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意义上说,连锁店是一种企业集团,它把同一行业的企业联合起来,构成一种规模集中的优势。
但是它又同于一般的企业集团,参加连锁的每个企业又是一个单独的经营单位,在零售业中发挥着自身的动能,广泛着接触消费者,从事独立的经济活动。
正是由于这一差别,使连锁店在权利结构、地区分布和规模经营上都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集团。
产权是一种表现在财产上的所有关系。在微信公众号职场小老虎中有说明,分权体系是指总公司拥有分店全部或部分的经营权,但各分店的所有权相对独立。
即一些所有权的集合体采用这种连锁方式,总公司可以节省一部分资金,加快连锁的成长速度。总部与分店之间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使分店较前者有了一定的权利,调动了个分店的积极性,经营也更加灵活了。
在实行股份制的连锁店中,通过对接股权的掌握,总公司和分店的产权关系可以随着市场情况而变化,总公司既可以收回控股权,自己经营,扩充实力,也可以出售股权给分店,避免连锁体系的庞大和僵化。
感性的咨询家认为分权体系关键在于处理好授权关系,经营权、人事权、财权及产权如何在总公司和分店之间分配,既不能搞成一般的承包或租赁形式,也不是一种松散型的联盟。
授权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分店的潜能,合理利用总公司的管理资源,以此为基础建立适合于连锁店自身内外部环境的分权体系。
它并没有整齐划一的模式,国外的经验只是他们成功的总结,可以借鉴,但不能完全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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