。是官方维护统治的工具,而所谓的历史学家则毫无例外的充当了传声筒和造假专家,他们在权力的授意下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而一味为当权者粉饰。
反观西方,我们会有截然不同的发现。欧美学界一直拒绝官方修史,他们认为修史者应保持独立和中立,因为历史不能被任何组织和政党垄断,所以欧美历史几乎全为私人编纂。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人民所走过的路、所经历过的痛苦和不幸、所拥有的美好和幸福,都得以完整的再现,在这个过程里出现的问题不会被掩盖和篡改,可以有效的避免历史被官方利用。
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它们记载着我们的过去,映照我们的未来。本来应该使我们去变得更加睿智,铭记该铭记,探究一切,最大限度的还原真相。而我们却只能在扭曲中的它,去寻找那支离破碎的真相。
本文摘引书目:刘知几《史通》,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摘引知乎问题:《历史是什么?》答主: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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