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球

作者: Mr_稻香老农 | 来源:发表于2023-02-24 08:28 被阅读0次

    李秋菊是个球迷,这在现代都市的女性中实在是凤毛麟角的,也就难能可贵了。

    她身材高挑,前突后翘,她的容长脸儿上秀眉亮眼的,尤其是那挺秀的鼻子和一笑还带有俩酒窝,常常让男生见到就会怦然心动,还会为之魂飞魄散。

    但她却对男生不感兴趣,因为她喜欢看足球赛。与其说她喜欢看足球赛,还不如说她喜欢光头强罗纳尔多,和既潇洒又帅气的贝克汉姆。她看到他们奔跑在足球场上,那发达的肌肉线条和那种爆发力,就会加快血液流动。只有这时,只有她脸红脖子粗,甚至浑身都呈绯红色时,如果有人真切地看到她这样的话,就会知道这个女人心动了,她渴望投进男人的怀抱。说到底,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漂亮又美丽的女人,她当然希望有一双刚劲有力的臂膀拥抱她,并把她拥入温暖宽阔的胸怀里。马贵明就是这个时候彻底征服李秋菊的,虽然没有让李秋菊唱征服,但马贵明一辈子也忘不了李秋菊快乐的呻吟带给他的巨大幸福和成就感。

    李秋菊喜欢足球,但大学里踢足球的不多,打篮球的男生倒是不少。李秋菊迫不得已,只好在看球赛后再去看校园里的篮球赛,马贵明青春阳光和膀子上块块突起的肌肉线条,让她不由地把他跟罗纳尔多和贝克汉姆的形象重叠在一起,以致于让她分不清谁是马贵明,谁是罗纳尔多和贝克汉姆。她就对马贵明痴痴地笑了,临离开时还对他抛过去一个媚眼,还送去一个飞吻。马贵明自然心领神会,他本来就是泡妞高手,已经成为很多校花的裙下之臣,一见这样的丽江艳遇他当然不会轻易放弃。他鬼使神差地跟着她去到她在外面租的香闺里。她不让他去冲凉,她就喜欢他身上的那种汗水味道。他们当然爱得飘飘欲仙。

    好在他们俩人都来自于同一座城市,这就使他们得以再续良缘。大学毕业后,他们就闪电结婚了。他们都很满足,既有好工作,又结婚了,而且她还珠胎暗结了,真是双喜临门,不,应该是三喜临门。他们的儿子出生后,不叫马三喜,叫李三喜,马贵明也没计较,只要李秋菊喜欢,让他化到她身子里他都愿意,何况儿子不管姓啥,都是他的,又不是别人跟李秋菊生的,这就不是一个事。

    但李秋菊始终改不了她是一个真正球迷的本性。尽管马贵明只是一个篮球中锋让她喜欢了,但她对他的爱也不是昙花一现的,她还是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和家风纯正的家庭的熏陶影响,她是一个很传统很保守的女人,始终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着木头抱着走。但她对马贵明守身如玉,也并不妨碍她是一个真正的球迷。她尽管不像别的都市丽人是球迷就小资,穿着打扮就新潮,思想就前卫,在爱情上也要开放,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她不,她不牵着哈巴狗,也不抱着宠物猫,她抱着李三喜。李三喜长大了去上学,她就寻缝觅隙地看足球赛,尤其喜欢看世界杯大赛。好在马贵明跟她志趣相投,俩人有共同的嗜好,电视遥控器才没有变成星球大战的道具。

    以前她喜欢罗纳尔多和贝克汉姆,现在她喜欢梅西。梅西多好啊,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人们不看好他的时候,他凭着永不言弃的不服输劲儿,勤奋努力,而且坚持不懈的顽强拼搏的毅力和恒心,他终于取得了成功。多好啊,因此,李秋菊喜欢上了梅西,别看这个外国男人个子不太高,但他球技好,而且品德高尚,有爱心,这样的男人如果像小鸟依人似的依偎在她怀里,该多幸福。

    也是天遂人愿,那天马贵明不在家,她的男闺蜜小罗来了。以前她也拥抱过小罗,但从来没有越位,也没有肌肤之亲。但那一天梅西代表阿根廷队战胜了法国队,他们高兴啊。尤其是守门员马丁内斯连续有如神助地补出两个点球,让阿根廷队扭转战局一举夺冠时,他们高兴地狂热地拥抱在一起。他们在那张足够俩人折腾的大床上,坦诚相待,把自己彻底交给了对方。事后俩人也没脸红,但也坚信不是点球的激情澎湃,他们也不会这样。李秋菊抬起手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她不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在那种情况下,是个球迷都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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