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老同事来找我帮忙;让我帮他老姐姐写份诉状。我感到很不解!都这么大年纪了,啥事非得离婚不行啊!
我同事说:“他老姐姐前些日子住女儿家,回来后,她快八岁的孙子对她说:‘他爷爷真坏,经常骑在他妈妈的身上,吃他妈妈的咪咪。’他老姐姐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立马去找他姐夫算账,骂他姐夫老不要脸。不料想,他姐夫老猪背耙子——倒搂,对她姐姐一上来就是拳脚相加,又打又骂;儿媳妇知道了,也赶来火上浇油,让老公公使劲打婆婆。她姐姐没办法,就把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儿子叫回家。可是儿子不顶用,反而遭到了他老爹和他媳妇一顿胖打。儿子没有办法,一气之下又上了建筑工地。”
他老姐姐没有办法,就去找娘家人出面管……结果是闹来闹去,最后闹到了要离婚这一步。
其实,类似案例古来有之。宋朝,不就有个王安石扒灰的故事吗?只是我不能想象,此时此刻,那个同事的老姐姐的儿媳妇,倘若一不留神,和他老公公再生出一个孩子来,那感情,能受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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